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怕不允许。

    她要不要雇个人帮她养狗?

    不行,别人她信不过!

    实在不行的话,就带回家里去,父母都出门工作,让外婆和布丁作伴也不错。

    苏云笙拴好了链子,带着布丁去晨跑。

    隔壁的男人也刚好出来,身上是和她同色的运动服。

    只不过,男人的目光没有落在她身上,而是落在了她的布丁身上,停顿片刻,又移开了视线。

    苏云笙对他笑了笑,把布丁护在了身后。

    两人晨跑的路线是一致的,顺着楼下的林荫道跑出去,在拐角的公园做拉伸运动,然后一路向东,在城心公园折返。

    布丁跑在最前面,苏云笙跟在后面,容与排在最后。

    看着前面的身影,他微微眯起了眼。

    是错觉吗?

    这个姿势……

    他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

    苏云笙的豆花粉丝已经过了三万,豆油里也多了很多其他的消息。

    “你好,请问有兴趣接广告吗?”

    “可以帮忙打广告吗?有偿。”

    “照片拍的不错,我也是摄影师,要加入我们团队吗?”

    苏云笙啃着辣条,把所有没兴趣的豆油都忽视的很彻底。

    不,不能都忽视!

    她的目光落在“摄影师”三个字上,屈起手指敲了敲桌子。

    她是不是……该找个专业的摄影师比较好?

    毕竟她的目标是星辰大海。

    无论她是不是千里马,都需要一个伯乐来帮助她。

    她现在能用的设备只是一台普通的数码相机,拍出来的效果肯定是比不上专业摄影加后期修图的,她暂时手头也不是很紧张,招一个摄影师来帮忙是早晚的事。

    这笔钱不能省。

    说干就干,苏云笙直接在个人主页发布了招聘启事,要求就两个:

    1、自带设备,掌握修图技能

    2、有审美,颜值高的小哥哥/小姐姐优先考虑

    没错!颜狗的世界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发完招聘启事,她就开始码字,系统出品质量保证,影子一号比她自己的手指好使多了,分分钟化身时速八千的码字机根本不是梦!

    《情杀》的故事写到这里,男女主的形象已经跃然纸上。

    郑文公求亲,宁霜是唯一的公主,被当作棋子送了过去。

    齐王叮嘱她,如果有机会,千方百计也要杀了文公。

    宁霜怯怯的应了。

    可她怎么会杀他呢?

    这个男人为她一掷千金,以江山为聘,送了十余座富庶的城池给齐王,才让她的父亲松了口,把女儿嫁给他。

    能救她脱离那座冰冷的宫殿,这个男人对她来说,就是最大的恩人。

    珠宝,城池,良驹,黄金,他用这些带走了她,却浑不在意,似乎把她看得比江山还重。

    他说对她一见倾心,她信了。

    没有一个女人能够抗拒这样的珍视,何况是冷宫中拼命活下来的宁霜。

    她永远不会背叛他。

    如果故事到这里戛然而止,那就不是收刀片收到手软的百里笙歌了!

    第一本是为了扬名,所以她克制住了自己写be的冲动,这一本,她已经准备放飞自我了!

    二十万字之前,看起来就是一个普通的爱情故事,虽然也有权力的更迭和命运的纠缠,但不是主流。

    二十万字之后,苏云笙已经准备好要撒玻璃渣了!

    不出意料,背负着棋子重任的宁霜爱上了这个男人。

    文公这个人挑不出什么毛病,年轻的君王温和又俊美,长身玉立,只是站在那里就叫人心动。

    何况他还珍而重之的把她捧在手心。

    他怕她思乡,为她建了宫殿;他后宫的美人不多,也没有一个敢来找她的麻烦;他会和她谈论风月,诉说烦忧;他的赏赐数不胜数,让她成为所有人艳羡的对象。

    只有一点,他不肯碰她,也没有给她封号。

    不过,这也算不得什么大事。

    只要他爱她。

    只要他爱她。

    苏云笙悠悠叹了口气,忽然觉得这个男主可真是万里挑一的渣。

    作为一个没有情商的男人,作为一个既不要美人也不要江山的呆瓜,就低调朴素安分守己的做一个木墩子啊!学什么男神装什么温柔!

    又是珠宝又是金银的砸下去,每天还对着人家笑得一脸温柔,试问哪个姑娘会不动心?

    别说是个初出茅庐长于深宫的天真少女了,就是个过尽千帆的老油条也会忍不住把小心心都给他好吗?

    没有在一开始就把话说清楚,任由一颗芳心落在自己身上,把人家姑娘的一池春心搅乱之后又不负责,渣男妥妥的!

    而无辜的宁霜,就在被翻来覆去的玩弄到吐血之后,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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