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回了队伍最前头。
    灼华哭了一场之后,算是将近些日子来的委屈,又用泪水冲刷干净了,抹干净脸,又是一条好汉。
    然后,她就发现,简知接下来殷勤的程度,好像减弱了些。
    虽然很是不明所以,但总归是好事……吧?
    这一路,是比金陵还要往南的,秋老虎性子烈,早晚虽然凉快,可正午并不比夏日舒服多少,车厢里又闷又热。
    商队原本就被前几日的大雨耽误了行程,如今赶速度,正午并不会停下歇息,灼华也跟着受罪。
    先前在昭王那儿也是吃住都在马车上,晕车的毛病已经硬生生的自愈,虽然难受,但也坚持得住,这是唯一值得庆幸的事。
    经过几日的休养,手腕脚腕那些看起来触目惊心的伤口,两头的结痂已经开始逐渐剥落。
    看起来不像是会留疤的样子。
    还好,否则就跟多次自杀未遂似的,太容易被人误会了。
    饶是如此,灼华还是有点后悔跟着商队一道了。
    她原本以为,自己可以将这看成是旅游,毕竟无污染的乡野风光,对她的两辈子而言都狠难得。
    但接连好几天,撩开帘子看见的,不是村子便是小镇,再就是一成不变的绿色,就很审美疲劳了。
    果然,她对自然的喜爱只有短暂的一点点,叶公好龙罢了。
    她心内嘀咕:古人轻商是有道理的,如果一年到头都是在路上过这种日子,确实不如守着老婆孩子热炕头舒服。这就导致了大多数人是不得已才去做买卖,真乐在其中的,少有。
    穿越这么久,也就只有个简知如此。
    至于她二哥么,只算半个,毕竟他每次行商回来,在金陵城里都至少要享受上二三个月再启程,可见本身也没那么热爱……
    如今灼华就希望,赶快到一个女子抛头露面买车买马也不会太引人注意的大城市,然后跟简知的商队分道扬镳。
    但建议,她是不敢提的,生怕简知嗅出味儿来,专挑穷乡僻壤走。
    反正他收货的地方,大多不富裕,这才能任由信息不对等肆意开价。
    啧,奸商。
    就这样盼星星盼月亮的,终于盼来了一座城镇。
    灼华也没听清楚这到底是哪座城,就知道这儿距离港口不远,一些南洋的商船经过,会交换不少货物,所以新奇的小玩意儿甚多。
    海外民风开放,商船上偶尔也会有女人,连带着这地方抛头露面的女人也多,有钱人家的小姐独自出行,不算稀罕事。
    灼华觉着时机到了,去跟简知辞行。
    简知看着灼华,没跟往常一样逗壳子说些真真假假的玩笑话。他犹豫了很久,答应了,只提醒灼华别被奸商给骗了——
    他虽然也是个奸商,但此奸非彼奸,不会欺凌落单的姑娘。
    灼华表示,她可以把先前自己出银子雇的农妇继续雇一阵。
    虽然不会武功,可那大婶看起来五大三粗,腰有寻常男子一个半那么粗,带在身边也是挺唬人的,估计不会被欺负。
    被骗就更不可能了,骗子只能骗到有所图的人,而灼华如今也只需要车马而已。
    若是灼华也会看人的好感度,就能发现,简知对她的好感度,从85%左右,一点点的消退,最终停留在50%这个微妙的数字上。
    不愿意经商,甚至不愿意跟着商队一同行遍大江南北,她是真的不想。
    哪怕是有足够的天赋,但不愿意就是不愿意,这种事勉强不来,沐姑娘终究也只是他的镜花水月。
    简知这人自认为,他最厉害的并不是经商的头脑,而是足够通透,总能第一时间知道自己要的究竟是什么,从而不会把心血浪费在无用之地。
    对待事业如此,对待人,也该是如此。
    先前沐姑娘说她看不上商人,是气话,简知看得出。
    但如今,她并没有瞧不起人,而是在体会到了商人是如何生活之后,确认了并不喜欢,也不接受。
    既然他会去做一辈子的事业,并不是她想要的,那么果然二人还是没有缘分。
    于是也就真的该放手了。
    “既如此,在下派人去帮你买车马,雇车夫好了,不收银子,就当是补偿沐姑娘这段时间随着在下颠沛流离的辛苦。”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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