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

    “啊,对。”沈樱墨都差点忘了自己现在是个男人了。

    “你成亲了吗?”

    “没有,阿樱问这个做什么?”

    季俞策把处理好的鱼摆到盘子里,然后放进了蒸锅。

    “没事,只是觉得你以后的夫人肯定很幸福。”沈樱墨其实还想问他有没有心仪的姑娘,可是没好意思问出口。

    不到一刻钟,鱼肉的香气溢满了厨房,沈樱墨咽了一下口水,肚子也很不争气的咕叽了一声。

    季俞策听见了,笑着打开盖子,隔着布将鱼端了出来,然后浇上调好的酱料,再撒上葱丝和姜丝,接着淋了一勺热油上去。

    滋啦啦的声音刺激着沈樱墨的口水,她都要馋死了。

    季俞策看到沈樱墨馋馋的样子,笑道:“好了,可以吃饭了。”

    温宿和温百里正坐在饭桌旁等着,季俞策的手艺可比他俩好上太多了,难得吃到一次。

    只见小策和那姑娘一前一后地走进来,一个端着菜,一个端着饭,看起来颇像招待客人的平常夫妻。温宿脸上带了欣慰的笑容,接着看了不争气的儿子一眼,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带回来个别人家的姑娘。

    季俞策顾及着长辈,虽是将鱼放在了桌子中间,可还是往沈樱墨那边挪了那么几寸。

    这个小动作被温百里瞅见了,抬头和季俞策来了个对视,还挑了挑眉。

    季俞策看向别处,选择无视自己的师兄。

    一开饭,沈樱墨迫不及待地夹了一块鱼肉,小心地将鱼刺挑出,接着放进嘴巴里,咽下鱼肉后,唇齿留香。

    毫不夸张地说,比醉客楼的清蒸鲈鱼好吃一万倍!

    沈樱墨发出一声满足地叹息,“纪遇,这鱼真的绝了,绝对是我平生吃到过的最好吃的东西!”

    季俞策听到这句话,心里简直开心坏了,可表面只是带了淡淡的笑意,接着将鱼肚子上那块嫩滑又无刺的肉夹给了她。

    温宿和温百里对视了一眼,总觉得他们又多余了。

    吃过午饭,沈樱墨自告奋勇地去刷了碗,季俞策则在一旁帮她从井里打水。

    “纪遇,我什么时候开始学习武功?”

    “明天,还有,你可能需要在这住一阵子了。”

    沈樱墨点头,“那我等会儿回杜宅准备一些衣服什么的。”

    “我送你吧。”季俞策道。

    沈樱墨本想拒绝,可话到了嘴边却变成了:“好。”

    第三十二章

    沈樱墨回到宅子,把事情说与嬷嬷和春夏听了,又将她不知试了多少遍才做好的珍珠奶茶的配方给了春夏,让她在下月初一时送去醉客楼。

    沈樱墨只提了一个小包袱出门,里面装的是她的衣物。

    季俞策接过来,帮她挂在了栗子身上,“天色还早,今日又有集市,阿樱想去玩玩吗?”

    “想!”

    沈樱墨可喜欢逛这古代的集市,虽然对于在这里生活的人来说没什么稀奇的,但对她这个外来人就不一样了。各式各样的小玩意儿便宜又好看,点心零嘴也是应有尽有,而且还绿色健康。

    季俞策顺了顺两匹马的鬃毛,又拍了一下马身,接着栗子和清风就撒蹄子跑了。

    沈樱墨有些诧异,“它们?”

    “我让它们先回柢阳山了,在集市上牵着马不方便。”

    沈樱墨呆呆地点点头,突然感觉马都比她会认路,又转念一想:“但是……我的马为什么听你的话?”

    季俞策笑道:“因为栗子和清风是一对。”

    “一对?!”沈樱墨轻皱着眉,仔细想了想,“它俩什么时候好上的?”

    季俞策看着她的小表情,心里连连感叹:怎么这么可爱!接着又正经回答了她的问题:“大约从它俩第一次见时就看对眼了吧。”

    “诶?那清风是匹母马吗?”

    季俞策摇摇头:“栗子才是母马。”

    他的话推翻了沈樱墨一直以来对自己坐骑的认知,“原来栗子是母马啊,我还以为栗子是公马,长得那么帅气。”

    只要看着沈樱墨,季俞策的嘴角就忍不住地上扬,“我们去逛集市吧。”

    “嗯!”

    这里的集市不似城东,城东那里是日日热闹,而这里则是五天一次,来这的人多是寻常百姓。路的两旁支起了一个个的小摊位,有些摊主身边还坐着小孩子,帮着大人一起吆喝,奶萌的声音吸引了不少客人。

    沈樱墨奔着她逛街必买的东西去了,那就是――糖葫芦!

    卖糖葫芦的老妪正将红彤彤去了核的山楂果裹上糖浆,而后在准备好的石板上一摔,糖葫芦周围便有了一片片的薄糖,看起来好不诱人。

    沈樱墨往钱罐里放了两个铜板,接着从稻草棒上拔下两串糖葫芦,又跑到纪遇身边,“给!”

    季俞策伸手接过来,这糖葫芦他只在小时候吃过一次,是母亲买给他的,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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