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这使得蚌娘心中越发焦躁,害怕曹王已经遭遇不测。

    毕竟曹王被镇压了太久,修为和力量还处于最弱小的状态,万一那几个修为通天的仇人寻上门来,曹王还真就难以幸免。

    蚌娘xing子喜静,又被圈禁在山中湖泊内,对于外界发生的事情完全不知情,甚至连这一方世界已经仙凡剥离了都不知道,所以还认为曹王的几个死对头会上门寻仇,殊不知,那几个通天人物,现在还好好活着的已经没有几个了。

    四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个天地,不会总是某一两个的存在指掌间的玩物。

    牢笼之中的红薯见到郑先和夜莺跑了回来,身后还跟着一群莺莺燕燕的女子外加几个鳖jing水怪,便知道郑先得手了。

    不过红薯老头也没有料到,郑先竟然将这些水怪全都引了过来,这是什么意思

    此时林副司长也已经清醒过来,一张脸虽然依旧惨白,但双目深邃无比,没有半点眼白,漆黑一片,内中神光闪闪。

    林副司长正看着躺在那里呼吸逐渐开始变得均匀有力的娘,林副司长的脸上全是欣慰,终于成功了

    那一颗夜魅金莲的莲子正在逐渐发挥效用,林副司长的母亲,最多再有十几天就会苏醒过来。

    郑先毫不客气的道:“收了这牢笼上的罡气。”

    蚌娘心中气恼重重冷哼一声道:“不你将本宫的蚌身还给本宫,本宫就帮你汲取了这罡斗镇魂笼。”

    郑先手中插入蚌身之中的刀柄一晃,蚌娘便骤然一痛,但蚌娘此时咬紧牙关,道:“小子,你威胁本宫没有用,不将蚌身还给本宫,你大可以杀了本宫的身躯,本宫则带着蚌珠扭头就走,没了身躯确实干系极大,但本宫不会被你牵着鼻子走,本宫汲取了这牢笼上的罡气,你还有什么地方需要用得到本宫到时候你撬蚌挖肉,吃光了本宫,本宫又能够将你如何”

    蚌娘身后的一众jing怪齐齐鼓噪不休。

    这蚌娘倒是一点都不蠢。

    郑先正觉得此事不好应付,毕竟他将蚌身还给蚌娘的话,蚌娘扭头就走,他岂不是也完全没有办法

    找不出好办法的话,这样相持下去,对于他们双方来说都没有好处。

    此时红薯老头开口道:“要我说,你们各自伸出一只手抓着蚌身,另外一只手各自抓住蚌珠,一个用蚌珠汲取这牢笼上的罡气,罡气收走了,郑先你就将蚌身还给人家嘛。”

    郑先闻言,似乎也没有别的好办法,便点头应允。

    蚌娘闻言心中窃喜,“这老头倒是傻得可爱,本宫就先帮你将那牢笼上的罡气收走,放你们出来又能如何只要在这地宫之中,本宫有的是办法重新抓住你们。”

    蚌娘做出个为难的模样,最终还是应允。

    郑先和蚌娘走在一起,蚌娘的身高和郑先相仿,都是一米七五左右,站在一起,郑先伸出两只手来,蚌娘也伸出两只手来,蚌娘抓住郑先手中的蚌身另一端,郑先则捏住那枚此时被蚌娘变大了十倍的蚌珠。

    两人之间的距离未免有些太近了,郑先鼻端嗅着蚌娘身上散发出来的ru香,尤其是蚌娘那胸口一片雪白,配上这ru香格外的沁人心脾,叫人生出诸多邪念来,还好郑先对于女人的忌惮远多过对于女人的觊觎,是以还能够保持心神稳定。

    只有那些急sè鬼,才能在这种情况下动邪念。

    夜莺忽然走上前去,伸手就要去抓郑先手中的蚌身。

    蚌娘一愣,扬声道:“你要毁约么本宫现在就能够毁掉蚌珠,叫你们永远救不出牢笼之中的三人。”

    夜莺对着郑先摆了摆手,看样子似乎是夜莺要代替郑先,抓住蚌身和蚌珠。

    郑先心中一喜,这样也好,夜莺出手,就不怕蚌娘有什么别的花招了。

    然而蚌娘却jing惕至极,开口道:“你若想要代替他,咱们这笔交易就算告吹,本宫信不过你”

    夜莺和蚌娘之间争斗了许久,蚌娘知道夜莺的手段相当不好对付,叫夜莺拿到蚌身,事情就不好办了。

    夜莺闻言,收了伸出去的机甲手臂,但郑先能够感受到夜莺身上的那股杀机正在缓缓的氤氲开来。

    简直是莫名其妙的女人。

    这个小小的插曲过去之后,蚌娘将生机之力注入蚌珠之中,蚌珠大放光华,立时将四周氤氲的雾气吹散,照亮了整个牢狱。

    “本宫虽然已经能够汲取罡气,但一直未曾尝试过,不成功的话,可就怪不到本宫了。”

    随即蚌珠散shè出去的光线开始逐渐收拢,最终凝聚成一束,犹如放大镜聚集的阳光一般,形成了一个光斑。

    这光斑慢慢移动到了牢笼的笼柱上,随即牢笼笼柱上的犹如雷线般游走的生机之力立时受到牵引,迅疾的投入蚌珠光线上,逆势被收入蚌珠之中。

    继而有一道道的黑sè的气息也开始从牢笼的笼柱上散逸出来,犹如雾气般的钻进光线之中,缓缓向上,被抽入蚌珠之中。

    只不过这个抽取速度着实不快,相当缓慢,一线一线,极为艰难。

    显然,即便是千年蚌珠,想要收取罡气,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蚌娘脸上的神情越发凝重起来。

    稍稍松懈,那罡气竟然有倒流之势。

    郑先和蚌娘双手相触,能够感受到蚌娘此时确实在倾尽全力。

    事实上,蚌娘就算想要偷懒作假都不成,一旦和罡气纠缠上,要么就将罡气收起来,要么罡气就会逃逸,但逃逸后的罡气绝对不是逃走了就完了那么简单,而是会报复想要将他收走的家伙,这也是罡气和生机之力的最大不同之处。

    和死物生机之力相比,罡气已经有了一点点的灵慧,虽然依旧浅薄得不如本能,但也有了报仇的想法。

    所以,即便是已经到了能够汲取罡气的修为的修仙者们,也不会轻易去招惹罡气,并且不敢去罡气浓烈的地方汲取罡气,尤其是从未汲取过罡气的存在,更是谨小慎微,不敢迈出这一步。

    在过去仙凡未分的时候,都是由师父汲取罡气,放出一丝一线来,引到徒弟去汲取,同时为徒弟护法,这算是最持重的做法了。这个时候师父或者门派对于一个修仙者来说,是最重要的,一旦能够du li收敛罡气了,那么这个修仙者就可以自立门户走出师门了,是以,罡成这个境界也往往被称为是宗师境界。

    蚌娘双眉紧蹙,其实汲取牢笼上的罡气,比汲取散逸在空中四处游走的罡气要简单不少,毕竟是已经被驯服过的罡气,戾气收敛不少,并且不会乱动乱逃。

    另外蚌娘汲取罡气,不是收入己身,而是收入蚌珠之中,这样一来危险xing就又小了一点,不然蚌娘是绝对不敢贸然收取罡气的。

    眼瞅着蚌娘白软的胸脯上渗出不少汗珠来,终于蚌娘一声娇喝,一道漆黑如柱般的罡气汇入到了蚌珠之中,原本光芒大作的蚌珠此时变成了漆黑的颜sè,犹如被浓墨涂满一般。

    与此同时夜莺伸出机甲手状朝着那牢笼猛地抓去,牢笼笼柱应声而破。

    第二百一十章 曹王乍现

    红薯老头立时从笼中走出,后面是林副司长抱着一头金发的女子。

    夜莺走上前去,相当关切的看了沉睡不醒,但呼吸越来越平稳的女子一眼,似乎放心不少的模样。

    而郑先此时和蚌娘之间成了焦灼的状态。

    郑先不想放过蚌珠,蚌娘同样不想放开,郑先抓住蚌身,蚌娘又怎么能够叫自己的身躯再次落入郑先之手

    “放手”蚌娘娇喝道。

    郑先淡淡言道:“蚌身交给你,你应该将蚌珠给我才对。”

    蚌娘冷哼一声:“蚌珠是本宫的,蚌身也是本宫的,本宫帮你救人,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你怎么敢厚脸皮索要蚌珠”

    郑先伸手触摸蚌珠的时候,就知道,这绝对是一件宝物,能够存储生机之力,甚至存储罡气,不怪红薯老头告诉他这蚌娘对他好处多多。

    郑先刚刚开口,随即就见蚌娘身后出现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这少年眼神空洞,一张脸惨白无比,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干涩的气息。

    随即郑先身后传来一声惊呼:“不好,是曹王。郑先快走。”

    喊话的是红薯老头,郑先万万没有料到在这紧要关头,曹王竟然来了。

    蚌娘闻言脸上露出大喜的神情,扭头看去惊喜无比的开口道:“王上,是您醒来了么”

    哪知道蚌娘话语尚未说完,胸口雪白的地方猛地钻出一只手来。

    曹王一拳穿透蚌娘的身躯。

    蚌娘一脸不敢相信的神情,惊诧至极的回望曹王,随后蚌娘看到曹王那空洞的眼神,立时明了几分,不由得惊呼道:“曹王,谁将你的主魂摄走了”

    曹王却不理会蚌娘的言语,另外一只手一把按在蚌娘的脑袋上,随即竟然开始抽取蚌娘身上的生机之力。

    蚌娘身躯开始急速变形,滚滚的生机之力澎湃宣泄出去,蚌娘也知道不妙,一声惊呼,随即猛地化为一道流光窜进了蚌壳之中。

    如此一来,郑先左手蚌珠,右手蚌壳,两件宝物,全都落入手中。

    幸福来得未免太快。

    不过这幸福未必那么容易享受,蚌娘逃走了,此时就等于郑先直接面对那个面sè惨白的家伙,曹王

    郑先能够感受到这曹王身上氤氲着的那股炽烈的生机之力。

    说起来,这生机之力的数值并不太高,也就是三千左右,但这生机之力在曹王身上,有了质的变化。

    就像是黑火药和tnt的区别,一个用来制作烟花爆竹,供人看热闹,一个则被用来制作炸弹,收取人命。

    郑先只见过生机之力的一种样子,却从未见过生机之力能够爆裂至此,火药桶般的一触即炸。

    正常情况下,身穿殖装甲的郑先完全可以对付一个拥有六千生机之力的修仙者,但郑先只是看了一眼曹王,就知道,他绝对不是曹王的对手。

    太强大了,那种威压气势,甚至犹如巨石一般直接压制住郑先,使得郑先想走都走不了。

    眼瞅着曹王伸出手来,朝着郑先脑门按下来,只要这手掌按在郑先的脑门上,郑先身上区区不到一千生机之力,眨眼便被收走,恐怕转眼就要变成一具干尸,甚至是一对粉末。

    这个时候,一只手猛地扯住郑先,往后一拽,郑先的身子猛地倒退疾飞出去,使得曹王的手掌按在空处。

    倒飞出去十几米,郑先重重的摔在地上,出了一身冷汗的郑先心有余悸,刚才那种犹如中了魔咒般的不能够动弹的感觉仿似半夜之中被鬼压身一般,意识清醒,人却完全不能动弹,幸好有人出手,不然他此次必死无疑。

    郑先扭头望去,发现救了他的竟然是夜莺,这多少有些出乎他的意料之外,要知道夜莺之前可是恨不得将他剥皮碎尸的。

    不过现在不是发感慨的时候,红薯老头已经跑出很远,边跑边叫:“快走,快走……”

    不得不说这红薯老头在奔跑上非常有天份,正常人哪怕是修仙者,哪有跑得这么快的

    郑先知道此时是玩命逃跑的时候,是以一手攥着蚌壳,一手攥着蚌珠,放腿疾奔。

    夜莺在郑先身前抱着一头金发的女子,林副司长则追在夜莺旁边。

    曹王的速度快得叫郑先头皮发麻,紧追在他背后如影随形一般,郑先甚至都能够感觉到曹王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冰冷的透骨温度。

    红薯老头大叫道:“分开走,分开走。”

    眼瞅着前面出现三个岔路口。

    红薯老头一头扎进左面的路口,夜莺和林副司长选择了右面。

    郑先不由得破口大骂,只剩下中间,那曹王追他追得最近,按照常理来说,曹王肯定跟着他,岂不是他最倒霉

    出乎郑先意料之外,他冲进中间的岔路后,曹王并未追他,而是钻进左面的岔路,去追着红薯老头了。显然,曹王对于红薯老头的兴趣更大一些。

    郑先觉得,这红薯老头终于做了一件好事,这样的好人,可以放心的去天堂了。

    郑先不敢停留,一路狂奔,走到这里郑先已经在这地下世界迷了路,这里是他尚未来过的地方,郑先凭借着直觉,一路摸索方向,终于叫他找到了他和夜莺曾经走过的岔路口。

    这里有风气涌动,郑先记得很清楚,这里有一个岔路,走进去,地面被破开了一个大洞,下面是一条地下暗河,那条暗河一定能通往地宫外面。

    郑先当即毫不犹豫的走进那条有风气涌出的岔路。

    不多时,郑先便来到了这岔路的终点,这里是一个硕大的地洞,下面漆黑一片,涛声滚滚。

    郑先眨动眼睛,逐渐看清楚了下面的情形,十五米左右深浅的岩石下面犹如有一条水龙在翻滚一般。

    郑先并未直接跳下去,而是放出念头潜入下面,小心翼翼的观察,确定下面没有任何危险之后,郑先才决定下去。

    但此时郑先又有些犯愁,因为他左手蚌珠右,手蚌身,这两件东西在手中无论如何都不方便潜下去。

    郑先身上不是没有盛放物品的东西,本身殖装甲就有一个专门盛放东西的位置,但郑先实在不放心将蚌珠和蚌身放在一起,更何况蚌娘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从蚌身之中钻出来,万一趁着这个机会出手袭击他的话,郑先还真就不好防范。

    郑先随即想到一种可能,挖开血肉,将境玉取了出来,这境玉能够盛放生机之力强盛的物品,这里已经有被郑先存放草籽的先例,不知道这蚌身能不能存放在这境玉之中。

    郑先将蚌身朝着境玉之中一推,蚌身一下就被推了进去。毫无阻滞。

    郑先没有料到这么成功,不由得开心不少,蚌珠和蚌身分离了,郑先就好处理蚌珠了,直接将蚌珠放入了置物袋之中,如此一来郑先的两手彻底得到了解放。

    郑先当即攀着岩石的边缘缓缓下行。

    这岩壁足足有十五米,郑先下到岩壁之下,双手攀住岩石的缝隙,脚下就是滚滚的地下水脉了。

    郑先细细观瞧,这水脉是从高向低流淌,此时他们已经位于地下了,若是顺流而下,只能被带往更深的地底,天知道这地下水最终会去哪里

    万一是地心深处的话,郑先岂不是再也见不到太阳了

    是以郑先一路向上,逆流而行。

    郑先向上了一两公里左右,前面猛然有一道天光落了下来,前面风气越来越大,郑先不由得大喜,看见天光了,就等于是找到了出口。

    郑先加速攀着岩石一路靠着双臂前进。

    不久之后,郑先从洞底一跃而出。

    这个出口,正是当初独臂道人、金玉童子、仙妙等人从地宫之中逃出来的地方,他们修为高深,能够炸开了这片土地,不然的话,郑先即便到了这里,也炸不开这厚厚的地面岩层。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郑先今天的运气相当不错。

    见到光明,郑先不由得松了一口气,这算是逃出生天一半了,这里不是那逼仄无比的地宫,他若想逃,天大地大,总有办法离开。

    郑先不放心蚌娘,放出一道念头潜入境玉之中,境玉内一个硕大的蚌壳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完全没有任何声息。不过这蚌壳正在缓缓的汲取四周的生机之力。

    当初郑先看得仔细,蚌娘被曹王刺透身躯,转瞬间便被曹王收走了四五千的生机之力,要不是蚌娘反应迅速的话,再多呆一秒钟,蚌娘就得被收光了生机之力。

    显然蚌娘受伤不轻。

    曹王那汲取生机之力的速度可怕得叫人心寒。

    看着蚌壳不住的汲取生机之力,蚌壳下面的草地开始逐渐变得枯黄起来,这叫郑先肉疼不已。

    之前郑先用来修补手臂已经耗用了五千多的生机之力,此时蚌娘要想恢复过来,至少也得五千生机之力,算下来郑先的境玉的生机之力便已经消耗了一万生机之力了。

    虽然境玉之中有三十万生机之力,但这不过短短的几天时间就挥霍掉一万生机之力,这个花费实在是有些惊人。后面还有那么久的时间,要都是这么个消耗法子的话,别说三十万生机之力,就算是五十万也用不了多久。

    第二百一十一章 人心

    郑先从境玉之中钻出来,四处观瞧。

    此处位于山脚下,应该位于郑先他们进入地宫的方位的另外一面,在山背后,此时郑先身上的诸多通讯器材开始恢复正常。

    郑先沟通到二狗子,二狗子对于郑先竟然还活着相当惊讶,甚至有些惊喜,要求郑先立即回营地,并将营地方位传递给郑先。

    郑先谨慎的绕山而行,毕竟这山里面还有诸多的提头尸兵。

    不过在这里郑先优势就多了太多,实时的卫星地图能够帮助郑先最早的发现提头尸兵,从而早早的避开,也幸好现在是冬季,草木枯黄,即便是浓密的大树也不能完全遮挡地面上的东西。

    不过郑先依旧相当谨慎,科技毕竟不是万能的,信号若是有些延迟的话,情况就糟糕了。

    郑先先后遇到两伙提头尸兵,这些提头尸兵提着自己的脑袋,在山中晃荡巡逻,将整座曹坟山当成是自家的花园禁脔一般。

    郑先不想节外生枝,所以每每遇到了便远远绕开。

    至于夜莺和红薯还有林副司长几个人的情况,郑先现在当真没有余地去顾及,也轮不他去管。

    郑先贴地而行,一路走得迅疾,眼瞅着距离大本营并不遥远了,此时头顶上忽然传来一声惊呼。

    郑先微微皱眉,抬头望去,在数十米的山腰上,有一个身穿碎花棉袄的女孩,惊呼就是这女孩发出来的。

    这女孩对面是三头提头尸兵,一个个跃跃yu试,拦住了女孩的所有道路。

    郑先微微皱眉,细长的眼睛收窄一线,放目观察四周,调用了卫星图像后,并未发现附近有其他的提头尸兵,郑先便消失在原处。

    女孩惊恐至极,她就是曹妮了,她平时最讨厌的就是游手好闲,给她带来无数烦恼的龙傲天了。

    但听说龙傲天被淹死在井中,并且还是因为娶她的嫁妆的缘故,曹妮多少觉得有些过意不去,就想着不能叫龙傲天暴尸荒野。

    本来曹妮找了好几个伙伴,想要他们陪着一起上山,结果一听说要上山给龙傲天收尸,这些小伙伴们便全都吓坏了,收尸本就挺吓人了,还要去神水井,那就更可怕了。

    所以没有一个小伙伴愿意跟曹妮上山,最终,曹妮只好拿着绳子和锄头准备独自上山。

    山里的姑娘当然不至于什么都怕,走起山路来如家常便饭一般,收尸当然可怕,但曹妮虽然是一个小姑娘,但胆子很大,也不是没有见过死人,没什么大不了的。

    曹妮至今对于龙傲天依旧没有半点好感,只是觉得对方就这么死了,而且还是为他而死,多少有些可怜,出于怜悯才想着帮其收尸。

    有一句话说的好,女人对于拼命追逐她们最后却不能得手的男人们,总是有着一点点愧疚之心的。

    按照曹村的迷信说法,死后暴尸荒野,不入土的话,是会死不瞑目的。

    不过刚刚走出村子,那个被龙傲天不住敲头的小胖子就跟了上来,说是要和曹妮一起上山。

    曹妮对于这个平时懦弱无比的小胖子,相当的刮目相看,看来龙傲天还是有一个真正的好朋友的。

    “妮子姐,你这么忙着去给龙傲天收尸干嘛啊你真的喜欢他”

    曹妮搓了搓冻得通红的小手,道:“我家都快要被他逼死了,我怎么会喜欢上他我爹了一直都盼着他忽然有一天掉进山沟里摔死的,我只是觉得他可怜,从小没爹没娘的,死了都不入土,岂不是一样找不到他的爹娘我埋了他,就当是做一件好事,反正人都死了不是。”

    小胖子嘿嘿一笑道:“妮子姐,你冷不冷啊咱们去山洞那边歇歇去,生堆火,暖和暖和再走。”

    曹妮回头看了一小傻呵呵的笑容的胖子,摇头道:“大宝,咱们刚刚爬到半山腰,你平时上山可没有这么困难呀,加油,等埋了那个坏家伙,姐下山给你熬一碗母鸡汤,我娘听说龙傲天死了,特意杀了那只下蛋的母鸡庆贺呢。”

    胖胖的大宝闻言笑了笑道:“好好,母鸡汤最补身子了,妮子姐你熬的母鸡汤一定更补。”

    曹妮一笑,骄傲的道:“那是自然,咱们村子里面,要说汤,没有谁……”

    曹妮正说着只觉得脖颈上微微一凉,曹妮一愣还以为是树杈碰到了脖子,伸手想要拿来。

    触手一摸才知道,那冰冷的东西根本不是树杈,而是一把寒光闪烁的菜刀。

    曹妮愣住了,扭头看去,就见到那个憨厚无比,总是傻笑的小胖子变了脸,露出狰狞的一面来,眼中寒光直闪。

    曹妮还是首次被人用菜刀架在脖子上,声音有些发颤的道:“大宝,你干嘛别开玩笑了。”

    大宝那白面馒头般软绵绵的脸蛋此时透出一种yin寒的冷气来,似乎坚硬的犹如石头一样。

    “妮子姐,你知道么,我看上你很久了,那个狗崽子每次sāo扰你,我都恨不得将他一刀砍死,剁碎了,喂狗。”大宝双目绽放出怨毒的光芒,开口说道。

    一边说,大宝推了曹妮一下。

    曹妮不得不顺着大宝推的方向往前走。

    “大宝,你要干嘛不要开玩笑了。”曹妮不过是山中的丫头,山里面的百姓毕竟大多数比较淳朴,虽然有些地方也相当jiān猾,甚至害人不眨眼,但真正的拿刀出来却相当的少,最多的恐怕还是如撺掇龙傲天自己跳井那样的背后耍刀子,杀人不见血,所以曹妮还天真的觉得,这或许只是一个玩笑。

    天才会知道这个平时被人欺负的温顺家伙,会有这样的一面,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曹妮被吓坏了。

    小胖子大宝,此时喘息都开始变得灼烫起来,声音开始含糊着,“妮子姐,今天我做了两件大事,一件事是弄死了那个该死的龙傲天,另外一件事,就是我要跟你洞房,叫你做我的人,龙傲天那个傻逼,就知道上你家求婚,却不知道他要是早用强,早将生米做成熟饭,还他娘的琢磨什么彩礼要是俺的种子硬的话,直接搞大了你的肚子,你爹还不得上门求着我去娶你”

    此时曹妮终于意识到事情的可怕程度,这个看起来一点都无害的小胖子,竟然是这么可怕的一个人。

    “你说你杀了龙傲天”

    “嘿嘿,也不算是我杀的,是咱们村子里面的人一起杀的,大家都告诉他,深水井底下有宝贝,有值钱的宝贝,他心急娶你,自然什么都不顾一头扎进去送死了。”

    “他死了,现在,你就是我的了,叫那个混账东西敲我的头我ri他先人”

    小胖子说着脸上的狰狞笑容开始改为yin荡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猛地山摇地动起来,小胖子手中的刀没有抓住,丢在地上,曹妮直接从山路上跌了下去,滚到了一处山坳里,一时昏了过去。

    后半夜的时候曹妮被生生冻醒了,顺着山坳摸索着爬上来,却一手摸到了一把鲜红的油腻血腥,曹妮险些被吓得再跌回去,挣扎着爬上来后,看到的是被一块巨石砸碎了脑袋的小胖子。

    曹妮吓得哇哇大叫,随即扭头就跑,她现在已经没了那种帮人埋尸的天真想法,她现在只想下山,此时的她可不敢再上山了。

    然而听到山下密集的枪声还有如雷一般的爆炸声后,曹妮就连下山都不敢了。

    曹妮慌不择路,却不由得跑到了那个小胖子大宝提过的他们小时候经常去玩的山洞外,曹妮钻进去在里面藏了大半夜,此时天亮了,也没了爆炸声后,曹妮才尝试着下山。

    结果刚刚走到这里,便被三个提头尸兵发现了。

    骤然见到这三个将脑袋别在腰间的怪物,曹妮吓得连叫都叫不大声了,连逃跑都不会了,站在原地抖成一团,因为他看到了那个脑袋被砸碎了的小胖子大宝,竟然也提着脑袋站在哪里。

    世界上没有比这更恐怖的事情了。

    曹妮吓得几乎背过气去,那三头提头尸兵朝着曹妮走过来,小胖子手中拎着那把菜刀,朝着曹妮的脑袋便削了过来。

    对于这些提头尸兵来说,不将脑袋别在腰间的全都是异类,要削掉脑袋才成。

    曹妮啊啊啊啊的叫个不停,但双腿抖成一团,就是迈不出脚步逃走,眼瞅着这一刀就要切掉她的脑袋。

    一道黑影猛地从侧面的山石之中窜出来,一道银sè的光芒骤然一闪,提头尸兵小胖子握着菜刀的胳膊立时被拆了下来,当空飞舞。

    郑先手起刀落,不等着小胖子发出任何声响,便将他腰间的脑袋劈成两半。

    另外两个提头尸兵到底曾经是训练有素的jing锐,见到这场面,立时出手朝着郑先开枪。

    郑先终究晚了一步,枪声响起的瞬间,郑先将两个提头尸兵的脑袋劈碎。

    此时军队的大部队尚未到来,这曹坟山上有不少提头尸兵,枪声一响,他们会很快就会汇聚过来,到时候再密集的火器攻击下,想走就难了。

    必须尽快离开。

    郑先扭头去拉曹妮,准备带着她尽速离开。

    哪知道曹妮刚才不会动,此时却会动了,扭头就跑。

    这其实也不怪曹妮,此时的郑先浑身上下全是石油烧灼后的痕迹,殖装甲上疤疤癞癞,使得郑先看起来犹如丧尸一般,估计在曹妮眼中,郑先和那三个提头尸兵的可怕程度差不了多少。

    郑先两步追上曹妮,一巴掌将其拍晕,扛起来就走。

    远处果然有提头尸兵朝着这边奔来,但郑先早早的绕开,没有和他们有任何接触。

    郑先一路疾走,按照卫星实时地图游走,这一路上无惊无险,就算有三三两两的提头尸兵也被郑先绕开了。

    提头尸兵毕竟只有不到两千人,被夜莺杀了数百,再加上北军之刺杀了一些,此时剩下的也就是一千左右,这个数量放在曹坟山这么大的地界上,可以说碰到他们比较难,哪怕枪声惊动了他们,他们正在朝着这边汇聚也是一样。

    眼瞅着前面就是大本营了,郑先甚至能够看到来回巡逻的士兵。

    郑先将那颗蚌珠从殖装甲的储物袋中取出来藏在肉中,这东西是他拼死弄出来的,没有理由交给业务六司,能够汲取生机之力也就罢了,还能收取罡气,郑先现在或许用不到,但以后肯定有大用处。

    郑先刚刚走到大本营,就见到远处有一架架军用运输机朝着这边驶来,这应该就是援军的先头部队了,按照时间来算,最多还有半个小时,大部队就会到来。

    第二百一十二章 蚌珠

    郑先走入大本营后,二狗子就赶了过来,询问郑先夜莺的下落还有其他的事情,得知林副司长和红薯的消息后,二狗子沉思片刻,便急急走开了。

    后面的事情,郑先管不着了。

    军队到了,用不着他再出马了,况且他身上的枯灭石消耗得七七八八,殖装甲破损处处,再去战斗,就是叫他去死了。

    郑先放下肩上扛着的曹妮,随后有些艰难的卸下殖装甲。

    郑先身上不少地方的鲜血已经和殖装甲黏在一起,脱下来犹如揭掉一层皮一般。

    此时曹妮刚好醒过来。

    原本曹妮很害怕,但是看到郑先褪去殖装甲后露出来的面容后,双目微微一亮,彻底不害怕了,毕竟郑先在怎么浑身冰冷,也比山上的那些提头尸兵来的亲切,至少郑先是个明明白白的大活人,这一点毋庸置疑。

    郑先此时才算是看清了曹妮的模样,一个有着一双大眼睛的乡下姑娘。

    乡下姑娘不是贬义词,因为在曹妮眼中郑先看到一种城市之中的女子身上永远看到不到的淳朴,坚韧,洁净犹如水晶,这种淳朴美不胜收,至于长相,在郑先眼中反倒有些淡化了,至少不丑,或许还非常漂亮,至少那双眼睛无论镶嵌在任何一张面孔上,都能够将这张面孔提亮颜sè。

    曹妮瞪着一双大眼睛定定的盯着郑先在看。

    郑先看了曹妮脑袋上摔出来的伤口开口低声道:“就说你摔晕了,刚刚醒过来,什么都没有看到。”

    曹妮不大清楚郑先什么意思,但曹妮确定,郑先绝对没有任何恶意,相反是出于好心才跟她说这些。

    此时有三个军人走了进来,随后曹妮就被送回了村民聚集的地方。

    之后,郑先在营地之中出乎意料的看到了八号还有九号,九号已经醒过来了,断臂断腿正在疗治之中,不过这里的医疗手段,只能帮她止痛,吊住xing命,具体的施救还要回到业务六司才成。

    郑先不得不说这两个女人运气好到爆,上次他们十五个军人一起进入仙界,只剩下她们两个其余的全灭,这一次,她们依旧在重伤之下活下来,不得不说,运气好有些时候也是实力的一种。

    郑先随后便随着八号九号一起从曹王山撤走了,曹王山上究竟发生了什么,郑先一概不知,也不关心。

    至于夜莺还有红薯老头林副司长的死活,郑先更是觉得用不着他cāo心,夜莺那样的存在若是都死掉了,那么这个世界简直太可怕了,郑先还是赶紧找个满地都是企鹅的地方消失掉。

    至于红薯老头,郑先总觉得他若是死了整个天下就太平了,郑先祈祷曹王追上红薯老头,两个家伙最好一起去死。

    红薯老头那家伙,郑先看一眼就觉得不喜欢,再多看一眼,就觉得他满肚子坏水,包藏祸心。

    一路无话,八号和九号看起来都相当疲累,郑先也好不到那里去,双方都没有说话的yu望。

    郑先回到首都,便有了好几天的假期,这一次,郑先当真有些伤到了,他还是猎神战士的时候,一切都还好,碰到修仙者顺手也就抓了,虽然有些风险,但终归不大。

    但成为泯灭战士之后,遇到的敌人一次比一次强大,一次比一次难对付,更且狡猾jiān诈,这一次,郑先虽然只和曹王接触了一下,打了一个照面,但曹王力量的强悍却犹如一道挥不去的yin影般笼罩着郑先。

    那是一种触及灵魂的强大,在那种强大之下,郑先连动都动弹不了,什么叫做弱小,这就叫做弱小,弱小得在对方面前,不说反抗,只能祈求对方的怜悯的地步。

    郑先深切的鄙视这样的自己。郑先从不嘲弄鄙视弱小者,但若是他自己弱小的话,郑先绝对无法忍受。

    郑先觉得,自己要是再不想办法强大起来的话,早亡会死在业务六司的一次次任务之中。

    一次两次的好运不会陪伴郑先太久。

    半夜时分,郑先回到了自己的别墅之中。

    从有提头尸兵来回乱转的深山之中走出来,再进入这繁华城市,哪怕是这无人的别墅区,都叫人生出隔世之感。

    别墅区里面此时静寂一片,郑先的车子犹如划过平静的水面一般,穿梭过无数的黑漆漆的别墅,驶入自家的车库之中。

    不管这个家是不是只是郑先的一个临时栖身的地方,对郑先来说都是他的一个港湾,十岁后就没有家的郑先,对于家渴望至极。

    郑先洗了一个澡,虽然在业务六司之中郑先已经洗了一个澡,但总觉得还有一身地宫之中的土气,挥之不去。

    洗了澡后,郑先走上阳台,狠狠地透了口气,一股无形的压力开始压在郑先肩膀上。

    谁都不想死,郑先尤其不想死,他现在要思索一下是不是继续在业务六司之中厮混下去。

    郑先拥有大量的生机之力,足以叫他不必担心生机之力的供给的问题,这样就不必四处搜寻生机之力,从而也就避免了被猎神战士发现的可能。

    若说郑先最初留在业务六司是为了生机之力还有藏身在猎神战士之中,伪装成猎人从而最大可能的规避风险的话,现在这两条都不成立了。

    郑先现在只剩下最后的一个理由,那就是在业务六司之中获取更多的修仙者的消息,当然,不得不说,这一次次的任务虽然搏命,但对郑先来说依旧有着不小的吸引力,叫郑先见识到了这个世界不为人知的一面,同时也见识到了更加壮阔的美景。

    冰冷的空气使得郑先的脑袋出奇的清醒,但这清醒却给郑先带不来答案。

    人生总是在不断的面临抉择,一个抉择正确了,或许能够带来数十年的运数,一个抉择错误了,或许下一步就是蹈入死地万劫不复。

    这种抉择,不能靠拍脑袋做出,必须要仔细衡量,比较,当然更多的则是运气使然,人算不如天算,就算你机关算尽,恐怕也算不到即将出现在</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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