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公怎么会忽然写挖肝魔的故事,他不是不让我管,怎么自己反而把挖肝魔的事情写成了?
    “快,老板又更新了,第四个受害者。”单俊毅提醒道。
    四人便不再理会巫渺渺,低头去看。
    巫渺渺怔怔的望着楼上,片刻后似乎想到了什么,眼睛越来越亮,嘴角越扬越高,她开心的跑回了区,抱着自己的诅咒娃娃开心的自言自语:“娃娃,你说相公是不是因为我?他是因为我才对付挖肝魔的对不对?”
    “对,肯定是这样的。看来亲一亲,感情果然就增进了呢。”巫渺渺乐的滚进了沙发里,滚了两圈后,她出手解开了自己早上施下的巫术,召回了在外面蹲点的灵体娃娃。
    相公都出手了,肯定就不需要她操心了,而且要是她不小心比相公早一步抓到挖肝魔,那岂不是辜负了相公的一番心意。
    “嘿嘿嘿,有人关心的感觉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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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朗虽然是临时开文,但因为他本身的人气,加上题材的敏感度,这件事情很快就惊动了海市的警察局。
    “霍队,你看这个……您已经在看了啊。”一个警察拿着手机冲进了霍明知的办公室,想让他看看网上的,可是等他进去之后,才发现霍明知也正在看这本。
    “你也是子禾的粉丝?”霍明知问。
    “是。”小警察眼睛一亮,自己和霍队居然粉了同一个作者。
    “你觉得他写的是真的吗?”
    “子禾大大的犯罪推理逻辑一直很严密,而且文中描写的场景,和我们现场采集到的线索也基本吻合。我觉得起码在作案过程上,很合理。就是……没什么可以锁定嫌疑人的线索。而且,他写到第四个受害者后就停止了。”小警察道。
    季朗写书一直很快,挖肝魔这本书只有五万多字,在写到最后一个受害者的时候,甚至都没有写细节非常简单的一笔带过,只是在故事的最后,用挖肝魔的语气留下了一句无比嚣张的话。
    【我还在这座城市里,你们能找到我吗?】
    “通知所有人开会。”霍明知。
    世上所有的犯罪都会留下痕迹,季朗其实已经在中写的很清楚了,剩下的只需要找到他。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想一口气写到抓捕完成的,不过已经很肥了对不对。
    螃蟹:季朗,你的手速,是我做梦都想拥有的。
    季朗:所以,你只能做梦。
    ☆、第 19 章
    刑警队会议室里, 霍明知用红色油性笔在海市的地图上重重的画出四个圈。
    “从现在开始,所有人,配合各辖区派出所,用最快的速度排查这四个区域内所有的酒店, 宾馆, 以及一切类似的地方。寻找一个年龄2530岁之间, 身高178左右,教养良好, 谈吐得体, 在本市有住房,过去两个月内在这四个区域均有入住记录的青年男性。”
    “是!”
    “挖肝魔, 我现在就来找你。”霍明知拿上配枪, 大步跨出门去。
    之后的三个小时,整个海市的警力倾巢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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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还在这座城市里,你们能找到我吗?】
    敲下最后一个标点符号, 季朗一下便瘫在了椅子上,缓了口气后才有力气去看时间,发现已经是下午两点钟了。
    他已经连续码字五个小时之久, 全心码字的时候还无所觉, 此时一停下来就只觉得手腕胀痛,十指酸麻,正无力的颤抖着。
    对于季朗来说,码字的过程便是再次经历噩梦的过程。而为了让这个过程变的短暂,他每次开始一个故事的时候,都会强迫自己一次性写完,这样便不用在第三次经历。
    别人只羡慕他的手速和灵感,却不知这手速和灵感背后的无奈与压抑。
    休息了片刻, 等手指的颤抖稍微好了一些后,季朗拿过手机,习惯性的扫了一眼评论。
    【什么叫我还在这座城市,你们能找到我吗?啊啊啊啊,太嚣张了。】
    【太嚣张了加一,警察呢,快去抓他,我举报,他家在xx小区xx栋xx号。】这是季朗在文中随便杜撰的地址。
    【啊啊啊,气死我了,变态必须死!】
    【变态必须死!】
    【变态必须死!】
    ……
    之后便是不知道多少条的排队刷屏,季朗连着翻了两页都没有看到新的评论。他也懒得看了,放下手机,拿掉眼镜,习惯性的就要去办公室一角的沙发上休息。
    因为精力消耗过大,每次完结后他都要躺下休息几个小时,虽然哪怕累到极致也无法安稳入睡,但最起码可以缓解疲劳和舒展情绪。等醒过来的时候,双手的疲劳就能恢复个五六分了。
    季朗一只手扶着沙发椅背正要躺下,忽然他的目光停在了自己的手背上。
    女孩捧着他的拳头,落下祝福一吻的画面,伴随着柔软温热的触感突兀的浮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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