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翅膀。
    ——无脚鸟。
    电影《阿甘正传》里曾经提过,听说有种鸟没有脚,永远在到处飞,永不停歇。活着的时候只会停下来一次,那就是它决定死亡的时候。
    是一种神话里才存在的极为任性的鸟。
    不知道为什么沈琛会想起它,感觉到自己被排斥在她流动的世界之外。
    他扯了扯平整的西装裤,也蹲下来,离她很近。
    狭长的双眼依旧眯着,似疑问似质问地再来一次:“为什么。”
    沈音之无聊地在鞋子上画圈圈,不看他。
    不回答他摆脱不了。
    要回答他又说不清楚。
    她摸一把脸,娇纵地哼哼:“我不想说这个,你别问我了。反正再过七天就好,我会理你的,现在你也别理我行不行?”
    “我要回去睡觉了。”
    她费劲地抓起猫前肢,抱起来,转头要走。
    “回来。”
    沈琛慢慢站起来,追问:“为什么七天?”
    本来就是七天。
    因为你提前出现所以再加七天。
    哪儿来的那么多为什么呢?
    怀里猫被抱的不舒服,往下跳的时候挠了沈音之一下。
    伤痕不在外面,看不出来。它在里面的皮肤,存在于皮肤之下的意识,怎么说得清楚呢?以她肚子里脑瓜里那点微不足道的词汇量和表达方式?
    她也有些烦了。
    以前他们不这样的。
    门禁、办事,或者其他什么大事小事都好。
    他从不肯告诉她为什么,她便逐渐不再追问为什么。逆推过来她也不必说为什么,他也不该问。
    这是男女之间最好的交易。
    公平合理。
    坚不可摧。
    “七天就是七天,没有为什么的七天。”
    小傻子皱眉毛:“都说了我不喜欢讲,你偏要老问。问得我头都大了,头疼好几天,今天早上才不疼的,你再说我又要疼。头疼都不好睡觉,我还要上课要训练,要唱歌比赛,怎么回短信?为什么要回短信。”
    “你又不是天天都回我,干什么要我天天回呢?”
    他们的交易里可不包括发短信回短信,那是她喜欢做才做的事情;不喜欢的时候当然可以不做。
    责任义务与个人兴趣爱好,沈音之区分得泾渭分明,近乎冷血。
    她要走。
    那副决绝的姿态仿佛早晚要走,头都不回的走。
    —— 真要说起来,她有哪次回过头?
    沈琛恍然明白过来了。
    火烧沈园她可不是误打误撞躲过去的。
    日子是精心挑的,狗洞是耐心准时的。
    她分明时刻盘算着走。
    你关着我我就走。
    不让我走我要走。
    不高兴了更要走。
    要不是那场火来得突然,让她意识到外面有许多沈先生的仇敌——连带着仇上无权无势、只有宠爱虚位的她——究竟她会老老实实钻回到洋房,抑或是趁乱逃走?
    不清楚。
    谁都不会清楚傻子心里在想什么。
    他只知道她后来肯定终究是走了。
    独自死在流行病肆虐的废墟人群之中,而后便是一声:“沈先生请回吧。”无数次撕裂了他。
    沈音之越走越远。
    沈琛上前拉住她。
    云挪开,周围亮堂起来。
    仅仅她的阳光都被阻断了,地上落下好大一块他的影子,浓郁而长。
    “哎呀,你干什么又……”
    “不问了。”
    话没说完,他低低缱绻的声音落在耳旁,近似一声无奈的叹息:“零食买给你了,方便面也买了。以后不会害你头疼,会天天回短信的。所以——”
    “至少有空的时候,该回短信吧。”
    “……”
    沈音之茫然地眨了眨眼,久久难以言语。
    有些记不清楚,这是否前世今生来的第一次。
    他没那么高高在上的要求她做某件事。
    甚至是低微的。
    为她低入尘埃。
    37.偏心
    “所以, 别告诉我,你们就这样和好了??”
    濒临熄灯的十点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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