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滚滚的岩浆犹如河流一般的朝着东边蜿蜒流淌而去。

    郑先站在这天堑边上,热力甚至透过了殖装甲,使得郑先感到一阵阵的烧灼剧痛,似乎殖装甲是被烧红了的铁条一般,这样的殖装甲紧紧贴在皮肤上,痛苦程度可想而知。

    就连无,都在殖装甲之中发出一声声的痛呼,有些承受不住这样的烧灼。

    但郑先并未除去殖装甲,因为郑先很清楚,殖装甲的隔热作用依旧在生效,要是他褪掉了殖装甲的话,热浪扑面而来,郑先只会更加难受。

    李泰说得太对了,想要度过这地火天堑对于郑先来说实在是有些太勉强了。

    除非郑先能够变成飞鸟,否则,根本无法在这般灼热的温度下横渡这足足有百米的地火升腾的天堑。

    分形境界的修仙者想要度过这天堑,简直就是妄想,甚至凝丹境界的修仙者恐怕也绝对不容易。

    郑先放目四周,这地火天堑四周没有看到任何生命的迹象。

    随后郑先按动手腕上的手镯,终极战甲当即飞了出来,咚的一声落在郑先身后。

    郑先亲眼看到终极战甲的外皮在微微变色,终极战甲也有隔热的能力,但表皮还是会受到热度影响。

    郑先急速的躺进终极战甲之中。

    随后终极战甲缓缓叩合,继而,终极战甲身上的重力系统启动,终极战甲急速的向上蹿升,一直上升了近八百米,郑先才觉得那灼热的温度变小了许多。

    此时居高临下的望下去,整个地火天堑,就像是被人一剑劈开的一般。

    郑先随后驾驭终极战甲横跨地火天堑,一直飞出去千米之外,郑先才缓缓落下。

    到了这里,那灼烫的温度已经变得微乎其微了,至少刚刚经历了火焰融身般的痛苦的郑先已经完全感觉不到热了。

    郑先褪下滚烫的终极战甲,事实上终极战甲的表皮此时已经变成了通红的颜色,就像是被煮了的大虾一样。

    在空气之中散发着灼烫的热力,扭曲着四周的空气。

    郑先回头看了一眼那座将头顶上的天空都染红的地火天堑。

    这样的壮观的场面,在凡间是绝对见不到的。

    郑先继续向前,约莫一个小时之后,翻过一个沙丘,一座气势磅礴的大城矗立在郑先面前。

    这座城池看上去可比当初阴毒门的那座留下城的规模要大多了。

    看上去人口怕不得有十几万之多。

    李泰竟然一点都没有骗人。

    郑先心中大喜,朝着那座充满生机的城池一路走去。

    第三百九十一章 泥河

    玄天城,名字威武霸气,确实也占地不小,尤其是这城池背靠一条浑浊大河,沿河四周有不少的田地被经营起来,纵横交割,将大地切割成一个个方块,这还是郑先到了这一界之后首次见到绿色。

    农田之中不住的有人耕种劳作,不过耕种的方式还是非常落后的牛耕人力,完全没有半点的机械化的影子。

    郑先觉得很奇怪,以往郑先对于仙界不了解,见到这幅场景也就没有太多的感觉,但是现在郑先知道仙界和凡间不定时的会有通道开启,一些仙道大派比如阴毒门、四相门甚至会经常性的派一部分弟子进入人间潜伏起来,也就是说,同样也一定会有修仙者从人间回到仙界。

    按理说见识到了人间的科技昌明的情况,仙界之中的修仙者们应该大力引进一些东西,比如耕种机械之类,就算不会生产,直接购买大批产品过来也不是问题。

    阴毒门门主手中就有一件圆珠空间之宝,能够放入凡间物品,郑先贴身携带,基本上什么好东西都放在其中。终极战甲的配件还有那些红色机甲都在其中。

    不管是石油还是机械完全可以直接运输过来,别的不说,耕种机器这种东西驾驶起来相当简单,上手非常快,比起人力来要强大太多了。

    引进一部分机械就能够扩大粮食产量,粮食产量提升上来,就能够提升人口,别的不说,人口多了,修仙者的口粮也多了,这么简单的道理,郑先不相信修仙者们没有想到,但为什么没有往这个方向尝试呢

    似乎人间的文明,完全没有影响到这个落后的世界。

    郑先想了想,随后觉得自己也不过才走了两座修仙世界的城池而已,一座阴毒门控制得留下城,另外就是这座玄天城了,去过的地方实在太少,或许别的城池不是这样的,这两座城池属于比较落后的。

    所谓望着山跑死马,郑先远远的看到玄天城,其实距离玄天城还有十多里的路程。

    并且中间隔了一座硕大的沙坑,将玄天城和郑先之间的行走距离又拉开了不少。

    下了沙丘之后,就再也看不到玄天城了,

    郑先走到沙坑谷底之后,一边前行,一边从空间之宝内将业务六司打造的人皮面具取了出来,这面具是类硅胶的材质做成,薄的犹如避孕套一般,上面略有凹凸,往脸上一贴,郑先就改变了模样,颧骨隆起,鼻子微微增高,虽然只是几毫米的变化,但足以改变一个人的模样了,在机上一脸的络腮胡,此时的郑先看上去就是个胡子拉茬的唏嘘大叔。

    硅胶面具上的每一根胡子都是从肉里长出来,郑先再次感受到了下巴有些微微发痒,这也算是一个小小的瑕疵,但这点瑕疵和那种真实感比较起来,实在算不了什么。

    郑先当初狩猎四相门的级修仙者莫雪的时候曾经戴过一次这个面具,当时郑先便觉得这面具相当有用,甚至能够瞒得过修仙者的眼睛,毕竟这东西只有薄薄的一层,完完全全的仿生透气,就如加厚了一点皮肤一样,不伸手撕扯,当真不容易看出破绽来。

    有这一层面具,也是郑先明知道这里是土地门的管辖内,还敢前来的缘由,他根本不怕再次遇到李俊,甚至不怕李俊派人在门口等着他自投罗网。

    爬上沙丘距离玄天城就真的很近了,最多只有五里,并且是一片坦途,因为这里有一条浑浊的泥河汹涌而过的原因,所以这里的地面看上去并不是沙化的,而是出现了郑先许久不见的土壤,脚踩在上面相当的踏实,并且地面上出现了零零散散的植被,虽然稀疏,但一株株都相当顽强,空气之中还有一丝水汽的味道,不再是那种呼吸起来火烧火燎的干燥气息了。

    在不远处还出现了能够叫好几天不见人烟的郑先感动的人走出来的道路。

    没有经历过无人的荒漠,根本无法理解道路在这个世界上的伟大之处。

    道路上有一个个的行人或者朝着玄天城走去,或者从玄天城走出来,这使得郑先阵阵切切的感觉到了生气和繁华。

    郑先并未着急进城,他虽然急切的想要回到凡间,但却也分得出轻重缓急,现在不是着急的时候。距离回到凡间最近的道路,是首先要保证自己的安全。

    郑先在玄天城外守了整整一天时间,玄天城这一天时间内,总计有一百多位修仙者进城,五十多位修仙者出城,时间主要集中在早晨七点左右和下午五点左右,说起来,这和凡间的上下班高峰期极为相像。无论是哪个世界,人们的作息时间基本上都是固定的,毕竟人的本质没有变化。

    至于进出城门的凡人,数量十倍与这些修仙者,郑先没有去计算他们的数量。

    进出玄天城有两个门户,修仙者走的是堂皇大门,朱漆宝顶,青石铺路。

    而那些凡人走得则是沉重遍布荆棘的小门,虽然凡人的数量是修仙者的百倍,但他们进出的门户只有仙者进出的门户的三分之一大小。

    从进出城门这一点上,就能够清楚的看到在这一界,修仙者和凡人之间身份和地位的巨大区别。

    每天早上和晚上这两个时间段,无疑是郑先进城的最好的时间段,不过郑先最大的问题在于究竟是以什么身份进城,连吃人大圣都要仔细观瞧才能看出郑先是修仙者,这就是郑先最大的优势了,他随时可以在修仙者和凡人之间切换身份。

    郑先守在城外,衡量琢磨之后,还是决定以凡人的身份进城,混在凡人之中进城,不张扬不显眼,一方面凡人数量极众,混在其中不易被发现,另外修仙者进出城门的时候,往往都是三五成群,极少有单独的修仙者独自进城出城,郑先单独一人进城的话,无论选择什么时间段,都相当的扎眼。

    不过想要以凡人的身份进城,还有一个问题得解决掉。

    这些进出的凡人们并不远走,都在玄天城周边五里内的范围活动,大部分其实都是在泥河河边进行劳作,早出晚归,郑先甚至没有看到任何一个凡人是从外面走来的,只有那些修仙者们活动的区域才不限定在玄天城周围。

    郑先隐隐明白其中的道理,既然修仙者将凡人当成是自己豢养的猪狗,那么这座城池就是猪圈狗圈了,修仙者养了猪狗是用来杀了吃肉的,怎么可能任由猪狗们四处游走这个和户籍政策多少有些相像。

    郑先此时距离玄天城已经很近了,看到凡人们走到玄天城门口都要将袖子挽起来给守卫看一眼,守卫们看得不算仔细,基本上瞄一眼后就摆手放行了。

    郑先一直都没有太过靠近玄天城,因为角度的关系,对于这些凡人的胳膊上的东西完全看不到,但郑先肯定那胳膊上的东西就是户籍证明了,在修仙者进出玄天城的门户边上,就没有这个看胳膊的要求。

    郑先既然决定扮成凡人进城,那么就需要在肩膀上也有这样的一个户籍证明才成。

    郑先眼瞅着时间已经接近下午四点多,再过一小会,就是凡人们辛劳一天回城的时候了。

    郑先随即摸到了那条阔大的泥河旁边。

    这泥河汹涌无比,远远的就能够听到河水咆哮凶猛狰狞,震耳欲聋,一路朝着东方蜿蜒而去。

    汹涌的泥河迸溅起层层黑色的雾气,这雾气在炎热的阳光烧灼下,升腾的同时沉渣如灰尘般降下,而水汽则逐渐变成蒙蒙白色,犹如云朵一般随着水流不断升腾蜿蜒而去。

    远远看去,就只看到攀河而行的水汽,但真正处于这河边上,处于雾气笼罩之下,才发现场面壮观得叫人发指。

    还真有一种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感觉。站在这雾气升腾的河边上,郑先都觉得自己成了仙人一样。

    郑先这几天全都在阳光烤灼下行走,浑身热得几乎要冒烟了,此时被水汽一蒸,浑身上下就只剩下舒坦两个字了。

    要不是这河水太过浑浊并且太过湍急,另外郑先对其摸不清楚底细的话,郑先还真想跃入水中好好的舒坦舒坦。

    郑先站在河边上,看了许久都没有看到一条活物,这叫几天都没有点滴入口,想要好好打打牙祭的郑先感到失望不小。

    郑先隐约觉得这条河或许就是黄河了,当然,也有可能是长江。

    仙界和凡间,在剥离的时候,地形地貌是完全相同的,就像是一个孪生兄弟一样,但剥离之后的这数百年,仙凡两界的地形地貌都发生了变化。

    凡俗世界之中人们在不断的改变着世界,河流改道,林海变城市,填海造城,沙漠不断扩张,极地逐渐融化。

    而这些和仙界的变化比较起来,简直就是天差地别一般,仙界的变化已经不能称之为变化了,而应该被称之为巨变,原本苍翠的山峦变成了金黄色的沙丘,原本成片的森林成为了沙丘,原本的滚滚河流现在枯竭得几乎没有,变成了沙丘,而这犹如泥浆一般的河流,也不知道是早就有的,还是这几百年来沧海桑田的变化造成的。

    从这个方面看来,修仙者们拥有的力量还是远超凡人的,毕竟能够在短短几百年间将好好的一方世界搞成这个样子也着实不大容易。

    业务六司将修仙者称之为蝗虫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若是叫这些修仙者们回到了凡间的话,凡间是不是转瞬间便会变成仙界这个样子了

    第三百九十二章 望乡台

    修仙者拥有的是近乎于没有约束的力量,正因为他们个体强大,所以才会忽视掉整体,而凡人不同,因为凡人个体脆弱,所以才不得不依靠整体。

    而整体本身是有一个多数压倒少数的自我纠偏能力的,太出格的事情,作为整体来说是不允许个体去做的。

    并且个体也没有那么大的能力去做。

    比如核弹,这东西威力强大,但却并不掌握在个体手中,就算是总统也不可能说发射就发射,但修仙者不同,一个凝丹境界的修仙者就已经具有相当程度的破坏力了,更别说那些罡气境界、罡成境界、甚至是铸碑境界的修仙者了,碰到一个无所顾忌的修仙者,或许一个城市转眼就被抹杀掉了。

    当初阴毒门不就是曾经送了一座城池的生机之力给红薯老头么,个人意志在这个仙界实在是太肆意张狂了一点。

    说毁掉一个城池的生命,就直接毁掉,郑先忽然间有些明白为何这一界的修仙者们没有半点要引进凡俗世界文明的缘由所在了。

    生命在修仙者眼中半点尊严都没有,没有必要叫这些蝼蚁活得更好一些,而繁衍这种事情,需要的时间太长了,或许修仙者们根本就懒得去耗费那么久的时间去经营一个世界。

    当初红薯老头曾经说过,现在的仙界是一滩腐臭。

    真正的有良心的肯经营世界的修仙者们估计不是都死掉了,就是已经避世不出了,当今的仙界完全被靠吃发家的修仙者们给占据了,这些修仙者有一个算一个都是暴发户,凡间的暴发户什么样,这些修仙者就是什么样,这样的家伙只有破坏力,没有建设力,千年积累的仙道风流侠义早就荡然无存了。

    郑先尝试着伸手在那滚滚的泥水里面捞了一下,当真是一抓一把黑泥。

    随后郑先在一个小棚子里面找到了几件破旧的衣裳,说是衣裳,基本上都是在郑先眼中的麻袋片子,简单的缝了几针而已。

    这东西穿在身上皮嫩一点的都能扎出一身的血点来。

    不过郑先并不在乎,郑先将自己的衣服脱了丢进圆珠空间之宝内,随后将这一身麻布衣服换上,这衣服上还有一股难闻的气味,穿在身上着实不好受。郑先能够理解这种气味,这种麻袋片子般的衣服,基本上没有办法揉搓洗涤,用水涮一涮都没有地方晾干,毕竟挂起来的话这东西立马变形了。

    不过,对于郑先来说这些都无所谓,在垃圾桶里面住过许久的郑先,虽然极为注重享福,但他的耐受力远超常人。

    郑先伸手捏出几颗冰糖来,丢进口中,随后再次来到河边,伸手捞起脏泥,在身上手上抹了抹,尤其是在头发上撒点沙子,一抖脑袋,簌簌掉沙粒。

    郑先想了一下后,觉得还不成,郑先的头发是五百块的师傅理出来的,理发的水准自然极佳,看上去未免太精致了点。

    郑先又从另外一个小帐篷里面找了一顶草编的帽子,郑先在帽子上搞出几个洞来,随后往脑袋上一扣,如此一来,郑先消失不见了,配合上郑先的那张胡子拉碴的面容,此时的郑先已经和一个仙界的居民完全没有区别了。

    郑先将殖装甲的面积缩小,紧贴在胸口和下身上,这衣服虽破,但好在麻布纤维粗,编的只要稍微密一点就不至于露窟窿,所以外面看不到郑先贴身藏着的殖装甲。

    郑先收拾妥当后,开始朝着人走出来的道路行去。

    此时正是在外劳作的人们回城的时候,郑先混在他们之中,立时融入消失掉。

    郑先一边走,目光一边在身周的人身上巡梭。

    好不容易看到个打赤膊的,郑先便走上去,扫了一眼这人的胳膊。

    果然,这人胳膊上有一个烙痕般的记号,没什么特别的,就是一个土字,郑先又看了几个胳膊,随后发现,这字也有区别,大多数都是一个地字,比地字多一点的是土字,还有一种写的土地两个字。

    郑先纳闷,却无解,没有足够的资料,想破脑袋也不知道这几个字的寓意。

    郑先正琢磨不透,就听到身后有几个边走边说笑,声音不小的年轻人。

    这几个年轻人也就是十七八的模样,正处于生命之中最美好的年纪。

    这几个年轻人远比周围的那些三十多岁却看起来好似五六十岁的家伙们要有活力。

    一群小伙子有说有笑,其中一个手大脚大,手腕却很细比例相当不协调的家伙一边用大手擦汗,一边忽然不合时宜的问旁边的身材精壮的少年道:“老娃子,你爹岁数也不小了吧”

    老娃子此刻正憨厚的笑着,这家伙外号里面有个老,这个老字一点都不白来,这家伙明明长了一张娃娃脸,但法令纹却非常重,加上还有抬头纹,看上去就像是一个老小孩一样,老娃娃的名字和他的长相,简直是相得益彰。

    因为这句话,老娃子本来笑着的面容忽然之间紧绷起来,原本欢声笑语的几个年轻人瞬间犹如被浇了一盆凉水,直接被冷却下来。

    老娃子重重的点了点头,随后道:“我已经没有退路了,只有成为仙者们才能够保住自己的家眷,为了我爹,我这次无论如何都要想办法加入土地门成为土地门的弟子,哪怕只是外门弟子也好。”

    手大脚大的家伙名叫豆芽,人如其名,脑袋也不小,脖子一样很细,豆芽叹息一声道:“我爹也到岁数了,可惜,我没有你那么厉害,不管成不成功都有搏一搏的机会,我连搏一搏的机会都没有,完全没有资格参与土地门的测试,我只能眼睁睁的送我爹还有我娘去梦乡台,一去不回了,唉”

    郑先想要进城,本来就是希望能够对仙界有更多的了解,顺便寻觅一些能够汲取生机之力的法子,并且这仙界对于郑先来说,处处都是新奇,郑先本来想要接近这几个年轻人,询问一些事情,毕竟年轻人戒备心比较少,问话起来比较方便,但听到两个年轻人的对话,郑先便暂时不准备开口,在一旁一边四处观瞧,一边听着他们的对话。

    “豆芽,算了吧,我爹和我娘前年就被我送走了,走了也就走了,大多数人到了岁数不都得走么事情过去了,你也就放下了,别多想了,这种没有泼天的运气改变不了的事情,想多了是给自己找罪受。”一旁一个年岁稍长的青年开口安慰道。

    豆芽拍了拍身边的老娃子的肩膀道:“老娃子,咱们这些家伙就看你的了,我们做不到的事情,希望你能够做得到,将你爹和你娘留下来。”

    “对了,你打算什么时候去做试炼”

    老娃子咬了咬牙道:“择日不如撞日,就明天明天我就不下地了,横竖要试试看。”

    旁边的豆芽闻言,便道:“好,我给你出十斤粟子。”

    年岁稍长的也道:“我出十五斤。”

    “我家没有余粮了,我去借五斤豆子。”

    “我家还有点,我出八斤……”

    郑先在旁边皱眉倾听,土地门选取弟子,在郑先眼中也是一件新奇事儿。但这八斤十斤的粮食是怎么回事可惜这帮家伙你一言我一语的说了半天,就没有说清楚怎么回事,这倒是将郑先的好奇给勾起来了,另外,望乡台是什么东西这些家伙将父母送去望乡台又是怎么回事

    疑问不少全都得不到答案,郑先虽然好奇,但也得先解决自己身份的问题,这些年轻人情绪正处于亢奋状态,郑先是很难插话进去,是以郑先走到路边上坐下假装休息,等了片刻后,看到一个提着两条小鱼的美滋滋的中年人朝着这边走来,郑先当即便站了起来。

    这还是郑先首次看到鱼,那泥河里面浑浊一片,郑先还以为里面不可能有生命存在。

    不过郑先又看了一眼,不由得哑然失笑,那哪是什么小鱼啊分明是两条大泥鳅。如此倒是不奇怪了。泥鳅的生命力一向惊人。

    只不过这东西和泥鳅也不大一样,犹如泥鳅的变种一样,此时两个大泥鳅肚皮贴着肚皮连在一起,模样着实奇怪。

    第三百九十三章 卑贱如狗四等奴

    郑先看到一个拎着两条泥鳅的一脸喜气的中年男子,便站起来,缓缓走了过去,看了两条泥鳅一眼,惊诧道:“老哥好运气啊”

    这句话说得没边没谱,并未说你那里运气好,但落在那拎着泥鳅喜洋洋的男子耳中,这句话就是指的他手中的泥鳅了。

    中年男子哈哈一笑道:“可不是么,今天在地里面收拢水田,一脚踩到这滑不溜秋的东西上,摔了个大泥趴,本来老子还在骂娘,定睛一看原来是两条大鲵在哪里干那种事儿,被老子一脚踩得动弹不得,老子伸手就将他们两个给拎起来了,哈哈,运气好到没边。”

    中年男子说着,将两条大泥鳅举了起来,在郑先眼前晃了晃道:“看到没,那玩意儿到现在还没松开呢,哈哈,看样子要么用刀切了,要么就就等等到下锅的时候开水烫开。”中年人兴致不错,郑先也找到了话题切入口,是以便继续问道:“老哥这一身泥回家就不怕嫂子不让你上床”

    郑先盯着那大泥鳅肚腹相连的地方,心中诧异,这大泥鳅应该不是这么交、配的啊

    中年男子闻言依旧是哈哈一笑道:“有了这倆儿宝贝,别说我一身泥,就算是一身屎回家,那也是香的,你家嫂子还有八天就生了,说起来,已经有小半年没有吃过肉了,这东西熬成汤正好给她好好补补,壮壮力气,到时候好给我生下来一个大胖小子。”

    郑先闻言笑道:“还有八天那真得恭喜老哥你。怪不得远远的就看到老哥你喜气洋洋,我还以为是因为这两条泥鳅,现在看来,这喜气可不光是从这泥鳅身上得来的。”

    中年男子确实心情很好,张嘴就笑,哈哈道:“小子你确实有眼光,不如一会儿来我家,老哥我亲自下厨,烧了这泥鳅,咱们哥俩一起品尝一下这大泥鳅的味道。”

    郑先闻言一愣,这家伙怀孕的老婆都大半年没有吃过肉了,好不容易弄到这么两条泥鳅进补,竟然邀他这么一个路人一起品尝,这未免太朴实了吧朴实到脑袋有包么

    郑先连忙道:“还是多给嫂子留着吧,老哥您家住在城南还是城北”

    中年男子闻言将肩膀上的衣服撸上去露出一个地字来,笑道:“城北可不是我这样的人能够住得了的,那都是土字头的三等人住的地方,我这种地字头的卑贱者,哪敢往那个地方去走过去都得打掉半条命。”

    郑先心中一下恍然,原来这肩膀上的字还真就是户籍到家了,每一个字对应一个方向一个区域,同时也将凡人分为四等,这样做显而易见的是为了好管理,同时将人分成四等级之后,这四个等级便会自己内耗,从而加固修仙者的统治。

    郑先随后问道:“老哥也是地字头,那咱们应该住的不远啊没怎么见过老哥呢。”

    郑先先说自己没有见过对方,能够最大限度的缓解对方对自己身份的怀疑。

    果然,男子上上下下的看了郑先几眼后一笑道:“城南总共有万多户人家,哪能都见过”这男子自己给了自己一个解释之后,便深信不疑了,用不着郑先再为身份做解释了。

    郑先一边点头,一边伸手在男子的肩膀上的地字的位置轻轻拍了一下,笑道:“老哥,嫂子实在缺肉的话,你这一身肉看起来也挺美味的。”

    中年男子闻言,一张脸瞬间冷了下来,扫了郑先一眼,随后将自己的肩膀上的衣服落下来,遮挡住地字烙印,冷哼一声,径直走了,忽然之间就不再理睬郑先了。

    这使得郑先有些莫名奇妙,不知道自己究竟什么地方得罪了对方。是因为他说的话,还是因为他拍对方肩膀的举动。

    地方不一样,风俗自然也有极大的差距,对方厌烦了郑先,郑先也知道了自己想要知道的东西,得到了想要得到的东西,自然无所谓了。

    郑先从主路上走出去,在路边上坐了下来,没有人主意他,一路上走累了休息休息的并不少见,此时郑先将攥着的手缓缓张开。

    郑先的掌心此时就像是一滩泥一样,掌心之中又一个大大的凸起的土字。

    郑先改变自己手掌上的阴阳平衡,将手掌变得犹如烂泥一般的柔软,拍在中年男子的地字烙印上,自然而然的就将男子身上的地字烙印给原样拓印下来了。

    郑先手掌上的地字烙印此时开始不住的变化起来,原本凹陷进去的部位全都突出起来,而原本突出的地方此时尽皆凹陷下去,不久,在郑先掌心出现的便是和中年男子肩膀上的烙印几乎一模一样了。

    只不过这烙印不是伤疤,这烙印在郑先掌心上向上游走,顺着手臂一直游走到郑先的肩膀上,郑先伸手在地字上抹了抹,手上的脏泥蹭得地字模糊不少,如此一来,郑先肩膀上几乎以假乱真的烙印便出现了。

    不久之后,郑先出现在玄天城的大门口。

    这玄天城供凡人进出的门口,相当的朴实低调,和不远处供仙者进出的红漆金钉大门比较起来,简直就是天上地下。

    要是在凡间,享受自由之光的百姓们肯定因此炸锅,但是在这里,人人都将这个当成是习以为常的事情,即便你叫他们从那个门走,他们也没有这个胆子。

    守卫门口的都只是普通人,每一个腰间都挎着长刀,还有几个手中抓着长枪,不过看样子他们基本上没有经受过什么训练,一个个歪瓜裂枣的,站没站相,身子扭得乱七八糟。

    但他们这些家伙脸上的横肉却如假包换,这些门卫,出去打仗的话,保证见到敌人就屁滚尿流,但看大门,盘查过往的百姓,没事敲髓吸血,肯定是一把好手。

    进出城的百姓都相当的老实,这一路上即便再欢快的人走到这里都立马闭上了嘴巴,噤若寒蝉用在这里相当恰当。

    郑先排着队,眼瞅着前面的人还有不少,至少还得十几分钟才能轮到他郑先,忽然听到前面传来一声喝骂。

    “卑贱如狗的四等奴,老子拿你一条泥鳅你就敢唧唧歪歪,活得不耐烦了”

    第三百九十四章 圈中猪狗

    郑先听到前面嘈嚷起来,循着声音望去,,就见守城门的一脸横肉的城卫头领正操起手中的长刀狠狠地拍着一个跪在地上的中年男子。那嘈嚷声,就是那城卫头领发出来的。

    那跪在地上的中年男子郑先看得眼熟,正是不久之前还说要邀请郑先去家中吃泥鳅的一脸喜气的家伙。

    郑先都没想到刚刚还是喜气洋洋的家伙,转瞬间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就见那城卫手中的刀背狠狠地敲着中年男子,已经敲得他头破血流,中年男子根本不敢动,就那样跪在地上,满脸鲜血的不住的叩头讨饶,被一脚踹翻,接连马上爬起来,继续跪在地上叩头不止,鲜血都将他身前的地面染红了一大片了。

    四周的人们有些噤若寒蝉,但更多的则是在看笑话,郑先旁边就有人道:“那不是李四么,这是怎么了平时那么老实的一个人,怎么招惹周天这阎王爷了”

    “啧啧,你没看到他刚才拎了两条泥鳅的熊样吧那嘴巴笑得都歪了,屁股都扭上天了,周大人跟他要一根泥鳅,那小子竟然支支吾吾的,你说这不是活该么”

    “李四也是,周天那家伙要什么你就给他什么得了,现在倒好,凭白挨揍,这头破血流的,回家去大病一场的话,他那媳妇还有马上要出生的孩子,有的罪受了。”

    “这小子一命呜呼了才好,李四那媳妇多水灵啊,这小子要是死了,我第一个将他媳妇接回家,就算带着个拖油瓶子,我都不在乎,那身段,那模样,半夜抱在怀里得是啥感觉这一晚上还睡得着”说话的男子脸上露出猥琐至极的神情,似乎他已经摸到了李四的媳妇,将李四的媳妇压在身下了一般。

    “唉,你这混话也就是当我说说,可前往别当李四的面胡说,那小子我熟悉,别看他从小到大窝窝囊囊的老好人一个,但要是一说他媳妇,他炒菜刀就能跟你拼命。”

    “切,有啥了不起就算拼命他也不是我的对手。”男子一脸的不屑道。

    “知道他媳妇两年前洪灾的时候差点被饿死的事情不据说是这小子将自己的大腿肉切下来喂媳妇吃了才挺过来,这小子为了他那媳妇可是什么都能做出来的,你没看他现在走路还稍微有点瘸么这小子这么狠,你还跟他过不去什么事情都无所谓,就是媳妇这一条路我提醒你千万别碰,我这个人别的能耐没有,就是看人最准了。”

    对面那位此时不说话了,一双眼睛看着李四的大腿,李四走起路来不仔细看还真就看不出,趋势有些一瘸一拐的,对别人狠的家伙其实有不少是孬种,敢对自己狠的,那才是真猛人,这种人一旦落到绝境之中,啥事情都做得出来。

    所以说得罪人宁可得罪那些表面上看着横的,也最好不要得罪那些看起来挺老实,但却有发狠潜力的,做灭门案子的,往往都是那些老实巴交的家伙。

    郑先听到这句话,才恍然明白过来,他之前的一句话触动了李四的心事,李四的媳妇要靠吃他的的肉才能活下来,对于身为一家之主的男人来说,确实不怎么光彩。

    四周认识李四的基本都在数落李四的不对,郑先在旁边也听出端倪来了,这周天是肩膀上烙印着土地两个字的二等人,属于吏的一种,在四等人面前,吏就是非常可怕的存在了。

    一般的百姓一辈子能够见到的最大的官就是吏了,在这玄天城内,吏不光主宰温泉,还主宰秩序,执掌生杀大权,所以没有那个四等奴胆敢和吏作对。

    郑先站在远处瞧着,周天同手中的长刀刀背不断的敲击李四的脑袋,敲了几下后,见李四磕头求饶得差不多了,他周天的威风也抖落的差不多了,这才一脚踹在李四的脑袋上,将李四踹出去老远,随后将地上的两条泥鳅都拎了起来,撇嘴喝道:“滚你娘的蛋”

    李四如遭大赦,看都不敢看周天一眼,立马爬起来,一瘸一拐的跑进了城里。

    后面传来围观百姓们一片的哄笑声。

    郑先有些诧异的望向四周的所有面露笑容的百姓。

    李四跑了,人群开始恢复之前的秩序,继续向前移动。

    轮到郑先了,周天此时已经到了城门下的阴影处,抓着盖碗茶缓缓的喝着凉茶,神情惬意自在。

    守城的侍卫相当懒散,其实看都没有看郑先露出来的肩膀上的烙印,便放郑先入城了。

    这玄天城至今已经有五百多年了,从未发生过任何入侵的事情,所以这里的守卫们一个个懒散的很,心思根本就不在守门上,看他们一个个脸色迷离的样子,郑先就知道,这几个守卫的心思此时还不知道在那个女人的身上。

    郑先随即走入这座玄天城之中。

    这座玄天城外面看上去坚固异常中规中矩,但是走进城内,却一下显露出原形了,城中荒败颓废,简直就像是一座难民窟,不过郑先随即想起来了,这里就是城南了,卑贱的四等奴居住的地方,这里应该是这座城池之中最贫瘠的地方了,这地方可不就是难民窟了

    这座城池虽然有四道大门,但真正给凡人开启的也就只有这一道门而已,没什么选择。

    一进入城池的大门,郑先看到的,简直就像是一个原始部落一样,处处都是泥房子,空气中都弥漫着一股泥土的腥气。

    因为没有木材甚至连草都很少有,所以这些房屋都相当的矮小,只有房顶才用上了草,再细看才知道,这些房子基本上有一半都埋在土里,这样一方面是省材料,另外一方面因为房子搭得矮,所以比较坚固。

    虽然处处破败,但却依旧能够感受到浓烈的生活气息,城池入口处有不少沿街叫卖的商贩,一声声吆喝,甚至给郑先生出一种繁华的感觉来。

    此时正是凡人们结束一天的繁重工作,从城池外回来的时刻,也是城门口最热闹的时候,这里面的商贩卖什么的都有,锅碗瓢盆各种农具,最多的则是布匹衣料,各种食品,还有一些郑先认不得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用途。

    郑先此时就像是走入了一个考古博物馆之中,这里的一切都原汁原味,包括那一声声的叫卖,都透出一股古盎气息。

    文明就像是一个个偶然出现的交叉点,往这边一个样往那边又一个样,和凡俗世界比较起来,这仙界之中的城池简直还停留在五百年前,不,看上去甚至更落后,人们穿着的衣服很少能够看到棉质面料,放目望去大都是麻质的,</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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