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不亏是大佬,随手就能做出武器啊!
风溪有点小激动,想到自身安全,合计着要不要跟大佬学习一下制作吹箭的本领。
“阿落,这个给你。”风起感受到风溪目光,怕她嫌自己婆妈,快速与阿落交代道:“以前阿父教过你怎么用这个,你拿好,用这个好好保护你阿母。”
“好的,阿父。”阿落小男子汉挺了挺自己的小胸膛,保证道:“有阿落在,阿母不会有事。”
“好,阿父相信你!”
看他们这样郑重交托的样子,让风溪又好气又好笑,她是稀有动物还是易碎品?不过,被人珍视的感觉还真不错呢!
风起又叮嘱了阿落两句,转身向森林方向而去。
“喂,等等,不用进森林,抓鸟也行。”风溪后知后觉反应过来,只身进入森林是非常危险的,风起再厉害,如果遇到大齿虎或是其他什么凶兽,那他还能回来么?
风起没有回身,只对他们摇了摇手,表示没事。
风溪抿了抿唇,低头与阿落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对视片刻,安慰道:“你阿父很厉害,应该不会有事的!”
“嗯嗯,阿父最厉害,比古山和石氏人都厉害!阿母喜欢这样的阿父嘛?”阿落扬了扬手中吹箭,小脸上没有担忧全是自豪。
风溪:……
原来这小崽子一点都不担心他阿父,那她瞎担心什么呢?
第 24 章
风起他们的风氏部族曾经就生活在海边,他阿父是风氏族长,也是部落里最强大的人,而他的阿母,曾是其他部落的女继承人,因天灾,阿母的部落只剩下她一人,而她也很厉害,知道的东西非常多。
他们风氏也算是男女平等的氏族,不同于姜氏的是,在他们风氏,男人也可以当家作主。只要这人足够强大,做出的决定是正确的,就会受到族人们的拜服。
可惜的是,他们的部落,在他十岁时被姚氏部落打败了,他的阿父阿母被姚氏女杀死了,而他因长相漂亮被留了下来,成为姚氏圈养的战奴。
那时的他,倔强不服输,被姚氏女打的皮开肉绽,直到一次被打后,他发起高烧,仅存下的另一位族人对他说:“你是风氏最后的血脉,你要将风氏断送在这里么?”
从那开始,他隐藏起所有倔强,乖乖当一名战奴。然后遇到了溪,被她换回姜氏部落,有了新生活,有了阿落,为风氏留下了血脉。
他知道以他一人之力,打不过姚氏部落,他只能好好活着,保护好自己的孩子。
他与溪在一起后,其实并没把她放在眼中,要不然,除了打架,他怎么想不起他们的曾经?这次被赶出来,他想了好多好多,……总归全是他自己的错,是他太在意自己的奴隶身份,是他那时的得意忘形,接受了姜湾的示好,才让溪伤了心!
风起快速爬上一棵树,在森林里搜寻黑花鸡身影,他想用自己的行动挽回溪,让她看到自己的强大,看到他想与她永远在一起的决心。
黑花鸡有成人大腿那般高,因全身黑色,又因它喜欢争斗,还因它遇到吃的不怕死的性子,可以说它是禽类中最傻的存在。他只要找到羽毛漂亮的鸟,或是找到小浆果矮树丛,那里必然有黑花鸡。
果不其然,当风起再次爬上一棵大树,扒开树枝后,就见到不远的树下,有只黑花鸡正在刨土。
风起弯了弯嘴角,扯过一根粗藤荡过去,快准狠地一腿脚到黑花鸡的头上。那只鸡喔了一声,吐着舌头倒地不起了。
风起捋了捋胡子,大笑三声。
只是,当他背上这只鸡,想回去找老婆孩子时,就迎面碰上一头开膛快手龙,从这家伙的名字,不难看出它有多厉害。是的,它是头与人一样高的恐龙,爪子上带倒钩,非常锋利,专门攻击目标物的肚子,故而人们都叫它开膛快手。
这种恐龙喜欢吃内脏,尤其喜欢最嫩的肝脏。
只是这时已经没时间让风起掏黑花鸡内脏喂龙了,他只能想办法杀死这头开膛快手龙,或者丢掉黑花鸡转身逃跑。
生命很重要,但是,自己之前和溪说能抓到黑花鸡的,他如果放弃这只鸡,空着手回去,溪会怎么想他?
如今的溪看上去很温和,可骨子里还是那样的倔强,犹如自己当年一样不服输……
想到此处,风起竟然笑了。
风溪有点小激动,想到自身安全,合计着要不要跟大佬学习一下制作吹箭的本领。
“阿落,这个给你。”风起感受到风溪目光,怕她嫌自己婆妈,快速与阿落交代道:“以前阿父教过你怎么用这个,你拿好,用这个好好保护你阿母。”
“好的,阿父。”阿落小男子汉挺了挺自己的小胸膛,保证道:“有阿落在,阿母不会有事。”
“好,阿父相信你!”
看他们这样郑重交托的样子,让风溪又好气又好笑,她是稀有动物还是易碎品?不过,被人珍视的感觉还真不错呢!
风起又叮嘱了阿落两句,转身向森林方向而去。
“喂,等等,不用进森林,抓鸟也行。”风溪后知后觉反应过来,只身进入森林是非常危险的,风起再厉害,如果遇到大齿虎或是其他什么凶兽,那他还能回来么?
风起没有回身,只对他们摇了摇手,表示没事。
风溪抿了抿唇,低头与阿落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对视片刻,安慰道:“你阿父很厉害,应该不会有事的!”
“嗯嗯,阿父最厉害,比古山和石氏人都厉害!阿母喜欢这样的阿父嘛?”阿落扬了扬手中吹箭,小脸上没有担忧全是自豪。
风溪:……
原来这小崽子一点都不担心他阿父,那她瞎担心什么呢?
第 24 章
风起他们的风氏部族曾经就生活在海边,他阿父是风氏族长,也是部落里最强大的人,而他的阿母,曾是其他部落的女继承人,因天灾,阿母的部落只剩下她一人,而她也很厉害,知道的东西非常多。
他们风氏也算是男女平等的氏族,不同于姜氏的是,在他们风氏,男人也可以当家作主。只要这人足够强大,做出的决定是正确的,就会受到族人们的拜服。
可惜的是,他们的部落,在他十岁时被姚氏部落打败了,他的阿父阿母被姚氏女杀死了,而他因长相漂亮被留了下来,成为姚氏圈养的战奴。
那时的他,倔强不服输,被姚氏女打的皮开肉绽,直到一次被打后,他发起高烧,仅存下的另一位族人对他说:“你是风氏最后的血脉,你要将风氏断送在这里么?”
从那开始,他隐藏起所有倔强,乖乖当一名战奴。然后遇到了溪,被她换回姜氏部落,有了新生活,有了阿落,为风氏留下了血脉。
他知道以他一人之力,打不过姚氏部落,他只能好好活着,保护好自己的孩子。
他与溪在一起后,其实并没把她放在眼中,要不然,除了打架,他怎么想不起他们的曾经?这次被赶出来,他想了好多好多,……总归全是他自己的错,是他太在意自己的奴隶身份,是他那时的得意忘形,接受了姜湾的示好,才让溪伤了心!
风起快速爬上一棵树,在森林里搜寻黑花鸡身影,他想用自己的行动挽回溪,让她看到自己的强大,看到他想与她永远在一起的决心。
黑花鸡有成人大腿那般高,因全身黑色,又因它喜欢争斗,还因它遇到吃的不怕死的性子,可以说它是禽类中最傻的存在。他只要找到羽毛漂亮的鸟,或是找到小浆果矮树丛,那里必然有黑花鸡。
果不其然,当风起再次爬上一棵大树,扒开树枝后,就见到不远的树下,有只黑花鸡正在刨土。
风起弯了弯嘴角,扯过一根粗藤荡过去,快准狠地一腿脚到黑花鸡的头上。那只鸡喔了一声,吐着舌头倒地不起了。
风起捋了捋胡子,大笑三声。
只是,当他背上这只鸡,想回去找老婆孩子时,就迎面碰上一头开膛快手龙,从这家伙的名字,不难看出它有多厉害。是的,它是头与人一样高的恐龙,爪子上带倒钩,非常锋利,专门攻击目标物的肚子,故而人们都叫它开膛快手。
这种恐龙喜欢吃内脏,尤其喜欢最嫩的肝脏。
只是这时已经没时间让风起掏黑花鸡内脏喂龙了,他只能想办法杀死这头开膛快手龙,或者丢掉黑花鸡转身逃跑。
生命很重要,但是,自己之前和溪说能抓到黑花鸡的,他如果放弃这只鸡,空着手回去,溪会怎么想他?
如今的溪看上去很温和,可骨子里还是那样的倔强,犹如自己当年一样不服输……
想到此处,风起竟然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