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很重要呀。”白朗挠挠头,“纱纱也很担心你的身体,她说微博上老看到你去夜店。”
“哟,水清纱也担心我?那感情好啊。”
“你是我们的朋友啊。”
“滚吧滚吧。真啰嗦啊。”
我赶走了他。
初夏的风很轻,薄得就像纸一样,不过如果你开一辆敞篷跑车,那么纸也可以变成让人疼的刀子。
我开着车,将四个窗子完全拉下,将顶棚打开,开到限速最高,让风将我完全切割,以毒攻毒,阻挡着心里那种蔓延的情绪。
她怀孕了。
今晚该去哪个夜店呢?
不想去了。
还是去晃一眼吧,好歹给媒体拍一下。
想到这里,我突然觉得我真是好笑。古代有一个丞相,为了不让皇帝怀疑他有鸿鹄之志,自己就贪污、玩女人、无恶不作,不惜自污其身。而我为了不让他们发现我的感情,晃遍了全世界的夜店,让自己变成了有名的花花公子,哪怕我已经很久都是最后一个人回家了。
我是一个有名的人。
我是一个不肯定下来的人。
我是一个浮夸而游戏人间的人。
我的人设立起来了。太好了,这样就不会有人知道我的秘密了。
那个深夜,我站在昏暗的灯光之下,看着她无知无觉地朝我走过来。她松松地将长发扎在脑后,一缕黑发吹在耳边。她抬起手,将那缕头发别在耳后,露出白皙修长的脖颈。那一幕太美了,以至于我屏住了呼吸,甚至忘记了去喊她。
等我终于反应过来喊住她时,她回过了头。当她看向我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完蛋了。
我无可救药地爱上了我最好的兄弟的女人。
我爱她,我非常非常爱她,可她永远不会知道我这么爱她。我可以为她去死,所以我不能让她知道我可以为她去死。我守护着她,我以为我已经不在意了,可当我知道她怀孕的消息,我还是心痛到几乎窒息。
风太大了。我喘不过气了。
我关掉了火,将车停在了路边。我看着面前五光十色的夜店,又想起了灯火阑珊下的她。
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爱情有先来后到,而我太晚了。
我们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人,我骨子里怀疑人性,而她天生就愿意去相信它们。哪怕被一百次伤害,她也愿意去一百零一次相信。我们在一起是不会幸福的。我知道这个。
这些,那些,我搜集了一箩筐的理由,我一遍遍地想阿朗曾经对我有多好,曾经是怎样地拯救了我,来让我逛遍夜店的行为看上去没有那么愚蠢。但我心底深处又知道,这些都是自欺欺人,我根本没那么善良。我全都不在乎。
我是生来的恶魔。
归根到底,我只是不想认输。就像周星驰说的那句话一样:“人家郎才女貌天生一对,轮得到你这个妖怪反对?”
她望向我,在灯光下,只是那一瞥,最后也不过是那无意的一瞥罢了。
fin
作者有话要说:
李哥番外结束了
下一章是赵立贞的番外,不洗白,只是解释一下他变成这样的原因
第67章 番外二
十三岁的时候, 我曾经和同学去超市买过一只苹果。
那时我还在读初一。我所读的学校是当地最有名的初中,因为太有名,所以它虽然名义上是公立学校, 但最好的本部基本已经被全市的各路有钱人占领了。或者有权人。其他人会去分校, 只有极少数的超级尖子能凭本事留下来。
和我一起去买苹果的同学,家里又有钱又有权,是我们班的大哥大。他和我关系很好,我总会把作业给他抄。那天他让我陪他去校外的大超市买个苹果, 因为他突然想吃。他总是想一出是一出。
我们去了, 是下班高峰期,超市里人很多, 我们背着书包在里面绕来绕去。他看中了一只用袋子包装好的苹果。买东西的时候,他一遍遍地抱怨污浊的空气、南腔北调的声音、斤斤计较几毛钱的大妈。
而我一一附和着。
在结账的地方我们卡住了。因为袋子上本身就有条纹码,我们拿着就走了, 不知道那个苹果所装的袋子是错误的, 它需要在称重机上再过一道。这场失败的扫码让扫码机也有故障、后面的客人又在催,我的同学也在叫嚷,收银员急了之后也说了两句重话……乱成了一团。
那个店员是个妇女, 有很大的肚皮,手指粗得像萝卜干,和我一样都是很浓的双眼皮。好容易结束了这场小风波,我同学发了狠, 把所有东西一推, 不要了。我哄着他,我说我再帮你把苹果买回来, 你不用管进去了。
我拿上了那只苹果,结账时一直在朝远处看。我看到墙上贴着超市的招聘信息, 想着这是个不错的劝服我那同学的说辞。于是在回学校的路上,我对仍旧忿忿不平的他说:
“哟,水清纱也担心我?那感情好啊。”
“你是我们的朋友啊。”
“滚吧滚吧。真啰嗦啊。”
我赶走了他。
初夏的风很轻,薄得就像纸一样,不过如果你开一辆敞篷跑车,那么纸也可以变成让人疼的刀子。
我开着车,将四个窗子完全拉下,将顶棚打开,开到限速最高,让风将我完全切割,以毒攻毒,阻挡着心里那种蔓延的情绪。
她怀孕了。
今晚该去哪个夜店呢?
不想去了。
还是去晃一眼吧,好歹给媒体拍一下。
想到这里,我突然觉得我真是好笑。古代有一个丞相,为了不让皇帝怀疑他有鸿鹄之志,自己就贪污、玩女人、无恶不作,不惜自污其身。而我为了不让他们发现我的感情,晃遍了全世界的夜店,让自己变成了有名的花花公子,哪怕我已经很久都是最后一个人回家了。
我是一个有名的人。
我是一个不肯定下来的人。
我是一个浮夸而游戏人间的人。
我的人设立起来了。太好了,这样就不会有人知道我的秘密了。
那个深夜,我站在昏暗的灯光之下,看着她无知无觉地朝我走过来。她松松地将长发扎在脑后,一缕黑发吹在耳边。她抬起手,将那缕头发别在耳后,露出白皙修长的脖颈。那一幕太美了,以至于我屏住了呼吸,甚至忘记了去喊她。
等我终于反应过来喊住她时,她回过了头。当她看向我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完蛋了。
我无可救药地爱上了我最好的兄弟的女人。
我爱她,我非常非常爱她,可她永远不会知道我这么爱她。我可以为她去死,所以我不能让她知道我可以为她去死。我守护着她,我以为我已经不在意了,可当我知道她怀孕的消息,我还是心痛到几乎窒息。
风太大了。我喘不过气了。
我关掉了火,将车停在了路边。我看着面前五光十色的夜店,又想起了灯火阑珊下的她。
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爱情有先来后到,而我太晚了。
我们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人,我骨子里怀疑人性,而她天生就愿意去相信它们。哪怕被一百次伤害,她也愿意去一百零一次相信。我们在一起是不会幸福的。我知道这个。
这些,那些,我搜集了一箩筐的理由,我一遍遍地想阿朗曾经对我有多好,曾经是怎样地拯救了我,来让我逛遍夜店的行为看上去没有那么愚蠢。但我心底深处又知道,这些都是自欺欺人,我根本没那么善良。我全都不在乎。
我是生来的恶魔。
归根到底,我只是不想认输。就像周星驰说的那句话一样:“人家郎才女貌天生一对,轮得到你这个妖怪反对?”
她望向我,在灯光下,只是那一瞥,最后也不过是那无意的一瞥罢了。
fin
作者有话要说:
李哥番外结束了
下一章是赵立贞的番外,不洗白,只是解释一下他变成这样的原因
第67章 番外二
十三岁的时候, 我曾经和同学去超市买过一只苹果。
那时我还在读初一。我所读的学校是当地最有名的初中,因为太有名,所以它虽然名义上是公立学校, 但最好的本部基本已经被全市的各路有钱人占领了。或者有权人。其他人会去分校, 只有极少数的超级尖子能凭本事留下来。
和我一起去买苹果的同学,家里又有钱又有权,是我们班的大哥大。他和我关系很好,我总会把作业给他抄。那天他让我陪他去校外的大超市买个苹果, 因为他突然想吃。他总是想一出是一出。
我们去了, 是下班高峰期,超市里人很多, 我们背着书包在里面绕来绕去。他看中了一只用袋子包装好的苹果。买东西的时候,他一遍遍地抱怨污浊的空气、南腔北调的声音、斤斤计较几毛钱的大妈。
而我一一附和着。
在结账的地方我们卡住了。因为袋子上本身就有条纹码,我们拿着就走了, 不知道那个苹果所装的袋子是错误的, 它需要在称重机上再过一道。这场失败的扫码让扫码机也有故障、后面的客人又在催,我的同学也在叫嚷,收银员急了之后也说了两句重话……乱成了一团。
那个店员是个妇女, 有很大的肚皮,手指粗得像萝卜干,和我一样都是很浓的双眼皮。好容易结束了这场小风波,我同学发了狠, 把所有东西一推, 不要了。我哄着他,我说我再帮你把苹果买回来, 你不用管进去了。
我拿上了那只苹果,结账时一直在朝远处看。我看到墙上贴着超市的招聘信息, 想着这是个不错的劝服我那同学的说辞。于是在回学校的路上,我对仍旧忿忿不平的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