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猴腮的同伴。他的同伴脸色一沉,也万万没料到这城里居然还有这样的魔物:“管她是什么东西,趁早杀了,为民除害。”

    为民除害……

    容芳苓忽然仰起头,大笑了起来……恃强凌弱者、害人伤人者,就因为对付的是魔修,倒是成为了为民除害。

    她的笑声传上天际,穿透云端。

    两个散修被笑得毛骨悚然,他们对视了一眼,决定眼前这怪物,得先下手为强!他们不悦而同的再次祭出法器,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朝着容芳苓冲了过去。

    那一刹那,容芳苓的眼瞳猛地一缩!她瞬间出手一拳击碎了那个狼牙法器,露出赫赫指骨的拳头狠狠打向了其中一人!

    巨大的冲击力将散修击倒在地,整个头都扭了过去。

    她一把抓住那人的头发,指甲瞬间掐入他的脖颈:“只有认清污秽,才能避免自己成为污秽,认识不够彻底,就会沦落得像你们这种东西一样,比污秽还肮脏,比腌臜还腥臭!”

    “咔嚓”一声,她将他整个头颅拆卸了下来,直接丢到另一个散修脚边。

    那散修吓得整张脸都苍白了,倒在地上惊叫得往后退去。

    容芳苓缓缓站了起来,走到那散修面前,弯下腰,附在他耳边,声音轻得微不可闻:“对了,在你死前告诉你一个秘密——我还没有变成一滩肉泥呢。”

    “我,魔尊容芳苓,还活着。”

    她的手一把掐住了散修的脖颈,然后像野兽撕咬猎物一样,将他整个人撕成了碎片。

    当鲜血像雨水一样洒落在身上,容芳苓握着手里撕碎的血肉,缓缓仰起头,望向了天空。仿佛在这刹那,有一缕光辉从笼罩的昏暗和阴霾层中穿透下来,照射在她身上,那缕光温暖至极。

    在尊严被践踏、人性被糟践时,你才知道,活着,不过是蝼蚁的苟且。

    前往地宫

    忽然的,有什么东西盖到了头顶。

    容芳苓淌着满脸的血,缓缓将盖在头上的那件东西拉下来,她看到站在她面前的林元魁,手里抱着的小方乐正瞪大眼睛看着她。

    “把身上弄干净,别给孩子留下这种印象。”林元魁留下这一句话,就抱着小方乐转过身,继续去烤肉了。

    容芳苓缓缓低头看了一眼手上的东西,是林元魁的仙衫。

    ……

    她擦干净了身躯,用净身咒将衣服和血水全部洗净,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到林元魁面前,把仙衫递了回去:“多谢……林仙君。”

    林元魁看了她一眼:“衣衫给你了。”

    容芳苓这才发现自己之前的衣服已经因为雷击而残破,林元魁给她仙衫,本来就是用来蔽体的。她沉默了半晌,将他的衣服穿在了身上,发现衣服很快服帖了她的身躯,大小瞬间自动修改,变成了适合她的尺寸。

    不愧是大乘期修士的衣服,估计这一件价值也不菲。

    林元魁见容芳苓归来,便起身要把怀中的小方乐递还给她。刚才她烤肉吃到一半,突然起身就把孩子直接丢给了他,跑去跟别人打架了。他活了万年之久,哪里抱过孩子,僵硬了半天,才勉强把手里的小孩调整到一个舒适的姿势。

    拎着小方乐要还到容芳苓怀里,但小方乐似乎满喜欢林元魁的,一松手就要哭,连续几次之后,林元魁顿了手。

    容芳苓也有些无奈:“林,林仙君……”

    林元魁冷着一张脸:“回地宫。”

    *

    祝华清还在第三层地宫摸索扫荡,忽然擦觉身后有一股灵力突然冒出,只见原本没有察觉到的一枚蓝色玉钉从脚下拔地而起,直接升到了空中,撕裂开一道巨大的空间裂口。两个身影从裂口中直接穿梭而过,落到了地面。

    是林元魁,还有……方蓉姑娘?

    周围的太初山弟子都愣住了,他们没料到还能有这样的作法,一般在地宫遇到传送带,若被传送到了别的地方,就会选择乘坐法器返回,但没想到天玄宗的林仙君竟然有这般强大的法器,似乎是可以直接撕裂空间,从被传送出去的地方立刻归程。

    “方姑娘,你——”祝华清正有些不解,为什么她会和林元魁一同返回地宫。容芳苓生怕祝华清开口揭穿了她之前原本不在地宫一事,便立刻上前一把拉住他的手制止:“祝仙尊!见到你真的好高兴,我原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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