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临受到冲击而昏迷过去之前,他仿佛看到自己手上的戒指,纷纷脱离下来,飘到空中。
    然后,聚集成了一团摇曳的火焰。
    原来如此啊,加拉哈德带回来的戒指竟然是这样一种东西。
    橘粉色长发的青年如此感叹到,心中浮起一丝了然。
    罗德兰世界真正保留下来的余火并不是被淹没在灰烬里的火炭,而是被加拉哈德带回来的戒指吗?暗月之神所言的深海时代,想想应该和水有关吧?
    而主宰世界的水这种东西,必然就会熄灭上个世代的火。所以,将最后的余火凝固起来,带回遥远的未来,再借由已经降临迦勒底的从者之手,重新将凝固的余火带回亚楠。
    无论如何,火焰都是薪王毕生以求的东西,到那个时候,沉睡在时光深处的薪王一定会苏醒。而足以照亮世界的文明之火,却并非普通人能够驾驭的东西,这就保证了戒指即使丢失,也不会被其他包藏祸心的歹人所利用。
    在那之后,他就只需要等待,等待着火焰与薪王之间无可比拟的“缘”牵引着爱西丝,在世界的某处重新相逢。
    薪王是火焰的燃料,也是世界之火的调度者,唯有她才能将戒指重新返本归元。当戒指从他手心离开的时候,就是薪王重新点燃自我,照亮世界的时候了。
    真是精妙的计算。
    罗玛尼在赞叹之余,也禁不住生出了一丝近乎怨怼的不爽。
    你把世界之火算计得清清楚楚,那你到底有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呢?为了世界的光明献祭一切什么的,纵然让人无话可说,但是……
    总是让人心底难受。
    不过说起来,他也没什么立场去谴责爱西丝呢。
    名为罗玛尼·阿基曼的男人苦笑起来。
    明明自己早就决定在见到盖提亚的时候就用这枚戒指自爆灵基什么的,还要在爱西丝重新点燃火焰的时候谴责她,这样是不是有点双重标准了?
    正在罗玛尼望着手指上仅存的戒指发呆的时候,木门忽然吱嘎一声,爱西丝端着一碗易于消化的麦片粥走了进来。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哈哈哈我怎么会舍得把加拉哈德的二手戒指给罗曼戴着啊,当然是要发全新的啊!大概还有3到5章的亚子就到神代了,养肥的小可爱可以开始宰了哦。
    PS:我以为,我对基尔什塔利亚的感情就是要手撕他,直到我今天看见了基尔什塔利亚X咕哒夫的本子(理智蒸发)。我要大声说一句,队长真香!!!!!
    第99章
    “醒了?”
    随着女猎人淡淡声音飘过来的, 是混杂着牛奶味道的淡淡麦香。
    那味道让罗玛尼恍惚间想起小时候在以色列时吃的麦粥。
    彼时尚在神秘尚未退却的神代,虽然父亲大卫王和他都蒙神恩而得到强大力量,但就整体生活水平而言, 以色列上下的日子依旧过得相当艰苦。
    普通人的一日三餐是牲畜做成的乳制品和掺着沙子木屑的黑面包, 家畜的肉只有在死掉时才能一尝美味。出去意外死掉或者凑巧打到的野味之外, 衰老家畜的肉质粗糙如柴, 难以下咽。
    即便如此,也是普通人难以想象的美味。
    而他身为王族, 就算生活水平比普通人高出一截,也依旧无法和科技昌明的现代相较,牛奶麦粥依旧是小时候的日常主食,顶多加了一点稀有的蜂蜜。
    奇怪,为什么普普通通一碗麦粥, 就会让他想起小时候那些事呢?
    他在心里晃了晃脑袋,伸手接过还微微发烫的木碗。
    ……
    “我……到底睡了多久?”
    “你睡了七十二个小时, 按照迦勒底那边的计时法,你睡了整整三天。”爱西丝随意坐在床上,湿漉漉的头发冒着淡淡水汽,像是刚刚洗过, “当时你失去戒指, 血月又出现,直接被冲击到昏迷,我还以为你会在床上躺到天荒地老呢。”
    爱西丝卷着黑色的发尾,轻笑着调侃起了他。
    “当时我可担心死了, 我和你连婚礼仪式都没有举行, 你要是躺在床上变成植物人,我又要怎么办?难道要我做个寡妇?”
    “那什么……我好歹也能对付几只小蜘蛛, 不至于这么弱吧?”
    罗玛尼涨红了脸,声音越来越小。
    “虽然和你比起来,是有点不值一提……对了,你的头发!”
    “白发是该隐赫斯特的秘术附赠的,在我重拾火焰之后就消失了。”
    爱西丝看着隐约泛起火光的掌心,眼神微微一厉,一缕淡淡血气在发间沉沉浮浮。有了拜尔金沃斯和圣歌团的记载佐证,她总算搞清楚了从她的棺材被挖起来到苏醒之间发生的事情。
    “该隐赫斯特迟早要为他们干的事付出代价。”
    ……
    咕——
    某个粉毛青年捂住肚子,尴尬地刨了两口麦粥,继续眼巴巴地盯着爱西丝。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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