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不会放弃的,便闹着也买了一张床,然后给她娘家送了过去,用的还是厂里的车。
    自己做的事就不怎么地道,还盯上了丁家。这位张科长心里本来就对能力强的丁振华不感冒,因为厂领导都看好他,结果被媳妇一撺掇,就开始处处针对丁振华。那段时间丁振华总是被安排到处跑,去的还都是又远,条件又差的地方,整个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瘦了下来。
    周云梅气得在家里骂了好几回,但她也没有什么好办法,丁振华还安慰她能这样多磨练一下挺好的,因为他每次都完成得很好,上面的领导也越来越关注他。
    俗话说夜路走多了,总会碰上鬼。采购科的科长是最容易捞油水的地方,他也确实没放过这些好处,但一次又一次之后胆子越来越大。也不知是不是触动了某位领导的利益,没多久他这个科长就当到了头。
    虽然没有开除,但从高高在上的科长变成了普通工人,还被调了岗位,心里也够他不好受了。而且还归到了仓库老李的手下,因为是老李透露的消息给丁振华,这位原采购科科长也是把老李恨上了,之前没少给他穿小鞋。
    最后居然是这样的结果,把老李给高兴得又找丁振华好好地喝了一回。
    采购科有了空缺,早就在厂领导班子那儿挂了名的丁振华顺理成章地被提了起来,同意的人还不少,因为大家都觉得上一任科长捞得过分了些,换上从部队出来的脾气相对正直的丁振华更合适。
    能看到那位科长家倒霉,周云梅已经很高兴了,没想到自家还能有这般天大的好消息,第二天拿上钱票就去割了好大一块肉回来,做了红烧肉,一家人吃得满嘴是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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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搬新家的第一个晚上,丁瑶再次恢复了自己一个人住一间房,突然发现自己睡不着。翻来覆去总是不习惯,虽然之前跟哥哥住一屋,中间有帘子隔着与现在似乎也没什么不同,哥哥睡觉时既不说梦话也不打呼噜,但是她就是觉得安心。
    这会儿一个人睡,倒也不是害怕,就是总觉得不自在。翻来覆去大半宿,好不容易才睡着,却发现自己站在一个白茫茫的地方。
    “这是在哪里?”丁瑶转了一圈,发现周围都是如同迷雾一般。
    “你的梦境里。”
    “谁?”耳旁突然响起的声音,令丁瑶差点没在原地跳起来,如果她跳得起来的话。
    “你说呢?”
    “判、判官大人?”声音有些耳熟,丁瑶无比惊讶,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再也没出现过,还以为……“我以为你早就走了。”
    “想来就来了,只是我没想到你这么蠢。”判官一直未曾现身,语气虽和缓没起浮,但却能让人感到淡淡的嘲讽之意,至于嘲讽谁,显而易见!
    丁瑶:……
    “六年过去了,你都没发现自己手臂上印记的秘密吗?”
    “你说这个?”丁瑶眨了眨眼,看向手臂上的那支笔。“我以为你说护身用,指的是哪天我遇到什么不可抗拒的外力,它能突然出现变成防护罩帮我抵挡呢!”
    这回轮到判官无语了,沉默了很久才又听到他的声音。
    “它只是一只笔,又不是防御法器,你思想扩散得够远。”
    “……那它有什么用?”明明就是他说护身用,令她误解了,还反过来说她蠢。如果这不是高高在上的判官大人,丁瑶非得跟他好好理论一番,但是人家掌着生死,她还是认怂比较好。
    “你觉得一只笔能用来做什么?”
    “呃……写字?画画?”丁瑶诧异地瞪大了杏眸,不可思议地道:“它还真是用来画画的?”
    “不然呢?”
    “可是画画有什么用?”丁瑶摸了摸那淡淡的白色印记,不太理解。
    “自己试试不就知道了。”
    “啊——”
    判官大人显然是不想再理会她,丁瑶感觉像是被谁推了一把,刚惊叫一声就从梦中醒了过来。
    瞪着天花板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就发现自己手中凭空多了一只毛笔。凭丁瑶对毛笔的认识,她能认出这只笔很名贵。
    握在手里比划了一下,丁瑶觉得还挺亲切的。她已好些年不曾用过毛笔了,当初她花了不少功夫习字,一手毛笔字很早就被老师夸奖有风骨,不像一个闺阁千金所写。父亲知道后感叹可惜生为女子,欣慰中带着些遗憾的表情丁瑶现在都还能回想起来。
    但是现在一切都不同了,她虽然依然是女儿身,但是却可以上学,可以高考,以后也会有更广阔的天空在等着她。
    虽然这笔出现得诡异了些,丁瑶却突然来了兴致,反正也睡不着了,干脆起身开了写字台上的小台灯,这是她小学毕业时哥哥送的礼物。
    虽然并不精致但却是丁鸿亲手所做,丁瑶可喜欢了。灯罩还是用宣纸糊的,也不知道丁鸿是从哪里弄来的,其上画了一匹小马,那是丁瑶的属相。就是那马画得有些丑,不用想丁珠都知道一定是丁鸿亲手画的,她这个学习能力很强的哥哥也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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