到文森特对这个司机有所顾忌。
“哦,是了是了。你家老爷子最近身体欠佳——啊抱歉,是我多嘴了。”汉斯先生将皮卡缓缓开到文森特身边,“最近怎么样,想必在城里赚了不少钱吧?”
“也……也没有。”提起钱,文森特的表情立刻尴尬了。
听到这话,汉斯先生忽然挺起了腰板:“嗨,我就说嘛,这年头去城里有个什么意思,还不是赚不到钱?不如在乡下老老实实打理农场。你要是留下来,现在估计早就老婆孩子热炕头有咯。”
这叫汉斯的中年男人说起话来没轻没重,罗里吧嗦,文森特脾气好,菲索斯可没那许多耐心。他猛烈地咳嗽了一声,将汉斯打断:“文森特,天色已经很晚了,我们得赶紧点。”
被菲索斯这么一打断,汉斯立刻面露不悦,但他还没无礼到会直接发怒的地步。他打量着菲索斯,样子仿佛是个商人在判断一件商品的价值。当他察觉到菲索斯并不像文森特这般好对付的时候,语气便软了一些:“这位是……”
“是我的一个……朋友。”文森特遮遮掩掩地回答。
“能跟你回来探亲,看来关系不错啊。”汉斯话中有话,“要不要坐我的车?从这儿走去村里还有一段路呢。”他说着指指车子后座。
“没事没事。”文森特连忙回绝,“我们刚好想要活动一下身体。”
“哎呀别这么客气,咱们都是老熟人了。”汉斯的热情看上去十分可疑,他的假笑暴露了他的心思。菲索斯熟悉这种表情——一个群体里总有那么些人没什么别的本事,只能靠传他人的小道消息获得关注。菲索斯完全相信,如果他们现在上了汉斯的车,那么明天一早安德鲁夫所有人都会知道文森特带了个男人回家探亲,到了下午,就连消息最不灵光的人也会对文森特和他的男性伴侣的故事耳熟能详。
很显然,这是文森特最不想看到的。
菲索斯正准备开口帮文森特开脱,与汉斯所来的方向相反的道路另一头忽地传来了一阵聒噪的电吉他声。土路上的石子儿被低沉剧烈的鼓点震得跳起,男主唱撕心裂肺的吼叫吓得早归的鸟儿扑棱棱地飞起。
这重金属摇滚与静谧的田园景色格格不入,文森特却露出了一副得救了的释然神情。菲索斯不明所以,只觉得这驾驶员的音乐品味很对自己胃口,不禁勾起嘴角。
只见令一对远光灯在树影间晃了两下,一辆黑色吉普开到了两人眼前。
吉普车门开了,一个扎着高马尾的女人从车上跳下来。她身材高挑健美,穿着便于行动的夹克和工装裤,瞧见文森特马上抬手打招呼:“嘿,老弟!”女人快步走到文森特面前,给了文森特一个热情的拥抱,“好久不见!抱歉,农场有点事儿,我来晚了。”
文森特明明与这女人差不多高,气势上却输了女人太多。他任女人把他抱了又抱,等女人终于松开手才弱弱地叫了一句:“维拉姐……”
“欢迎回来。”叫做维拉的女人说着结果文森特手中的包裹,又朝菲索斯点点头,“嘿,你好。想必你就是文森特电话里老提的那个——”
“菲力克斯。”菲索斯一面自报家门一面朝维拉伸出手,“老提”这两字让他喜上眉梢。
“你好你好,我是文森特的姐姐维拉。”女人大方地与菲索斯握手,那是一双温热有力的手,是一双劳动者的手。
“喂,你们聊完没有!这里可是大马路,不是你家后院儿!”此时一直被晾在一旁的汉斯终于找到了机会插话,很显然他和维拉关系不佳,眼里满是警戒和不耐烦。
“哎呀真抱歉,差点忘了汉斯老板可是个大忙人。”维拉打了个哈哈,一手拉住文森特,一手拉住菲索斯,放低声线,“别跟这家伙一般见识,我们回去说话。”
三人上了车,维拉一脚油门便把白皮卡甩开。吉普伴着古典铿锵的重金属乐一路前行,没一会儿便穿过了森然的针叶林。车子驶过一个画着乡间景色的告示牌,眼前景色骤然开阔。土路沿山腰盘旋,安德鲁夫小镇就坐落在不远处一片山坳中,被一条从山中流下的小溪一分为二。
此时天色向晚,小镇中灯火阑珊,看上去静谧而宁静。吉普车以令人胆寒的速度拐过几道弯,驶进小镇,却并没在居民住宅密集的市中心停下,反而穿过镇子一路向西,驶过另一片林子,在一块丘陵顶端的平地入口停下。
维拉关了音响,转头朝后座两人笑起来:“欢迎回家,文森特。欢迎来利瓦尔农场,菲力克斯。”
菲索斯向窗外望去。远光灯尽头,一座木门半开着,像是在等待着它主人的回归。那扇门后,隐着一座大宅的黑影。
一阵山风扑面而来,菲索斯忽然感觉胸口像是被谁踹了一脚般一阵钝痛。他分明见到在远光灯的光芒与黑暗的交界处站着一个人,一个身着白袍的、披着亚麻斗篷、目光沉静如水的年轻人。
维洛瓦??
菲索斯几乎叫出声来,可随着他眨眼,那个身影却如雾气般凭空消失。
不知道有没有读者知道这两人聊到的是哪本小说?
进入论坛模式6043/132/2
菲索斯盯着白影消失的地方看了又看,但黑暗中只用树影摇曳,哪有什么人影?幻觉几次三番地出现,菲索斯终于意识到这些怪现象绝不是偶然。难道这些幻觉是他过去的记忆?
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菲索斯很久以前就放弃了他作为人类时的记忆。一是因为无用的情报会另外消耗召唤者的魔力,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则是,他作为“邪神”的神格是以《拉斯尼亚神话》为基础构建起来的,而他作为凡人的回忆却与这部神话的记述存在着巨大的差池。因此记忆洪流会变成一种强大的干扰力,导致他通过文字和集体记忆构建起的神格暴走甚至彻底无效化。
是做真实却无力的凡人,还是做虚假但强大的神明,他只能二选一。菲索斯对这点十分清楚,而他的敌人,菲尔洛斯和他的手下也清楚。
之前菲尔洛斯向菲索斯展现的那些旧日幻觉,说是为了让他想起他到底是谁,但目的无非是为了削弱他的力量。现在旧日记忆再次无缘无故地复苏,原因也只有一个——他的敌人早他一步来到安德鲁夫,并在暗中设下了圈套。这就完全能解释为什么之前一段时间他完全感知不到菲尔洛斯和其手下的动静了。
也许他应该去调查一下这个镇子,看看是哪个该死的倒霉蛋胆敢打扰他珍贵的黄金周。
想到此处,菲索斯神情不由得险恶起来,这让不明所以的文森特有些担心,伸手在他脸前晃了晃:“你怎么了?怎么从刚才开始就魂不守舍的?”
“我刚才看到一只黄鼠狼。”菲索斯随便编了个理由糊弄道。
“这附近可没有黄鼠狼,野猪倒是有几只。”维拉拔了吉普车的钥匙,熄灭了远光灯,从
“哦,是了是了。你家老爷子最近身体欠佳——啊抱歉,是我多嘴了。”汉斯先生将皮卡缓缓开到文森特身边,“最近怎么样,想必在城里赚了不少钱吧?”
“也……也没有。”提起钱,文森特的表情立刻尴尬了。
听到这话,汉斯先生忽然挺起了腰板:“嗨,我就说嘛,这年头去城里有个什么意思,还不是赚不到钱?不如在乡下老老实实打理农场。你要是留下来,现在估计早就老婆孩子热炕头有咯。”
这叫汉斯的中年男人说起话来没轻没重,罗里吧嗦,文森特脾气好,菲索斯可没那许多耐心。他猛烈地咳嗽了一声,将汉斯打断:“文森特,天色已经很晚了,我们得赶紧点。”
被菲索斯这么一打断,汉斯立刻面露不悦,但他还没无礼到会直接发怒的地步。他打量着菲索斯,样子仿佛是个商人在判断一件商品的价值。当他察觉到菲索斯并不像文森特这般好对付的时候,语气便软了一些:“这位是……”
“是我的一个……朋友。”文森特遮遮掩掩地回答。
“能跟你回来探亲,看来关系不错啊。”汉斯话中有话,“要不要坐我的车?从这儿走去村里还有一段路呢。”他说着指指车子后座。
“没事没事。”文森特连忙回绝,“我们刚好想要活动一下身体。”
“哎呀别这么客气,咱们都是老熟人了。”汉斯的热情看上去十分可疑,他的假笑暴露了他的心思。菲索斯熟悉这种表情——一个群体里总有那么些人没什么别的本事,只能靠传他人的小道消息获得关注。菲索斯完全相信,如果他们现在上了汉斯的车,那么明天一早安德鲁夫所有人都会知道文森特带了个男人回家探亲,到了下午,就连消息最不灵光的人也会对文森特和他的男性伴侣的故事耳熟能详。
很显然,这是文森特最不想看到的。
菲索斯正准备开口帮文森特开脱,与汉斯所来的方向相反的道路另一头忽地传来了一阵聒噪的电吉他声。土路上的石子儿被低沉剧烈的鼓点震得跳起,男主唱撕心裂肺的吼叫吓得早归的鸟儿扑棱棱地飞起。
这重金属摇滚与静谧的田园景色格格不入,文森特却露出了一副得救了的释然神情。菲索斯不明所以,只觉得这驾驶员的音乐品味很对自己胃口,不禁勾起嘴角。
只见令一对远光灯在树影间晃了两下,一辆黑色吉普开到了两人眼前。
吉普车门开了,一个扎着高马尾的女人从车上跳下来。她身材高挑健美,穿着便于行动的夹克和工装裤,瞧见文森特马上抬手打招呼:“嘿,老弟!”女人快步走到文森特面前,给了文森特一个热情的拥抱,“好久不见!抱歉,农场有点事儿,我来晚了。”
文森特明明与这女人差不多高,气势上却输了女人太多。他任女人把他抱了又抱,等女人终于松开手才弱弱地叫了一句:“维拉姐……”
“欢迎回来。”叫做维拉的女人说着结果文森特手中的包裹,又朝菲索斯点点头,“嘿,你好。想必你就是文森特电话里老提的那个——”
“菲力克斯。”菲索斯一面自报家门一面朝维拉伸出手,“老提”这两字让他喜上眉梢。
“你好你好,我是文森特的姐姐维拉。”女人大方地与菲索斯握手,那是一双温热有力的手,是一双劳动者的手。
“喂,你们聊完没有!这里可是大马路,不是你家后院儿!”此时一直被晾在一旁的汉斯终于找到了机会插话,很显然他和维拉关系不佳,眼里满是警戒和不耐烦。
“哎呀真抱歉,差点忘了汉斯老板可是个大忙人。”维拉打了个哈哈,一手拉住文森特,一手拉住菲索斯,放低声线,“别跟这家伙一般见识,我们回去说话。”
三人上了车,维拉一脚油门便把白皮卡甩开。吉普伴着古典铿锵的重金属乐一路前行,没一会儿便穿过了森然的针叶林。车子驶过一个画着乡间景色的告示牌,眼前景色骤然开阔。土路沿山腰盘旋,安德鲁夫小镇就坐落在不远处一片山坳中,被一条从山中流下的小溪一分为二。
此时天色向晚,小镇中灯火阑珊,看上去静谧而宁静。吉普车以令人胆寒的速度拐过几道弯,驶进小镇,却并没在居民住宅密集的市中心停下,反而穿过镇子一路向西,驶过另一片林子,在一块丘陵顶端的平地入口停下。
维拉关了音响,转头朝后座两人笑起来:“欢迎回家,文森特。欢迎来利瓦尔农场,菲力克斯。”
菲索斯向窗外望去。远光灯尽头,一座木门半开着,像是在等待着它主人的回归。那扇门后,隐着一座大宅的黑影。
一阵山风扑面而来,菲索斯忽然感觉胸口像是被谁踹了一脚般一阵钝痛。他分明见到在远光灯的光芒与黑暗的交界处站着一个人,一个身着白袍的、披着亚麻斗篷、目光沉静如水的年轻人。
维洛瓦??
菲索斯几乎叫出声来,可随着他眨眼,那个身影却如雾气般凭空消失。
不知道有没有读者知道这两人聊到的是哪本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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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索斯盯着白影消失的地方看了又看,但黑暗中只用树影摇曳,哪有什么人影?幻觉几次三番地出现,菲索斯终于意识到这些怪现象绝不是偶然。难道这些幻觉是他过去的记忆?
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菲索斯很久以前就放弃了他作为人类时的记忆。一是因为无用的情报会另外消耗召唤者的魔力,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则是,他作为“邪神”的神格是以《拉斯尼亚神话》为基础构建起来的,而他作为凡人的回忆却与这部神话的记述存在着巨大的差池。因此记忆洪流会变成一种强大的干扰力,导致他通过文字和集体记忆构建起的神格暴走甚至彻底无效化。
是做真实却无力的凡人,还是做虚假但强大的神明,他只能二选一。菲索斯对这点十分清楚,而他的敌人,菲尔洛斯和他的手下也清楚。
之前菲尔洛斯向菲索斯展现的那些旧日幻觉,说是为了让他想起他到底是谁,但目的无非是为了削弱他的力量。现在旧日记忆再次无缘无故地复苏,原因也只有一个——他的敌人早他一步来到安德鲁夫,并在暗中设下了圈套。这就完全能解释为什么之前一段时间他完全感知不到菲尔洛斯和其手下的动静了。
也许他应该去调查一下这个镇子,看看是哪个该死的倒霉蛋胆敢打扰他珍贵的黄金周。
想到此处,菲索斯神情不由得险恶起来,这让不明所以的文森特有些担心,伸手在他脸前晃了晃:“你怎么了?怎么从刚才开始就魂不守舍的?”
“我刚才看到一只黄鼠狼。”菲索斯随便编了个理由糊弄道。
“这附近可没有黄鼠狼,野猪倒是有几只。”维拉拔了吉普车的钥匙,熄灭了远光灯,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