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在胸前与背后。耳边装点着零零碎碎小花组成的花簇,和婚礼的主色调一致,清新淡雅。
    化妆师为我改变妆容的时候我才发现,这几年自己的妆太淡,也总不柔和。在她的手下,镜中的人像是换了模样,回到了十八九岁的某个晴天,什么也不懂,简单而满足。
    原来这几年我没变,一切都可以回到从前。
    收拾好走到别墅门口,辛苏安就站在那里。他也换了身衣服,和伴娘服配套的,相同的元素与色系,不同的质感。这是我们今天的第二套礼服,颜色更柔和清淡了许多,很适合陶礼小巧灵动的气质。
    他在看不远处的大海,不经意回头才看到了我。愣了愣,随后温柔地笑。
    “很漂亮。”
    我没说话,提着裙角从花环走出去,往会场走。这么多年,他的溢美之词却还能让我有些害羞。
    “顾葭。”在经过身旁时,他叫住我。
    我回头,他抓着我的手,拿出来一个有金色字母的纹身贴,上面是我的英文名字。
    已经沾了水,他轻轻将它盖在我的手背上:“伴娘都有,给你留的,别忘了。”
    辛苏安利落地贴好,利落地放手,将我落在肩上的长发轻轻拨到背后,向我微笑。
    “锁骨还是那么好看。”
    他一句简单的话,将我拉进回忆的深渊。
    曾几何时,在飘着淡淡青草香味的梅园里,他抱着我,将青涩的吻留在我的锁骨边。
    我颤抖着说感觉奇怪,他也红着脸动作生涩。
    那时我为他穿露肩的衣服,现在,已经不为任何人了。
    我们曾经那么熟识,熟识到肌肤相亲,熟识到难分彼此。可岁月匆匆溜走,一切都是过眼云烟,留下的只是残缺记忆和弃之可惜、食之无味的旧情罢了。
    海风的味道好独特,我曾许愿在这样无人的海边为他穿一次白纱,还猜测他是否为此而落泪,可惜没机会了。
    仪式很快开始,伴郎伴娘先入场。
    辛苏安牵着我的手,带我走进所有人的目光。这场面我曾千万次梦见过,不过主角是我,配角也不是他。
    我们牵手走在洒满花瓣的小道上,是来送祝福的,祝福林措与陶礼百年好合,永结同心。
    音乐声声入耳,我们走到尽头,站在一旁等候主角的到来。谁都没有一句话,我们第一次由沉默带来了一点点默契。
    我不知道二十岁的辛苏安是否会为我的白纱流泪,但二十八岁的林措在看到陶礼身着白纱出现在那条**时,眼泪掉下来了。
    见过林措喝醉酒莫名其妙的哭、见过不借钱给他时耍赖的哭、见过他被整时委屈的哭,还有大家离别时假装就撒在脸上的失声痛哭……在回忆中检索,从未有今天这样的。
    他被感动了,这是幸福的眼泪,属于陶礼的眼泪,是陶礼这段爱情长跑真正的“保证书”。
    林措还不畏惧这样子被他人看到,以他现在的社会地位,是不该有太大情绪起伏的。
    他这些年学会了掩饰自己的真实情感,假装自己的深沉坚强,可他始终是那个真性情的林措,是那个撒泼耍赖的少年,这一点,在我们面前掩饰不了。
    就算上过多少严肃的杂志,多少知名的节目,他也还是我记忆中那个少年,不论岁月如何变迁也夺不走的美好。
    他们相视而笑,互挽着手,走向属于他们的舞台。讲话、回忆、宣誓,接下来,是互换戒指。
    我走过去,将戒指盒递给,见证他们的誓言。相爱相知相扶持,直到死亡将他们分开……
    林措将戒指戴在陶礼小小的手上,对着陶礼哭花了的脸傻笑。陶礼这孩子什么都行,样样顶尖,什么都会,什么都想学想试。
    她像个超人,娇小的超人,在别人勉强总是坚强无比,能解决所有问题。天不怕地不怕,脸上总带着倔强。但她其实很想做一个豌豆公主,做一个被人捧在手里细心呵护的温室花朵,林措可能不是最适合她的,却是她最好的选择。
    因为爱,能磨平一切棱角。
    我也曾相信,爱是万能的。可时间证明,他们的爱,是万能的;我们的爱,是无能的。
    想到从前总信誓旦旦地说会比他们早,结果……
    我回头看向辛苏安,他高大挺拔,是伴郎甚至今天所有参与人员中最帅的那个。突然觉得心痛,他们成了必然性,我们成了不可能性。
    第77章 喜糖
    到了丢捧花的时候,我转身走开,远离那片带着可能性的地方。
    五年爱情长跑跑到最后散了,一次失败的婚姻,早就不想再考虑这种可能性了。
    在德国的时候,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和方棠参加同一个婚礼。到了扔捧花的时候,我俩都不约而同地躲开了。
    站在远处,方棠看着那个因为接到捧花而欢呼跳跃的女孩淡淡的对我说:
    “顾葭,我真的不喜欢你了。”
    我笑笑,说:“我知道。”
    “你不知道。”方棠看着远方,“你什么都不知道。”
    “我知道。”我抬头看他,“我真的知道。”
    “我承认,才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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