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特意要来道歉的,语气也说的很真诚,并在说完这些话后偏着脑袋,对上了她的目光。
    这人一直保持着跪坐在床上的姿势,歪着脑袋等她回答,现在她面前的那张脸不仅满怀着真诚,那双眼睛还仿佛会说话,就像是一只爱的小狗狗。被一个男生如此近距离打量,简瑶有些羞怯,小声的嗯了一声。
    那个人似乎没听到,握住她的手轻轻搓了搓,他又一次,从喉咙里发出了一声委屈巴巴的问询:
    “瑶瑶,别和我计较,嗯?”
    这声浅浅的嗯,似是从喉咙深处发出来,沙哑又低迷,一下子就窜进了简瑶的耳朵里,她只觉得耳根子微微发烫,脑袋里乱哄哄的,迷迷糊糊就笑着点了点头。
    ☆、第十二章
    “没想到他这人还挺有心的。”
    “这么说他倒也不算太差嘛!”
    简瑶这个小话痨,一大早便起来和晴雪说起了昨晚的事情,看来恋爱是个神奇的东西,既能让人变聪明,也能让人变愚笨,晴雪说她:
    “你这人啊,昨天还在说他是个智商有问题的三岁小孩,今天就说他还挺不错的了。”
    作为外行人的晴雪,可都看的明白着呢。从没有哪个男人会让简瑶从早提到晚,一脸嫌弃却又满心欢喜。她挪到她身侧,一把将她手上的洛阳铲抢走,压低了声音问她:
    “你老实告诉我,你还是有一点点喜欢他的吧?”
    她怎么可能对那种人动心,她又不是买不起口红,她只是单纯的想要赞赏这个“问题老男人”的道歉方式罢了。她连考都没考虑,便把头摇的和拨浪鼓一样:
    “我眼睛不瞎,没感觉就是没感觉,做什么我都没感觉。”
    简瑶可不是一个迟钝的人,因为她有过一次心动的经历,她想起第一次见到暗恋对象安岚的样子,那个人在林荫道上捡起了她掉落一地的书籍,那是一个温暖的春天,明媚的朝阳摇挂头顶,仿佛时间都在这一刻停了下来,他一眼便看上了那张笑起来很温柔的脸。
    安岚那时候还弯着腰,柔声细语的问她:
    “你没摔疼吧?”
    如今简瑶再回忆起来,还是会觉得人生中能遇到这样温暖的事很荣幸,虽然有缘无分,却也能留下很美好的第一印象,她握住了晴雪的手,仿佛在展望美好的未来:
    “重点他学习超级好,而且他高中也是理科状元,这种大学霸,难道不应该作为人生目标吗?”
    简瑶自小就对学习好的男生没什么抵抗力,尤其对方的颜值还很戳她的心窝子。这是何等美好的回忆啊。她想的入神,直到被晴雪往背上拍了一下:
    “你一个天才美少女学霸难道不是应该喜欢学渣吗?书上都那么写的!”
    “那种书上的东西怎么能信呢。”
    现实里哪有那么多的童话,事实上优秀的人会被同样优秀的人吸引,这是恒古不变的定律。
    她收回心里那些花花肠子,从晴雪的手中接过洛阳铲,继续低着头挖土,可还没挖两下,探方上面就突然冒出个一个熟悉的声音:
    “简瑶,上来吃饭了。”
    今天不再是工地里的厨娘张姐扯着大嗓门喊她们开饭了,换成了黎言寻。她抬起头看了一眼,发现那家伙竟然不敢把目光直视进满是白骨的探方里,她起了坏心眼,扯着嗓子和他说话:
    “黎言寻,帮我拿一下铲子。”
    那个人在探方边愣了愣,眼睛没看到她所在的坑,却还是伸了一只手下去,简瑶故意拍了一下他的手:
    “你手上沾的是什么鬼东西,好恶心!”
    他当真以为自己手上还沾着东西,低头一看,正对上探方下那两具仿佛拥抱在一起的人骨,探方里并不像他想象中的那般可怕,扫干净的人骨头像是实验室里的标本,他们的每个部位都被详细贴上标签,分类整齐,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害怕。
    简瑶看他盯着探方口打量,上来时往他耳朵边打了个响指,小声说了一句:
    “走咯,吃饭去!”
    黎言寻看她走的这般坦然,跟在她身后啧啧摇头,原来这个女人的胆子,是这样练出来的。
    这几天降温,工地里已经连续两天收了早工,简瑶回到食堂时,发现今天的饭菜格外丰盛,竟然是一人一碗羊汤锅,她忙洗了手,先接过一碗汤喝的干干净净,连连咂嘴:
    “冬天就要喝这样的汤才暖身子啊。”
    “这是你老公从村民手里买的,正宗的土羊。”
    想不到那厮还真是大方,竟然自掏腰包给他们开小灶。
    简瑶捧着汤碗,朝他所在的那个位置看了一眼,他正和老胡说着话从屋外进来,也不知道再说什么,他一直在点头,谦虚的勾起了唇角,这人啊,好像和别人相处都显得很谦虚礼貌的样子,只有她才知道他私底下是什么狗屁模样。
    也难怪家族企业能做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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