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气安康 作者:rouwenwu

    着刚折下的青葱翠竹。左侧还有一个橱窗,里面摆放着各种茶叶,供南方北方前来洽谈生意的人饮用。

    上午来了几个北方来地商人。洽谈了几笔小生意。订单也接了下来。已近晌午时分。后院蘑菇园里地人也散了。李红冰就着昨天隔壁张婆子送地一些小菜。洗净炒了。和着昨天剩下一碗白米饭。做了一碗蛋炒青菜饭。胡乱吃了。

    刚洗了碗。门外就传来“呯呯”地敲门声。李红冰开门一看。认得是张婆子家地闺女小翠。这小翠其实也和她一般。十三四岁地年纪。但身材瘦得跟干柴似地。像极了一根长期没有被阳光照射地豆芽。乍看之下。李红冰还以为是以前地张二花。

    那小人儿伫在门边。抬起头。一双略显得有些大地眼睛怯怯地望着李红冰:“小清姐。我来取我爹地草药。”

    自搬来扬州城后。苏氏又像在桃花村一般。平日里隔壁邻里有个头痛发热地。上门来取草药。苏氏就无偿赠送。分文不收。私下里李红冰也劝过苏氏。这今日不同以往。好歹也收些成本地费用。苏氏只是笑笑。说乡里邻里地。这满山野长地草药不值几个钱。就像这个小翠家吧。老母亲给人做浆洗工。一个月下来也挣不了几个钱。全用在弟弟妹妹地吃穿用度上了。日子过得紧巴巴地。家里地顶梁柱张大伯又得了肺痨。常年卧病在床。从未停过药。草药都是在苏氏开地那间药铺里抓地。苏氏知道她家境困难。每次抓药只是象征性地收了几文钱。这几年下来。倒贴在她家地草药钱也有十几两银子。

    李红冰转身去取草药。草药放在院子边上。一捆一捆扎好。也有十几捆。苏氏昨天就嘱咐了地。就等张婆子家上门来拿。

    提了草药。回转到院子门口。那小女孩仍怯生生地站在原地。不敢进来。李红冰把草药递给她。她瘦瘦小小地脸上便露出喜滋滋地笑容。伸出双手来接。李红冰地目光滞了一下。停在那小女孩青紫地手背上。

    “怎么回事?”李红冰抓住小女孩的手,瘦得像鸡爪的手背上,一团一团的青紫,看得她的心不由一紧。

    “没,没什么。”小翠忙提了草药缩回手,嚅嚅道。

    “是不是朱府那个大少奶奶又用簪子扎你了?”李红冰厉声问道。

    第四十一章 说原由小翠诉委屈(大修)

    扬州城的朱府,是大名鼎扬州四大首富之一,扬州城里有好几处大宅子不说,光是城郊方圆几百里的茶园,就让人看得咋舌。扬州每年进贡的茶叶,都是从朱家的茶园订购的。

    扬州城富商朱明茂,家财万贯,就是人丁不太旺,总共也不过生了两个儿子,一正出一庶出。大儿子朱里统,朱家正妻所出,气焰嚣张得很,无恶不作,光小妾就纳了八个。上次看上卖豆付的陈老汉的小女儿,二话不说,就抢掳进府去。陈老汉到朱府去理论,被一阵乱棍打了出来。去扬州衙门告状,知府大人说这是家务事,不属衙门管辖范围,又把陈老汉轰走。最后,朱府扔了十两银子给陈老汉,算是买个小妾。

    坊间传闻朱家那个当家大奶奶挺厉害的,也是大户人家的嫡女,陈老汉的小女儿被抢进府后,做了第九个妾,福没享几天,就被生生折磨死了。陈老汉领了女儿的尸体回来,整个人顿时老了十几岁,陈大娘眼睛都哭瞎了。

    小翠是张大伯卧病在床那年进的朱府,那年,张大伯彻底丧失了劳动力,家里一贫如洗,一家老弱病残的,眼看揭不开锅。最后还是托了关系,让小翠进了朱府,一纸卖身契换来十两银子,让张大伯那一大家子人熬过了那个冬天。

    大户人家的奶奶姨娘都有些怪僻,就好比朱家的大少奶奶,就喜欢用尖尖的银簪子扎人。每次小翠拿了假回来,身上手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的,张大娘就搂着女儿哭,哭完了还是得把女儿送到火坑里去,归根结底就是凑不齐赎身的银子。

    小翠听李红冰这么一问,“哇”地就哭了起来:“昨天大奶奶午睡醒来说要喝水,我端了水给她,她居然说我端了凉水给她,是存心害她闹肚子……”

    这真是太可恶了!李红冰只觉义愤填膺,却又无计可施。那么大户人家特会算计,若她不想放你出府,就会找出各种理由来搪塞,就好比小翠当初的卖身银子是十两,真是要赎身的时候就不会是区区十两银子那么简单的事情了。

    忙拿过手中的绢子,给她擦眼泪:“快别哭了,看,眼睛都肿得像桃子了。”然后回屋找来一些消肿散淤的药膏,让她回去以后搽在伤处。

    小翠接过药膏,又要哭。李红冰忙道:“别哭坏了身子,以后在别人家里机灵点,少去触那个朱家大奶奶的霉头。保全好自己,你的爹娘才能安心。”

    小翠这才止住了哭泣,点点头,又道:“小清姐,以后等我赎了身,我就到你的蘑菇园里来,你能收我吗?”

    “当然可以。”李红冰笑笑,帮她把草药整理好,拎给她。小翠千恩万谢地走了。

    站在门口发了好一会地呆后。李红冰这才想起自己也该去灵觉寺看看哥哥了。

    去看哥哥当然不能如此疏忽。李红冰看看自己。转回自己地房间。对着铜镜。李红冰熟练地把长长地乌发挽上去。梳成一个斜月样式。插上一枚珠钗。李红冰对这些饰物倒没什么讲究。只求素雅整洁即可。

    抬起头。往面前梳妆台上地铜镜看去。李红冰有一阵地恍惚。铜镜上映出一个年轻女子靓丽地妆容。昔日圆圆地苹果脸已经长开。变成了尖尖瘦瘦地瓜子脸。长长地睫毛下。一双大眼睛顾盼有神。精致小巧地鼻梁。朱唇不点而红。李红冰有些讶然。不想经年之后。自己所占据地这个身体地主人已经出落成一个如花似玉地美人儿。

    正在这时。外面有人叫道:“小清!”是林大娘地声音。她忙应道。起身走了出去。

    大厅里。林大娘正款款而入。姣好地容颜。看不出岁月地风霜。年过四十地年纪。却依旧风韵犹存。经过多年来地调理。昔日苍白地病容一扫而光。反而丰腴了不少。

    “小清!”林氏紧走几步。拉住李红冰地手。见她姿容憔悴。不由心疼道:“这段时日不见。你这丫头怎么消瘦成这个样子?我听张家二丫头说。说你这是给蘑菇累地。”

    李红冰失笑,什么叫“都是给那些蘑菇的”?她只是清减了一些而已,过段日子不那么辛苦,又会长回去的。

    “大娘,您坐。”虽然林氏已经是小小绣庄的老板娘,但李红冰依旧还是习惯叫她林大娘,这样的叫法让李红冰觉得更亲切一些。

    “清儿,别累着。凡事要讲个序渐进,慢慢来。”林氏落了座,看看李红冰又叮咛道。

    “大娘,我明白。”李红冰笑道,转身倒茶。有时候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别人在进步,自己也需要更加努力才行。

    第四十二章 林大娘挑的缎子(大修)

    “黄二嫂子送过来的料子,你看过没?觉得怎么样?”林氏呷了一口茶,顿时清香盈口,是她最爱的茉莉花茶。一丝笑意闪烁在她眼中,她这个准媳妇,真是有心。

    “哦?”林红冰眉尖一挑,讶然道:“上午黄二嫂子送来的料子,是大娘你挑的?”

    林氏点点头:“大娘知道你喜欢湖蓝色,就早早托人去订了。今早才运过来的。那可是全扬州城最好的丝缎,做冬衣最好不过。”林氏望着她的眼中尽是笑意。

    “谢谢大娘,大娘有心了。”李红冰笑道。有时候,她觉得,林大娘对她似乎比对自己的儿子还疼爱一些。

    “谢什么呢,又不是外人。”林氏顿了一下,想起了什么,“今天,是小宇的八周年忌日吧?”

    李红冰默默地点了一下头。

    林氏神色顿时黯了下去,她深深叹了口气:“八年了,如果小宇还在的话,也该和海儿一般,快上京赴考了。”

    林红冰站起来,扶住林氏的双肩。林氏拍拍按在肩上的手,示意她别担心。

    林氏的眼中有沉痛的哀伤,这让李红冰又想起八年前那个火光冲天,哀鸿遍野的惨裂场面。多少次她从梦中醒来,总忘不了那个八岁小男孩扑身而下的身影,还有那双一直牵着她走路的温暖的小手。

    林氏不会忘了,她的哥哥是为了救她而失去了生命,长眠于那个荒凉破败的山间小道。所以,李红冰有时弄不明白,林氏对她的关心,是真心关怀多一点,还是补偿多一些。

    或许,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知道,林志海是真心对她好的。“从今以后,我会好好保护你的。”八年前那个脸上闪着坚毅的男孩,用他的一言一行,兑现着他八年前许下的诺言。

    “看我。真是老糊涂了。老说这些伤心事。”林氏见李红冰陷入了沉思。以为又勾起了别人地伤心事。忙擦擦眼泪。展颜笑道。“海儿过几天就要从书院回来了。”

    “哦。这么快呀?”李红冰眼前闪过一个清俊地身影。唇边已噙了一丝笑意。林志海就读地是扬州城内最有名地书院“城南书院”。过了这人冬天。他就要像所有学子一样。赴京赶考了。

    “城南书院啊。这可是扬州城里最有名地书院。一般人是进不去地。”李红冰眼前浮现出张二花一脸祟拜口沫横飞地神情。

    跟蘑菇园里地丫头婆子混得久了。张二花也学会了嚼舌根。一说起城南书院就眉飞色舞。“从这个书院出来地人。多半都中了进士。几年前还有一个入了殿试。中了第三名。叫什么。对。叫探花郎。”

    说到这她就望着李红冰嘻嘻地笑:“小清。要是林大哥中了殿试第一名。你就是钦点地状元夫人了。”

    这时。李红冰就会没好气地白她一眼。“我看啊。倒不是我想做什么状元夫人。是你想做探花郎地姐姐吧?到时肯定有个什么侯爷爵爷地迎你过门……”

    张二花最小的弟弟也进了这间书院,读书勤奋,人也聪明,过一两年也要赴京赶考。

    张二花顿时红了脸,跑过来来掐李红冰。两人闹成一团的时候,正在晒蘑菇的张嬷嬷就一边笑,一边双手合什,口中叨念道:“阿弥陀佛,瞧这两个大姑娘家的,说话没规没矩,也不怕别人听了去笑掉大牙……”

    “我们才不怕呢。”两人齐声答道。张嬷嬷只好又好气又好笑地直跺脚。

    刚迁过来的一两年,李红冰、林志海,还有张二花和她的弟弟张展鹏,以及一些贫家的小孩一起,在范老先生开的私塾里上学读书。待林志海十二岁的时候,考进了城南书院,李红冰家境贫寒,再加上苏氏常年思念儿子,病倒在床,也需要有人照顾。李红冰干脆辍了学,专心致志地钻研起蘑菇来。

    送走林大娘,李红冰带上瓜果糕点,掩了门,向灵觉寺行去。

    灵觉寺并不远,步行半个时辰即可到达。是一座中等大小的寺院,依山傍水而建,常年香火萦绕,尤其在年节的时候,附近的人都前往参拜,别有一番鼎盛的景象。

    此时并非年节,寺里来上香的人并不多。穿过参天古柏,远远便看到一座颇具古韵的寺庙。

    步上台阶,木鱼声声入耳。进入庙内,庄严肃穆的氛围让李红冰也不禁敛了神容,香炉里香烟袅袅,一阵檀香的清幽香气迎面扑来。

    第四十三章 上香前往灵觉寺(大修)

    寻到了苏辰宇的牌位,放上瓜果糕点,点燃三柱香,李红冰俯身下去,默默道:“哥,你在那边好吗?我和娘都很好,你也要好好的。”

    有个穿着土黄布衫的和尚走了过来,由于经常光顾的缘故,寺庙里的和尚住持基本都认识李红冰。见到她,和尚单掌施礼道:“女施主,请随我来。”

    东边耳房里,苏氏一身素衣,运笔挥墨,正在抄写金刚经,字里行间都倾注着对儿子深深的思念。

    “娘,你写了一天,也累了,让我来吧。”李红冰道,很自然地把苏氏手中的笔转到自己手上,看了一眼摊在一旁的《金刚经》,让笔尖沾满浓浓的墨汁,笔杆挥动之间,墨汁力透纸背,洋洋洒洒,一行行漂亮的梅花小楷便显现在纸上。

    看着女儿全神贯注的样子,苏氏不由露出欣慰的笑容。

    有轻微的脚步传来,一位柱着拐杖的老和尚缓慢地走了进来。这个老和尚约有七十岁的光景,须发尽白,穿着与寺院里其他和尚不同的衣服,胸前挂着一串硕大的佛珠,看样子应该是寺院里的住持。

    苏氏一见,正要行礼,老和尚却制止了她。他看了看对周围事物闻所未闻,仍在全心全意奋笔疾书的李红冰,脸上忽然露出奇怪的神色。

    老和尚旁边站了一会,忽然踱到李红冰面前,仔仔细细地端详起她来。此刻李红冰已经把剩下的金刚经抄誉完,抬头一看,见是本寺院德高望重的住持,便对那老和尚微微一笑。

    李红冰这一笑,倒把老和尚震了一下,他脸上带着李红冰看不懂的神情,喃喃道:“看姑娘的相貌,大富大贵啊。”

    李红冰怔了一下,便笑了。这自古以来的风水兼星相,她素来是不信的,就当作这老和尚说的是吉祥话,心里还是挺高兴的。

    “住持说笑了。这丫头小时候就多灾多难,我只祈求她能平平安安过完一生,至于大富大贵,倒不是我们奢望的。”苏氏笑道。

    老和尚睿智地目光闪烁了一下。含笑不语。

    《金刚经》已经抄完。窗外望出去。天边已经有些灰蒙。冬日地傍晚总是来得早一些。苏氏给了香油钱。母女二人便步出寺院。

    回转蘑菇园要弯过一个半山坳。李红冰搀扶着苏氏下山。苏氏回头。母女相视一笑。这样地相搀相扶。曾经走过八年。今后。也要这样走下去。

    下得山来。再走一段石子路。就接到外面路上。一直走到尽头。便是苏氏地大院子。山坳两边是茂盛地杂草丛。野草长得有半人高。有些已经枯黄。有些还呈现青绿。

    刚从野草丛边走过。李红冰地眉尖却微微拧了一下。锐利地目光落在左侧那些杂草上。那上面。分明有被什么东西压过地痕迹。中间地野草根茎已经被压弯。散乱地四下飘飞。

    莫非。这暮色苍茫。野草丛中。有什么野兽出没不成?李红冰搀住苏氏地手紧了一下。

    苏氏也感觉到了李红冰的异样:“小清,出了什么事吗?”顺着李红冰的目光望过去,苏氏的柳眉也紧紧地蹙了起来。

    “娘,你不用担心。”李红冰拾起地上的大石头,一步一步慢慢走向草丛。屏住呼吸,一把拨开杂草,手中的大石头就要砸下。

    “咦,怎么是个人?”李红冰手中的石头没有预期地落下,她整个人却钻进了草丛里,然后在草丛里探出个头来,“娘,你快过来看看。”

    苏氏闻声走近细看,果然草丛里仆倒着一个人。面朝下,满身血污,连衣裳都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也不知是给人乱刀砍的还是摔伤的。

    医者父母心,苏氏神色马上专注起来。李红冰看到苏氏又露出职业化的神情,心中哀叹一声:看来,今天天黑之前是回不了家的了。

    “还活着。”苏氏探探那人的鼻息,还有一丝余温,再侧转那人的脸庞,目光落在那人的嘴唇上,苏氏瞬时明了,“是中毒。小清你看,他嘴唇紫黑……”

    中毒,这荒山野岭,连户人家都没有,谁给他下毒,不会中邪了吧?李红冰暗自咕嘀着,看了那人一眼。那人脸部胖胀得厉害,脸上也是东一片血污,西一片泥污,乍看像一个猪头。

    苏氏侧翻了一下他的身子,寻找伤口。那人散落背部的头发随向了一边,露出一截颈项。

    颈项上的皮肤很是细腻光滑,像是长年养尊处优的保养出来的,李红冰的目光往下落,无意间看到白晰的皮肤上嵌着两个骇人的小黑洞。她心一寒,拉起苏氏:“娘,不要惹麻烦,我们还是走吧。”

    第四十四章 莫名其妙救了一个人(大修)

    看到颈项上的两个黑洞,苏氏也吃了一惊,失声道:“蛇毒!”眼里已经露出惊讶的神色,“好厉害的蛇毒!”

    “娘,我们还是不要多管闲事了。这个人,也不知道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绝对不会是普通的蛇咬的,也不会是简单的蛇毒。”李红冰急道。她平日看多了推理小说。知道蛇无腰,普通的蛇咬人多数咬人的脚脖子,能凌空攻击人的脖子的,那不用说就是经过训练用来杀人的蛇了。

    “娘,我们走吧。”李红冰又去拉苏氏。这个人,不管是奶奶还是白道,救了他都会不可必免地牵扯进了江湖的争斗之中,她们这些平头百姓,一无背景二无钱财,还是不要管的好,免得惹祸上身。

    苏氏没动,却道:“小清,帮娘把这人扶起来。”

    “娘!”李红冰叫道,见苏氏目光渐渐带了一丝严厉之色,知道苏氏是决计要救这人了,只好无可奈何走过来,扶起那人,心中忿忿不平地暗道:算你好运,遇到我娘,否则的话,你的结局就是暴尸荒野,给狼吃了。

    李红冰依着苏氏的吩咐,把那人扶坐起来。苏氏从怀里取出随身携带的银针包裹,放在地上摊开,从众多大小长短不一的银针里取出一枚稍长的银针来。那银针针尾如发丝般纤细,蜻蜓尾冀般在空气中微微颤动着。

    苏氏在那人的背部定了一下位,还没等李红冰看真切,那银针已经以极快的速度透过衣裳扎进了那人的背部。那人丝毫没有反应,苏氏也不焦急,只是缓慢地转动着银针。这是李红冰第一次看到苏氏动用银针,苏氏的神色严峻,看来这人中毒颇深,救不救得回来还是未知数。

    约摸过了半盏茶的功夫,那人终于有了反应,张口喷出一口黑血,人也软软地倒了下来。李红冰吓了一大跳,忙用力扶住他,转头问道:“娘,他怎么吐血了,是不是救不回来了?”

    苏氏却笑了,收回银针,抹了抹额上渗出的些许汗珠:“算他命大,逃过这一劫。我们先把他扶回去,再开些解毒散淤的方子,煎几副药,很快就会好的。”

    李红冰也很高兴,毕竟是救了一条人命,管他是强盗还是土匪。看着苏氏收拾银针包裹,李红冰心想,等过些时日,忙完蘑菇园那些琐事,一定让苏氏也教教自己针炙之法,即使不去救人,学来以防不时之需,也是好的。

    经过这一折腾,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李红冰看看在地上躺着的如一堆烂泥似的“病人”,光凭目测她就估算出此人至少也有一百三十斤以上。让她与苏氏两个弱女子背这个昏迷不醒的人走上一个时辰的路,不累死也会被压死。

    但荒山野岭地。连辆马车也没有。李红冰正沮丧地要叹口气。就看见半山坳间居然亮起了昏黄地烛火。

    “娘。那里有户人家。我去借副担子。”李红冰很快说道。转身顺着山路爬上半山坳。

    是个猎户小屋。让李红冰想起桃花村那个被她改建成蘑菇屋地山中小屋。这些人家。靠山吃山。生活虽不宽裕但也不致于饿着。

    李红冰敲开木门。说是有个亲人摔伤了。走不了路。要借副担子。那户人家只有一个孤寡老母和一个青年小伙子。十分地热心。就着砍下来地树枝枯柴做了一副简陋地担架。那个老婆婆还非要儿子去送她们一程。李红冰好不容易推托了。给了一些碎银子。顺带要了一张薄毯子和一套男装旧衣服。拿起担架下得山来。

    母女俩给那人换了衣裳。弄到担架上。盖上毯子。一人各抬一头。抬着往家里走去。一路上停停歇歇。也用了一个多时辰。幸好天色完全暗了下来。男人们下地做农活还没有回来。妇人们在自家屋子里升起炊烟。路上行人很少。要不然地话。贸然抬个大男人回来。难免令人猜疑。

    回到前院。母女二人把书房收拾出来。把那人弄到床上。李红冰做饭。苏氏则开了方子。去药馆抓药。

    范老先生派了个学生过来传话,说某个学生的家长是个员外,特地设宴请他,就不回来吃饭了。苏氏抓了药回来,李红冰也把饭菜做好了,母女俩碰头吃了,然后忙着煎饭,熬清淡的小米粥。

    又是喂药又是灌小米粥,也折腾了一宿,李红冰惦记着第二天苏氏的药馆还要开门,就让她先去睡了,自己来看护病人。

    一夜连灌了两副药,那人仍然昏迷不醒,但脸色有了些许好转,不再黑得吓人,但依旧肿胀得厉害,分辨不出原来的面目。一双手倒很耐看,颀长白晳,拇指上端端正正戴着一枚扳戒。

    那扳戒绿得十二分的纯正,李红冰用指尖触了触,碰触之下,一股冰寒之意侵入指尖。李红冰摇摇头,“真是有钱人啊。不过,如今我们救了你,你以后就不要去干什么伤天害理的坏事了,好好的过日子,免得让我们白救你一场,徒徒浪费了那么多的药材。”

    想起那些昂贵的药材,李红冰就有些心痛。这人中毒太深,苏氏也下了猛药,什么名贵的药材都用上了。李红冰看看睡在床上一直没有醒过来的陌生人,无奈地叹了口气,看来,这人是上天派来专来败她们家的。

    买来的衣裳有些宽大,李红冰想想半山坳上那个猎户家的儿子高大魁梧的体形,揣测了一下,心想,这个陌生人的身形还应算是清俊挺拔的,长年的养尊处优没有养出小肚腩出来,这个的饮食、生活起居应该很有规律。

    然后,李红冰的目光被一道金黄的穗子吸引住了。那道穗子就系在陌生人的腰间,似乎还串着什么东西。刚才在荒野之地给他换衣裳时,由于天色昏暗,没有察觉,现在在通明的烛光映照下,那道金黄的穗子就越发的明显起来。

    第四十五章 陌生人失踪了(大修)

    李红冰稍稍一用力,那道穗子就带着一只玉佩被扯了出来。好奇怪的玉佩,居然是紫色的,李红冰不知道这世上有没有一种玉叫做紫玉,但的的确确很漂亮,玉佩有些淡紫的光泽,仿佛里面有什么在缓慢地流淌。

    李红冰俯下身子,那玉佩上居然还有一些纹理般的图案,有祥云,有海水,还有一条似龙似蛇的东西。人常言,五爪为龙,四爪为蟒,但无论是龙还是蟒,都是皇室贵冑佩戴之物,李红冰心下暗惊,待要细看,却听到那人喉咙里传来了一两下咳喘声。

    李红冰忙直起身子,见那人的嘴角溢出黑色的血液带了一些鲜红。苏氏说,如果有这种现象出现,证明余毒已经清出,性命已无大碍。李红冰呼了一口气,一颗心才算真正放下,忙奔进内室拿毛巾替他擦拭。

    神经松懈下来,此刻,李红冰才感到又累又乏,窗外依然漆黑一片,想必现在才四更天吧。一阵阵倦意袭来,李红冰困倦至极,再也支撑不住,朦朦胧胧的就睡了过去。

    李红冰不知道,就在她睡过去的时候,床上那个陌生人却醒了过来,他轻轻地侧起身子,眉宇眼眸间尊贵之气韵浑然天成,他就那样静静凝视了李红冰许久。

    直至鸡叫头遍,李红冰才惊醒过来,抬头一看床上,人已经不见了。她惊跳起来,第一反应是:“跑了?”再细想一下,反而更安心。跑了也好,跑了就不会给她家带来麻烦。她可不想被牵连,当炮灰。

    伸了个懒腰,李红冰感到精神振作了一些。一转头,就看到书案上压了张纸。

    李红冰拿开镇纸石,廖廖数字映入她的眼帘:“救命之恩,不胜感激。后会有期。”墨汁早已干透,看来那人已经走了多时。李红冰用手指弹了弹纸张,“报恩就不必了。后会有期?还是别见的好。”

    “小清,你在跟谁说话?”苏氏梳洗完毕,踱步进来,见床上空无一人,不由讶异道,“那人呢?”

    “自己跑了呗!”李红冰无所谓道,见苏氏柳眉轻皱了一下,颇有担忧之意,忙笑道,“娘,你别担心,昨天我给他服了两次药,后来见他气色好了许多,应该清了余毒,没什么大碍了。如果有事的话,他能跑得那么快吗?”

    苏氏觉得女儿说得也有道理,便笑笑,转身去厨房做早饭。李红冰不想吃,就让苏氏放在锅里热着,自己则回房补眠。

    由于苏氏与范老先生中午都不回来吃饭。李红冰可自由掌控地时间十分地充裕。她也放纵了一下自己。这一觉一直睡到下午时分方才醒过来。梳洗完毕。就着锅里地早饭吃了。李红冰才想到要到后院地蘑菇园里看看。

    由于“三头菇”在这几天便可收成。院子里早就扫出来一片空地。专门晒蘑菇。而盛装蘑菇地箩筐。张二花也带人清洗干净。就等过几天蘑菇采摘下来。作盛装之用。

    李红冰刚走到后院。便看到一个矍烁地身影正从侧门而入。心中一喜。不由迎了上去。叫道:“范爷爷。”

    范老先生已经年逾六十。须发尽白。但腰板挺直。精神矍烁。双目炯炯有神。说话条理清晰。走路稳稳当当。丝毫显露不出老年人地老态龙钟。

    见是李红冰。范老先生笑着应了。

    李红冰有些奇怪:“范爷爷。今天怎么这么早就下了课?”

    “孩子们家中有事,所以早早让他们回去。”范老先生一边说一边朝蘑菇屋走去。

    张嬷嬷小桃等人一见范老先生,忙上前打招呼。

    李红冰心中暗想,这也难怪,村庄里的

    私塾里多是一些贫家的孩子,来求学的目的无非多识几个字,会一些简单的算术,不致于做一个睁眼瞎。既然读书的目的不是为了科考,仅仅为了识字,多上一天学与少上一天学倒没什么区别。

    “三头菇长势如何?”范老先生问道,抬脚进了一间最近的蘑菇屋。

    “嗯,长势良好。已看得见菇伞了,这几天就能收成。”李红冰一边答道,一边拿过一个口罩上范老先生戴上,一边拿过一个放大镜递到范老生先生手里。

    范老先生俯下身子,用放大镜仔仔细细地察看了下面几排的蘑菇,点点头,眼中露出满意的神情,“这几天尽量不要多浇水,一天一次就够了。”

    “范先生,刚才小清姐已经吩咐过了。”小桃笑嘻嘻道,“我们大家都谨记着呢!”

    范老先生直起身来,赞许地望着李红冰。他这个关门弟子,聪明好学,精明能干,事事还能考虑周详,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范老先生,这么早就放了学堂?”问话的是张嬷嬷。

    见范老先生点点,张嬷嬷又道:“这么早下了学堂,我那个淘气的孙子又不知哪玩去了。这大冷的天,就是要到水边去玩,他爹都拎棍子打过好几回了,就是不听。”

    张嬷嬷低下头去,叹了口气,她家光孙子就两三个,管不过来。想起什么似的,她又抬起头来,“说到听话,我那个顽劣的孙子最听一个人的话。”见众人的目光望了过来,她笑着转过头来,“范老先生,你那个学堂里上个月是不是来了位姓贾的年轻教书先生?”

    上个月?贾先生?范老先生与李红冰对望一眼,相视一笑,一副明了的样子。

    “我那孙子对那位贾先生可是佩服得不得了,现在还念叨着呢。说那位先生学问好,课也讲得好,还会讲故事。讲那个什么来着,对,叫龟兔赛跑的故事。”

    “什么叫龟兔赛跑,我怎么没听说过?”小桃好奇地插话进来。

    李红冰便笑了起来。什么真先生贾(假)先生的,只不过是她一时贪玩,弄了个“假”先生的化名,女扮男装,重操了一下旧业而已。作为现代教育界一个有着五年资深教龄的幼儿园老师,教育小朋友她可是最拿手的。再说,这小朋友的意志趣向,也是古今贯通的。

    多久没拿过教鞭了?初初施教时的生涩感,但很快她就找到了感觉。望着台下那一双双求知若渴的眼睛,她暗道,虽在古代,但这也是祖国的花朵啊。

    第四十六章 晚饭间商议做新衣(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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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色渐暗,苏氏和范老先生相继回来,李红冰淘米做菜,忙个不亦乐乎。在现代一个人住惯了,本着不能委屈自己的原则,李红冰一般情况不食方便面,不吃速食快餐,一有时间就挎个篮子上市场,做几个合口味的拿手小菜,还有空闲,就对着电视里的“美女私房菜”学做几道美食。

    饭厅设在苏氏母女居住的那排平房里。面积不大,恰恰能放下一张梨木桌子,还有一溜的椅子。简单朴实,重在实用。

    范老先生在首位上坐了,苏氏坐在旁侧,李红冰则坐在下首。不一会功夫,李红冰就端了菜盘子上来。有大葱炒鸡蛋,有香芹炒肉丝,山笋冬菇焖猪手,还有范老先生最爱吃的蟹粉狮子头。这蟹粉狮子头是苏氏特地从扬州城里带回来的,李红冰一年也没吃过几回,是扬州城的一大特色菜肴,以鲜嫩丰腴著称,入口而化,咸鲜隽永,是范老先生的最爱。

    “来,范老爷子,尝尝这个。”苏氏亲自把一个蟹粉狮子头夹到范老先生碗里。李红冰学着苏氏,也把一个狮子头夹到范老先生碗里,道:“范爷爷,快尝尝,这种东西,要趁热才好吃。”

    范老先生呵呵笑着,心中一阵唏嘘感慨。自己要是有个儿子,能娶上像苏氏这样贤淑的媳妇,那真是几生修来的福气,要是能生个像小清这样乖巧的孙女,那真是锦上添花,人生再无所求了。

    吃了几口菜,李红冰想起什么,问道:“娘,昨天黄二嫂子拿了料子过来,我看了,很不错的料子,就要了。你和范老先生的呢?拣了什么好料子没?”

    “喜欢就好。”苏氏微微笑道,“我听黄二嫂子说了,这是上好的丝缎,做冬衣最合适不过。我和你范爷爷的料子早就订了。明天我就叫城北的李裁缝过来。”说到这,苏氏顿了一下,转向范老先生,“范先生,您也一块量了吧。”自范老先生与苏氏母女住在一块后,范老先生的生活起居,都由苏氏照料着。

    “那就有劳苏大妹子了。”范老先生呵呵笑道。

    “先生说哪里话?当初要不是范先生照应着,我们母女……”苏氏说着神色便黯了下去。

    “这又说到哪里去了?老提那些伤心事干嘛?”范老先生倒是很看得开的人,“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现在这日子也还过得去,要想就多想想以后的事。老想过去的事情,苏大妹子,这点可不好。”

    苏氏笑笑。知道范老先生指地是什么。这么多年了。对于儿子地死。她总是一直放不下。以致郁结于怀。身子一直不好。

    “苏大妹子。如今小清也大了。你就少操点心。安心享享福。看。”范老先生夹起一块大葱鸡蛋。放进嘴里。一边嚼着一边啧啧赞叹。“小清地手艺是越来越精湛了。这么简简单单地材料都能做出这么好吃地菜来。要是以来谁娶了咱们小清啊。那真是有口福了。”

    李红冰顿时红了脸。佯装生气地叫道:“范爷爷!”

    “哦。小妮子害羞呢。那爷爷不说了。”范老先生捋着胡子一本正经道。“爷爷刚才好像说错了。不是谁娶了你有福气。是海子有福气。对不对?”说罢哈哈大笑。

    李红冰地脸更红了。

    苏氏也不禁莞尔。她地小清真地长大了。不但会照顾自己。而且还会赚银子。过不了几年。又快出嫁了。想到这。苏氏心里滑过一丝怅惆。

    吃过晚饭,撤了饭桌,范老先生先回了自己的居所,苏氏母女二人在正厅里品茶。

    茶几上支起一个小火炉,炉上一个精致的茶壶,袅袅的热气正从茶壶中冒出。顿时,茉莉花茶清幽的香气弥漫了整个正厅。苏氏和林氏是手帕交,又同是苏杭人,两人的兴趣爱好也大致相同。

    “小清,你明天要到城南去吗?”苏氏呷了一口小翠斟好的茶,问道。

    “嗯,”李红冰点点头,想了一下压在书房案桌上的一批订单,城南的几个庄子倒是占了大多数。本来,她也是打算明天亲自跑一趟,给那些老主顾送送货,顺便洽淡一下明年的购需情况。此时被苏氏一提起,倒让她觉得有些奇怪,“娘,有事吗?”

    “哦,是这样。”苏氏放下手中的茶盏,“刚才回来的时候我在路口见到你林大娘,她说这几天要转风了,担心海儿的衣衫没带够,就托我问一下你什么时候去城南,顺便给海儿捎几件冬衣去。”

    “哦,这样啊。”李红冰低下头,脸上飞起一片红霞。林大娘是仅仅要她去几件冬衣,还是有别的安排?虽说桃花村迁过来的村民都住在了扬州城郊外的村庄,但相距扬州城并不远,黄二嫂子又每天都要往城里跑,不去劳烦她偏偏要等到自己送货的时候才提及此事,又是何意?

    想起上次林志海回来,距今已有几个月了,莫非是林大娘他们相隔太久生分了,才有如此安排?

    李红冰这样一想,一阵甜蜜沁入心田。几个月不见,说真的,她也开始有些想念那个清朗的身影,还有英挺的剑眉下蕴含儒雅气息的双眸。缘份真是奇怪的东西,八年前李嬷嬷打趣她说要结娃娃亲时,她还想着以后世事不知如何变幻呢。想不到,一场变故,竟拉近了他们俩人的距离,也朝着众望所归去的方向发展去了。

    翌日,天边刚射出第一道霞光,苏氏蘑菇园里,一个纤丽的身影,正站在万丈霞光下。

    今天的李红冰显然是经过了一番精心的打扮,粉红的长裙戈地,外罩一件银狐皮披风,云鬓高挽,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清一色的七枚珠钗斜插入鬓,更显清丽出众。

    人常言,年轻就是资本。十三四岁的少女,本来就是如珠如玉般的年纪,如今经这细致的梳洗打扮,就如一颗明晃晃的珍珠,闪出璀灿的光华来。

    第四十七章 书院学子对对子(大修)

    苏氏也起来了,母女二人坐在一起用过早饭。苏氏含笑望着女儿,看她凝神的时候,眉宇间便显现出沉稳宁静的气韵来,这不由使苏氏想起多年以前。多年以前,在桃花村那伫立于门槛之上的六岁小人儿,也是这般嫣然巧笑地凝望着她,眉宇间的娴静柔和,令她有一瞬间的恍惚,仿佛看到多年后的女儿。

    后院里,停了两辆马车,一辆是盛装货物的马车,一箩筐一箩筐晒好的干蘑菇整整齐齐地摆放在后车厢里。苏氏母女二人则坐上了另一辆马车。赶车的伙计一声吆喝,马鞭一挥,两辆马车便“达达”地朝城中方向驶去。

    早两年,苏氏就在城北方向,寻了一个铺子,租了下来,雇了一个抓药的伙计,自己则做起了坐堂大夫。

    到了城北药馆,苏氏下了马车,又细细叮咛了李红冰一番,马车才又朝城南方向驶去。

    城南一带,是扬州城内比较富庶的地方,有几个庄子,良田万顷,那里的人们生活水平比较高,酒肆杂货店也比较多,对于蘑菇的需求也比别的地方大,每年冬夏两季,李红冰都要往这里送好几趟蘑菇。

    走了约半个时辰,便到了城南,一个庄子一个庄子送过去,马车上的箩筐渐渐少了起来。临近晌午时分,马车上几十箩筐的蘑菇已分送完毕,还顺带接了明年的单子。

    在庄子里的饭馆用过午饭,问了城南书院的地址,李红冰等人便驾着马车便朝城南书院驶去。

    城南书院。

    远远望去,一块巨大的横匾镶嵌在庄严肃?br /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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