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儿,晚上带她去食堂吃饭。
    唐昭问:“食堂有多远?”
    沈晏清指了指窗外,“就在下面,出了招待所走两分钟就到。”
    “那太好了!”唐昭脱下穿了一路的军大衣,笑嘻嘻地跟沈晏清咬耳朵,“包里带着呢大衣呢,我怕给你丢脸。”
    沈晏清摇摇头,军大衣就已经很长脸了好吧?这要是换成别人,一定会被说成“作精”的!
    唐昭从包里找出大衣,有些泄气,“哎呀,放得有点皱了,这让我怎么穿。”
    沈晏清拍拍她的脑袋,“你睡一会,我找人给你熨,一会儿就回来。”
    大概过了半小时,殿下抱着唐昭的衣服回来了,抖开挂在墙上。
    “文工团有个裁缝,做演出服,也接别的活,手上有松岭林区唯一一个电熨斗,我上他那儿熨的。”
    唐昭轻哼一声,“刚才是谁说的,不看别的女同志。”
    沈晏清伸手掐她的脸蛋,“刚好,这位裁缝是男的。”
    林区的食堂很是暖和,中间两个炉子,墙边是一溜椅子宽的窄炕,烧得特别热乎。
    文工团的几位姑娘围坐一起吃饭,其中一个姓姜的女生问:“李巧,你总往门口看什么?人家沈记者今天不在。”
    姑娘们嘻嘻哈哈地笑,李巧恼了,“不在怎么了?他体验生活又没结束,迟早得回来。”
    她们中年纪稍大的魏红一脸严肃,“我不是都跟你说了,沈记者有未婚妻,人家昨天去接媳妇儿了。”
    李巧哼了一声,“我又不是没打听过,他那个媳妇是丰盛县的,那种地方可不是叫了丰盛就会丰盛,你们想想,穷乡僻壤的,能有水灵姑娘吗?不信咱们就看着,肯定土得要命。”
    小姐姐们深以为然。能留在文工团的都是个顶个漂亮,身段也是极好的,加上演出时要行走各处,见的世面也多,穿衣打扮都比普通人讲究。所以在她们的认知里,谁都没文工团的妹子洋气。
    小姜笑道:“不说别的,等那个女的来了,咱们一水儿的军大衣,她不得回去哭一晚上啊?”
    李巧噗嗤笑出声,“咱别这么欺负人,真给整哭了,她还得缠着沈记者给买军大衣。”
    哈哈哈,妹子们笑得蛮开心。这时候,食堂门被推开,副团长莫愁带着一个男人走了进来。
    魏红问:“莫团,这就是姐夫吧?”
    莫愁笑着给大家介绍:“这是我爱人,方毅。”
    大家打过招呼,莫愁挑了旁边桌子坐下,派了方毅去打饭。
    “莫团,孩子谁帮你看着呢?”
    “放田姐那屋了,宝宝刚睡着,我赶紧过来吃个饭。”
    等方毅打了饭过来,夫妻两个一边吃一边说笑,看得旁人甚是羡慕。
    “莫团也不容易,一个人在这边,还带着那么小的孩子。”
    “我倒是挺羡慕她的,不为别的,就为她这张脸。太好看了,我一个女的都能盯着她看一下午。”
    李巧点点头,笑道:“也不知道沈记者接回来的那位长啥样,搁在莫团身边,黯然失色就不好了。”
    小姜在旁边应和,“对,一个是天上的云,一个是地上的泥。别说跟莫团比,就是放在咱们跟前,那也是西红柿和土豆的差别吧?”
    姑娘们小声说笑,就听门一响,沈晏清从外面进来,李巧立刻说都不会话了。那个人太过英俊,比大众电影上的男演员还俊,他穿着蓝灰色呢大衣,比林区的长白松还要挺拔。
    他曾拿着相机来文工团拍照,令人一见难忘。她们这些姑娘,艳羡的目光见得多了,却从没见过这种气质矜贵,目光清澈,由始至终公事公办的男子。
    “沈记者旁边是谁啊?咱们团的新人?长得也太好看了吧?”
    “这是谁挑的人啊,省里来的吧?这小模样,跳舞唱歌都得站中间啊。”
    李巧这才发现,沈晏清身边还有个姑娘,穿了一件米色呢大衣,长发如瀑散开,皮肤吹弹可破,眼波如水,明媚动人。
    最令人生气的是,大家冬天都穿得厚,她却腰带一系,小腰不盈一握。
    文工团的妹子们又开始小声嘀咕:
    “她这件大衣我见过。”
    “是吗?哪个百货有卖?”
    “百货就别想了,这是外国杂志上的。”
    “她那双鞋也挺贵,省城有,柜台也就摆一两双,一般人不舍得买。”
    “沈记者家里不是有媳妇吗?怎么又跟小姑娘走到一块儿?还拉着小手?”
    李巧啪地一声把筷子拍在桌上,魏红则摇了摇头,“他要是真领个土包子来,那叫糟糠之妻不下堂,我也佩服他。现在这算怎么回事儿?这姑娘是被他骗了吧?我能不能举报他?”
    小姜赶紧安慰李巧,“你别惦记了,照这小姑娘的标准,估计姓沈的看不上他未婚妻,也看不上你。”
    李巧气得鼻子都歪了,这时候,就见莫团的爱人朝那俩人招手:“你们也来啦,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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