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士兵10人,加上正副班长,共计12人。
排:三个班为一排,加上正副排长,共计38人。
连:三个排为一连,每连设立连部,含连长、指导员、副连长、司务长、传令兵和医护员、文书等人,并且每个战斗连都还配有8人的炊事后勤班,人数总共在130人。
营:三个连为一营,每营设立营部,含营长、指导员、副营长、传令兵和文书,还有5人编的营警卫班,共400人。
团:三个营为一团,每团都设立团部,含团长、团执委、副团长、团副执委、团参谋长以及几名传令兵和文书,还有直属团部的警卫排38人,侦查排30人,2个医护班20人,共1300人。
这是标准步兵团的编制。另根据武器装备和战斗需要,成立特殊作战任务的pào兵团、工兵团、辎重团等编制,人员则根据具体需要。
旅:旅又分为甲等旅和乙等旅两种,甲等旅含四个团,乙等旅含三个团。
旅部内有旅长、旅执委、副旅长、旅副执委、旅参谋长、副参谋长等人,并在旅一级编制中设立参谋部,分为作战组、情报组、作训组、军需组等,内有几十名参谋,负责整理战斗情报信息,为旅长提供资料并提出作战建议,由旅参谋长主管。
旅部内还设有直属的警卫连、侦查连、传令排、医护班、炊事后勤班等。
甲等旅约5700人~6000人。乙等旅4500人。
另外,还预留混编旅的编制,等日后中华讨虏军中有大量野战火pào后,在甲等旅中再加入pào兵团、bào破连、工兵团等编制,届时,混编旅将达到8500~10000人的规模。(未完待续。)
第197章 圣军改制(下)
师:师只比旅高半级,同旅一样,同样为区域xing独立作战单位。分为甲等师、乙等师二种。
师部内有师长、师执委、副师长、师副执委、师参谋长、副参谋长等人,同样在师部内设立参谋部,由师参谋长主管。
师部内还设有直属的警卫营、侦查营、传令连、医护排、炊事后勤排等。
甲等师含6个主战步兵团,再加2个单独的600人的pào兵团和1个600人的工兵团,还有1个400人的特战营和1个400人的敢死营,合计9个团,计11500人。
乙等师含6个主战步兵团,再加1个单独的600人的pào兵团和1个500人的工兵团,合计8个团,计10000人。
军:军是设置的最大作战单元,主要按地域进行划分。
目前讨虏军整个设置为五军,廣东境内的为中华讨虏军第一军和第二军,廣西境内的为第三军,而湘南一带,则为第四军,原来湘江上的水师及珠江口水师,包括珠江沿岸pào台等,划为第五军。
原有的“太平圣军”职务废除后,统一采用《中华讨虏军编制章程》中规定的军职,所有原军职人员,重新自上而下进行选用。
军级人员目前暂不任命,师级以下,根据军衔和职位,自动转职。
《中华讨虏军编制章程》中又规定了军队的军衔等级。
从高至低,依次为:
元帅,由冯云山亲自担任。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士官:上士、中士、下士。
士兵:上等兵、列兵。
《章程》还补充规定了原来的太平圣军层级和新的军衔层级及配套职务的对应关系。
原来的太平圣军中普通圣兵对应士兵和士官,根据入伍年龄和立功大小,进行划分。
原来的两司马对应少尉军衔,转任班长或排长;
卒长对应中尉及上尉军衔,转任连州;
旅帅对应少校军衔,转任营长;
师帅对应中校军衔,转任副团长;
军帅对应上校军衔或大校军衔,转任团长或副旅长;
而监军、总制和将军对应少将军衔,转任旅长或副师长;
检点和指挥对应中将军衔,转任师长。
丞相以上对应上将军衔;皆转任师长及以上。
这样一来,所有人员的编制、职务及对应军衔,都较为明确。
当然,具体一些细
排:三个班为一排,加上正副排长,共计38人。
连:三个排为一连,每连设立连部,含连长、指导员、副连长、司务长、传令兵和医护员、文书等人,并且每个战斗连都还配有8人的炊事后勤班,人数总共在130人。
营:三个连为一营,每营设立营部,含营长、指导员、副营长、传令兵和文书,还有5人编的营警卫班,共400人。
团:三个营为一团,每团都设立团部,含团长、团执委、副团长、团副执委、团参谋长以及几名传令兵和文书,还有直属团部的警卫排38人,侦查排30人,2个医护班20人,共1300人。
这是标准步兵团的编制。另根据武器装备和战斗需要,成立特殊作战任务的pào兵团、工兵团、辎重团等编制,人员则根据具体需要。
旅:旅又分为甲等旅和乙等旅两种,甲等旅含四个团,乙等旅含三个团。
旅部内有旅长、旅执委、副旅长、旅副执委、旅参谋长、副参谋长等人,并在旅一级编制中设立参谋部,分为作战组、情报组、作训组、军需组等,内有几十名参谋,负责整理战斗情报信息,为旅长提供资料并提出作战建议,由旅参谋长主管。
旅部内还设有直属的警卫连、侦查连、传令排、医护班、炊事后勤班等。
甲等旅约5700人~6000人。乙等旅4500人。
另外,还预留混编旅的编制,等日后中华讨虏军中有大量野战火pào后,在甲等旅中再加入pào兵团、bào破连、工兵团等编制,届时,混编旅将达到8500~10000人的规模。(未完待续。)
第197章 圣军改制(下)
师:师只比旅高半级,同旅一样,同样为区域xing独立作战单位。分为甲等师、乙等师二种。
师部内有师长、师执委、副师长、师副执委、师参谋长、副参谋长等人,同样在师部内设立参谋部,由师参谋长主管。
师部内还设有直属的警卫营、侦查营、传令连、医护排、炊事后勤排等。
甲等师含6个主战步兵团,再加2个单独的600人的pào兵团和1个600人的工兵团,还有1个400人的特战营和1个400人的敢死营,合计9个团,计11500人。
乙等师含6个主战步兵团,再加1个单独的600人的pào兵团和1个500人的工兵团,合计8个团,计10000人。
军:军是设置的最大作战单元,主要按地域进行划分。
目前讨虏军整个设置为五军,廣东境内的为中华讨虏军第一军和第二军,廣西境内的为第三军,而湘南一带,则为第四军,原来湘江上的水师及珠江口水师,包括珠江沿岸pào台等,划为第五军。
原有的“太平圣军”职务废除后,统一采用《中华讨虏军编制章程》中规定的军职,所有原军职人员,重新自上而下进行选用。
军级人员目前暂不任命,师级以下,根据军衔和职位,自动转职。
《中华讨虏军编制章程》中又规定了军队的军衔等级。
从高至低,依次为:
元帅,由冯云山亲自担任。
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士官:上士、中士、下士。
士兵:上等兵、列兵。
《章程》还补充规定了原来的太平圣军层级和新的军衔层级及配套职务的对应关系。
原来的太平圣军中普通圣兵对应士兵和士官,根据入伍年龄和立功大小,进行划分。
原来的两司马对应少尉军衔,转任班长或排长;
卒长对应中尉及上尉军衔,转任连州;
旅帅对应少校军衔,转任营长;
师帅对应中校军衔,转任副团长;
军帅对应上校军衔或大校军衔,转任团长或副旅长;
而监军、总制和将军对应少将军衔,转任旅长或副师长;
检点和指挥对应中将军衔,转任师长。
丞相以上对应上将军衔;皆转任师长及以上。
这样一来,所有人员的编制、职务及对应军衔,都较为明确。
当然,具体一些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