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笔芯!”
    作者有话要说:  陈先生:抱歉各位,我太太脸皮太厚,让大家见笑了。
    ☆、第54章
    翌日清晨, 钟亦心从卧室床上醒来, 她撑着手臂坐起来, 慵懒地伸了一个懒腰,浅浅的阳光穿不透厚重的窗帘, 只从底部透进熹微光亮。
    她没有赖床, 穿上拖鞋往衣帽间走,将今天要穿的衣服平铺在床上。
    这时候, 闹钟刚好响起。
    来美国这段时间, 她的生物钟越来越规律, 六点半起床, 出门跑一圈步回来,洗澡洗头,吃过早餐就到老师家里去, 闹钟还没响,她就醒来了。
    费城已步入深秋时节, 冷风萧瑟, 好在钟亦心每天待在室外的时间不长,她穿了一件杏粉色的宽松针织衫在里面,配上一条阔腿牛仔裤,套上一件垂坠感的轻盈风衣,吃完三明治,推门出去。
    钟亦心的邻居是一家四口,养了一条威风凛凛的德国牧羊犬,叫做巴比, 她每天出门经过邻居家门口时,必然会撞见巴比。
    它的狗屋就在庭院里,每天早晨在院子里撒欢地跑,闻见钟亦心过来,它兴奋地冲她跑过来,隔着白色的尖桩篱笆,尾巴摇得无比欢快。
    “早上好啊,巴比,你今天吃的什么?”钟亦心摸了摸巴比黑乎乎的脑袋。
    巴比睁着湿漉漉的眼睛,呜呜叫了两声,精神十足,像是在回答她的问题。
    “它还没吃呢,巴比!过来吃饭!”一个穿着灰色紧身运动装的女孩从门口走出来,冲着巴比拍了拍手,巴比又叫了一声,摇头晃脑地冲女孩奔过来,好一阵撒娇,女孩将食盆搁在地上,下了指令,狗才开始吃东西。
    这是芮妮,邻居家高中二年级的小女儿,她生长在典型的美国中产阶级家庭,衣食无忧,热情活泼,兼有这个年纪特有的中二叛逆,外形明艳,从来不缺男友,钟亦心自搬来这里,不止一次撞见不同的男生送芮妮回家。
    有一回,芮妮半夜从窗户翻出去和男友见面,后来不敢翻回来,凌晨三点敲钟亦心家的门,让她收留一晚,最后钟亦心让她睡在了客卧。
    “Hi,Chloe,今晚的万圣节派对要不要来?”芮妮走到钟亦心面前,迎着朝阳拨弄着她一头闪亮的金发。
    钟亦心笑了笑,万圣节到了,她早在一周以前就接到了几个朋友的变装派对邀请,这边节日气氛浓郁,趁着这个日子,给自己一个休息放松的机会倒也不错。
    她早已提前向老师请假,大概是她最近表现太好,老师并未为难她,痛痛快快地答应了,只是格外叮嘱她不要玩得太疯,注意分寸,“你要记住你是已婚人士。”
    钟亦心目瞪口呆。
    她对芮妮抱歉地笑笑,“我已经答应我朋友去她家派对了,你今晚玩得开心点。”
    芮妮凑近她,神神秘秘地问:“我妈说你已经结婚了,是真的吗?”
    她的目光落在钟亦心光秃秃的无名指上,眼神里写满了不信,尽管美国人崇尚自由和人权,但八卦的本质从无例外。
    “当然是真的。”她不戴戒指,只是为了方便练琴。
    “那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他?”
    钟亦心不置可否地笑了笑,同芮妮告别,顺着道路往老师家走去,冷风扑面,她低着头稍稍裹住自己的风衣,用中文自言自语道:“我也很久没见到他了。”
    她在老师家练习到中午,今天老师和师母恰好都在家,梁霁辰上周也结束了在中国的行程,此刻正在门外,帮师母布置万圣节灯饰。
    钟亦心整理好东西下来,看到门口摆着一只硕大的南瓜灯饰,圆滚滚的,可爱极了,到晚上亮起来,孩子们会挨家挨户地讨糖吃,场面十分热闹。
    她是个成年人了,没办法厚脸皮地去讨糖吃,她直接到前厅的桌上抓了一把,放进风衣口袋里了,大摇大摆地走出去。
    “我等你。”梁霁辰一个人站在门口,拿着电话贴在耳边,不知在跟何人通话,收线的时候,钟亦心刚好撞见他那一闪而逝的表情,嘴角微微弯起,眼神放松,他居然在微笑。
    她揉了揉眼睛,很肯定自己看错了。
    梁霁辰不是面瘫,他当然会笑,可那是客套的,或者敷衍的,而不是刚才那种令人浮想联翩的。
    “师兄,在和谁聊天?你看起来心情很好。”她附身摸着那只南瓜灯,觉得它可爱极了,一瞬间的福至心灵让她意识到,梁霁辰刚才的表情,就好像在摸着一只可爱的南瓜灯。
    不是她看错了,就是他面部神经出问题了。
    梁霁辰将手插在口袋里,说:“和一个朋友。”
    基于她对师兄的了解,她不会傻乎乎地去问他“哪位朋友”,他是一个情感十分克制的男人,就连祝福和鼓励,都表达得尽量委婉,就像那时候回寄给她的那张明信片,神秘得如同一句佛偈,随便她怎么理解。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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