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俗,让她衣柜里那样花团锦簇的衣服黯然失色。她还特地的挑了配合珍珠衫的珍珠头饰,还有耳环,半披着柔顺的墨发,宛如仙女一般。
    而洛晚晚只是穿着一件极不起眼浅灰色锦缎的棉袄,头发束起,不施加任何发饰,倒也有一番清新的风味。
    只是洛艳艳很是疑惑,“家姐,不是说好一起穿珍珠衫的呢?”洛晚晚不是为这天准备了很久吗?她是怎么了?
    “珍珠衫啊,你不提,我都忘了。我送给姑婆了。元宵夜里凉,姑婆说她也要来庙会,我想她比我更需要。”洛晚晚道。珍珠衫给姑婆是让她给工人们批量生产的,这种商业机密,当然目前不能倒处乱说。
    洛艳艳挽着她的胳膊僵了僵,转眼一个略显勉强的笑,“姑婆穿,那肯定是极好的。”
    “可不,回头姑婆就赏我俩胭脂了,好用吗?”洛晚晚问。
    洛艳艳原本薄施粉黛的脸,唰的一下红了。原来姑婆送的胭脂还沾了姐姐的光。细声的答了一句,“好用。”
    “好用就好。”洛晚晚轻轻的笑着,怡然的欣赏着庙会夜景。
    洛艳艳心口有些发紧,家姐变了。娘亲总让她小心家姐,可是她觉得家姐并没有过多的心机。但是,现在面前的女人都运筹帷幄到姑婆家了。还是娘亲看人准啊。
    “小姐,是薛公子!”蔷薇拽了拽洛晚晚的衣袖。她搞不懂小姐葫芦卖的什么药。之前是小姐亲口告诉她心怡薛家的大公子。薛家是大户,祖上在朝廷当官,到他父亲这辈,虽然没有做官了,但家境殷实。薛公子在省城的大书院学习,准备科举,也就逢年过节才会回来一趟。小姐难得的机会,怎么就穿这样呢?
    庙会搭在城里的一条小河的两旁,两岸的各种小摊排得很远,打扮靓丽的俊男信女穿梭其间。头顶上绽开这各色的烟花,美轮美奂。远处垮河的拱桥上,立着一位白衣飘然的公子。他的脸在烟花一明一暗中,显得分外俊朗。手里还握着一把折扇。引得路过他的女孩儿们看了又看。他就是蓬蓬哥,薛蓬?
    “小姐,你快去啊!”蔷薇掐着洛晚晚的手。
    “家姐,你要是害怕,我就陪你去。”洛艳艳也鼓励着她。
    蔷薇白了她一眼。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原书剧情在此之前,洛晚晚和洛艳艳相亲相爱,洛艳艳还是来陪着姐姐逛庙会,觅如意郎君的。然后,两人一起去见薛蓬,而薛蓬却爱上了穿着珍珠衫的洛艳艳。最后,当薛蓬得知珍珠衫本就出自洛晚晚的手,加上洛晚晚黑化后的各种心机,他又甩了洛艳艳和洛晚晚在一起。
    可见啊,薛蓬看上的根本是那件衣服,若是把羊毛珍珠衫披在羊的身上,只怕他看羊也觉得眉清目秀。
    这个推断,是在原文评论区里,读者在讨论薛蓬倒底喜欢谁而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洛晚晚在楼下盖的楼。不过,很快也被“洛晚晚去死”,这样的评论淹没了。
    “姑娘。”
    一个熟悉的声音。
    洛晚晚回头一看,林颖川推着摊子在卖热米酒。
    “你又改行了?”洛晚晚对林颖川出现在这里觉得很是意外。
    “没有没有,这只是涉足的行业之一。我东家老多了。”林颖川在一众衣着靓丽的人群中显得不卑不亢。对上洛晚晚欣赏的目光,笑容有些羞涩。
    “怎么又是你!”蔷薇好气。薛公子就在桥头,小姐却和小二哥扯咸淡。“你怎么老是阴魂不散啊!”
    “风景正好,生什么气呀!这样,我请你们喝米酒。”林颖川依旧带着含蓄的笑意。
    要有多么强大的内心,才能在贫穷和嘲笑中,保持着平静。虽然他也只是书中的一个隐藏人物,连十八线配角都谈不上,作者笔下的各种“长得还不错的小二哥”,就是他的代称。却是洛晚晚穿书后最佩服的一个人。
    不过,洛艳艳的目光在洛晚晚和林颖川之间流转,带着也许胜利的嘲讽。洛晚晚便不在林颖川的摊前停留,免生事端。对着林颖川莞尔一笑,“还有事,改天。”
    “都怪这个倒霉的小二哥,好了,薛公子也不见了。”蔷薇碎了一嘴的牙。小姐太不争气了,又不打扮,又不上心,倒是让洛艳艳抢了光彩。一路好几个长得很不错的公子来搭讪,她的丫鬟还不要脸的告诉人家她是城东洛家绣坊的嫡小姐。
    洛晚晚东张西望着,刚刚还在桥头的渣男主薛蓬怎么不见了?洛艳艳白打扮了一场,她白不打扮了一场。
    只是没出几步,前方一阵骚乱,有人在喊“抓流氓啊!”“打死你个王八蛋,连老太太都调戏!”
    洛晚晚:“这……”
    洛艳艳:“嗯?”
    蔷薇:“小姐,我们避避吧,免得被挤到。”
    而洛艳艳垫着脚好奇的往前方喊打处望去。她个子高,看得远,忽然尖叫一声,“家姐,挨打的是薛公子!”
    洛晚晚:“……”不是说好的禁欲系纯撩骚型渣白月光吗?怎么连老太太都不放过?
    洛艳艳又是一声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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