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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找人倾诉一下,并没想到会惹时寒紧张,还会让他误会。
因为这事时寒是最无辜的那个,所以颜华忙安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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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闷得发霉:没事没事,这是我和他之间的矛盾,不是小寒你的锅。】
“不是因为我的原因,让你们吵架就好。”时寒发了一张可怜兮兮的奶猫撒娇表情后,故作惊讶地回了颜华。
【小寒:本来我还以为颜姐姐喜欢的人,肯定是温柔善良又不爱吃醋的,没想到他连这点小事也要吃醋。】
【小寒:啊颜姐姐对不起QAQ,我不是故意说他坏话的。只是我这人平时很少生气,所以才觉得颜姐姐你男朋友很容易生气。】
颜华回想萨文每天被她折腾得很晚才睡,每天还早早爬起来做早餐的体贴,摸着良心诚实道:“没有,其实他很乖的,这次只是例外。”
【小寒:我知道颜姐姐重感情我也不是故意说他坏话的,但是我觉得他太不体贴了(._.)】
【小寒:颜姐姐你只是关心一下朋友的弟弟,又不是做对不起他的事,他连这个也要生气。】
【小寒:是我的话我才不会生气呢,我只会觉得女朋友是个重感情的人。她连朋友的弟弟都这么关心,对男朋友岂不是更加上心?】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国家版权局 信息产业部 2005年4月30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政保护,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根据互联网内容提供者的指令,通过互联网自动提供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内容的上载、存储、链接或搜索等功能,且对存储或传输的内容不进行任何编辑、修改或选择的行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直接提供互联网内容的行为,适用著作权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内容提供者”是指在互联网上发布相关内容的上网用户。
第三条 各级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实施行政保护。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法配合相关工作。
第四条 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侵犯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侵犯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由侵权行为实施地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管辖。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提供本办法第二条所列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的服务器等设备所在地。
第五条 著作权人发现互联网传播的内容侵犯其著作权,向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或者其委托的其他机构(以下统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出通知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并保留著作权人的通知6个月。
第六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收到著作权人的通知后,应当记录提供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的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互联网内容提供者的接入时间、用户帐号、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主叫电话号码等信息。前款所称记录应当保存60日,并在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查询时予以提供。
第七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根据著作权人的通知移除相关内容的,互联网内容提供者可以向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著作权人一并发出说明被移除内容不侵犯著作权的反通知。反通知发出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即可恢复被移除的内容,且对该恢复行为不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第八条 著作权人的通知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涉嫌侵权内容所侵犯的著作权权属证明;
(二)明确的身份证明、住址、联系方式;
(三)涉嫌侵权内容在信息网络上的位置;
(四)侵犯著作权的相关证据;
(五)通知内容的真实性声明。
第九条 互联网内容提供者的反通知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明确的身份证明、住址、联系方式;
(二)被移除内容的合法性证明;
(三)被移除内容在互联网上的位置;
(四)反通知内容的真实性声明。
第十条 著作权人的通知和互联网内容提供者的反通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著作权人的通知和互联网内容提供者的反通知不具备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所规定内容的,视为未发出。
第十一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互联网内容提供者通过互联网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虽不明知,但接到著作权人通知后未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同
因为这事时寒是最无辜的那个,所以颜华忙安慰他。
。Q.qun.*/*/*⑻`3,7⑴①.⑧6⒊
【闷得发霉:没事没事,这是我和他之间的矛盾,不是小寒你的锅。】
“不是因为我的原因,让你们吵架就好。”时寒发了一张可怜兮兮的奶猫撒娇表情后,故作惊讶地回了颜华。
【小寒:本来我还以为颜姐姐喜欢的人,肯定是温柔善良又不爱吃醋的,没想到他连这点小事也要吃醋。】
【小寒:啊颜姐姐对不起QAQ,我不是故意说他坏话的。只是我这人平时很少生气,所以才觉得颜姐姐你男朋友很容易生气。】
颜华回想萨文每天被她折腾得很晚才睡,每天还早早爬起来做早餐的体贴,摸着良心诚实道:“没有,其实他很乖的,这次只是例外。”
【小寒:我知道颜姐姐重感情我也不是故意说他坏话的,但是我觉得他太不体贴了(._.)】
【小寒:颜姐姐你只是关心一下朋友的弟弟,又不是做对不起他的事,他连这个也要生气。】
【小寒:是我的话我才不会生气呢,我只会觉得女朋友是个重感情的人。她连朋友的弟弟都这么关心,对男朋友岂不是更加上心?】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国家版权局 信息产业部 2005年4月30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政保护,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根据互联网内容提供者的指令,通过互联网自动提供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内容的上载、存储、链接或搜索等功能,且对存储或传输的内容不进行任何编辑、修改或选择的行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直接提供互联网内容的行为,适用著作权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内容提供者”是指在互联网上发布相关内容的上网用户。
第三条 各级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实施行政保护。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法配合相关工作。
第四条 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侵犯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侵犯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由侵权行为实施地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管辖。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提供本办法第二条所列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的服务器等设备所在地。
第五条 著作权人发现互联网传播的内容侵犯其著作权,向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或者其委托的其他机构(以下统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出通知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并保留著作权人的通知6个月。
第六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收到著作权人的通知后,应当记录提供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的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互联网内容提供者的接入时间、用户帐号、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主叫电话号码等信息。前款所称记录应当保存60日,并在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查询时予以提供。
第七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根据著作权人的通知移除相关内容的,互联网内容提供者可以向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著作权人一并发出说明被移除内容不侵犯著作权的反通知。反通知发出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即可恢复被移除的内容,且对该恢复行为不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第八条 著作权人的通知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涉嫌侵权内容所侵犯的著作权权属证明;
(二)明确的身份证明、住址、联系方式;
(三)涉嫌侵权内容在信息网络上的位置;
(四)侵犯著作权的相关证据;
(五)通知内容的真实性声明。
第九条 互联网内容提供者的反通知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明确的身份证明、住址、联系方式;
(二)被移除内容的合法性证明;
(三)被移除内容在互联网上的位置;
(四)反通知内容的真实性声明。
第十条 著作权人的通知和互联网内容提供者的反通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著作权人的通知和互联网内容提供者的反通知不具备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所规定内容的,视为未发出。
第十一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互联网内容提供者通过互联网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虽不明知,但接到著作权人通知后未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